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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估价师考试《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重点整理:农用地转用管理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3-23

  四、农用地转用的批准权限

  根据中央确定的土地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土地管理法》对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实行两级审批的制度,即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但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将乡村企业、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农民宅基地等占用农用地的,授权地(市)级人民政府审批。

  1.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地

  (1)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农用地的。包括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规定,由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并且是在城市建设用地区之外需要单独选址的项目。同时包括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等项目,也包括中央军委批准建设的军事项目用地。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铁路、公路、各种管线及大型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需要在城市建设用地区外单独选址的项目用地。

  (3)城市建设用地区内统一征地的,包括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其他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其他城市用地。这里要说明的是,这些城市中只有城市本身用地需要报国务院审批,而市辖县的县城则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市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由地(市)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但对于一些市设的开发区、卫星城将按城市市区同样对待,需报国务院批准。

  (4)涉及到基本农田的。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5条规定,农用地转用需要报国务院批准。

  2.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项目用地

  (1)除了报国务院审批之外的其他城市的市区占用农用地的。

  (2)县和县级市所在的城镇及其他城镇建设占用农用地的。

  (3)地、市以下政府批准可行性研究或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农用地的。

  3.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或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授权设区的市、自治州的批准项目用地

  (1)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内的农民宅基地、乡村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设施建设占用的农用地。

  (2)农村道路、水利及其他设施建设可以使用农村集体所有农用地的。

  例题:根据中央确定的土地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土地管理法》对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实行()级审批制度。

  A.一

  B.二

  C.三

  D.四

  答案: B

  例题:农村村民申请使用宅基地,若涉及基本农田的,其审批权在()。

  A.乡镇人民政府

  B.县级人民政府

  C.省级人民政府

  D.国务院

  答案: D

  例题:城区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在城市建设区内统一征地的,批准权限在()。

  A.城市所在地的城建部门

  B.城市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

  C.国土资源部

  D国务院

  答案: D

  例题:县和县级市所在城镇建设占用农用地的(未涉及基本农田)批准权限在()。

  A.县级人民政府

  B.省级人民政府

  C.国务院

  D.国土资源部

  答案:B

  例题:省会城市所辖的县城城市建设用地涉及到农用地的转用的,一般农用地转用须经()批准。

  A.省级人民政府

  B.国务院

  C.国土资源部

  D.建设部

  答案:A

  例题: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需要由国务院批准的有()。

  A.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等项目用地

  B.城市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本身用地

  C.县和县级市所在的城镇用地

  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用地

  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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