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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估价师考试《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重点整理:建设用地供应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2-27

  (七)国有建设用地供地程序(掌握)

  1、经营性用地的供地程序

  经农用地转用征收及合法收回的经营性用地,按以下程序供地:

  (1)委托经注册的土地估价中介机构或事业性土地估价机构评估机构进行地价评估;

  (2)对公开出让的底价、保证金、公告媒体、出让金交付方式等进行集体会审;

  (3)拟定土地供应方案(包括要件:计划主管部门的项目意见;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意见,土地征用方案公告、征地协议书;具体建设项目用地申请书;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图;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图;地价评估报告);

  (4)对拟公开出让的经营性用地进行实地踏勘;

  (5)土地供应方案报批;

  (6)发布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公告;

  (7)接受咨询、审查报名资格;

  (8)组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签署成交确认书;

  (9)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

  (10)领取批准手续。

  2、划拨用地的供地程序

  经农用地转用征收及合法收回的土地符合协议出让条件的按以下程序供地:

  (1)拟定土地供应方案(包括要件:计划主管部门的立项文件;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许可手续;土地征用方案公告、征地协议书;具体建设项目用地申请书;用地单位资质证明;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图;建设项目规划经线图;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地价评估报告);

  (2)对项目用地进行实地踏勘;

  (3)土地供应方案公示;

  (4)土地供应方案报批;

  (5)签署划拨决定书,交纳土地相关税费;

  (6)领取批准手续。

  例题:划拨用地的供地程序包括()。

  A.拟定土地供应方案

  B.地供应方案公示、土地供应方案报批

  C.组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签署成交确认书

  D.签署划拨决定书,交纳土地相关税费、领取批准手续。

  答案:ABD

  解析:组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签署成交确认书,属于经营性用地的供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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