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土地估价师考试《相关知识》随堂练习(二)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8-09
中2016土地估价师考试《相关知识》随堂练习(二)
1、 ( )是制定会计核算制度以及具体会计准则的依据。
A、基本会计准则
B、具体会计准则
C、一般会计准则
D、特殊会计准则
标准答案: a
解 析:基本会计准则是制定会计核算制度以及具体会计准则的依据。该准则规定了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如会计假设、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原则、会计要素确认与计量原则)、会计要素、各主要项目的核算原则、财务报告的基本要求等。
2、 下列关于会计主体,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会计主体是指会计信息所反映的特定单位
B.会计主体也称为会计实体、会计个体
C.会计主体不同于法律主体
D.会计主体一定是法律主体
标准答案: d
解 析:会计主体不同于法律主体。一般来说,法律主体往往是~个会计主体。但是,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
3、 ( )是指采用货币作为计量单位,记录和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A.会计主体
B.持续经营
C.会计分期
D.货币计量
标准答案: d
解 析:货币计量是指采用货币作为计量单位,记录和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会计是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全面系统的反映,为此,需要货币这样一个统一的量度。
4、 下列关于确认和计量的一般原则,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权责发生制原则是指在收入和费用实际发生时进行确认,不必等到实际收到现金或者支付现金时才确认
B.配比原则是指将收入与对应的费用、成本进行对比,以结出损益
C.历史成本原则的依据是:成本是实际发生的,有客观依据,便于查核,也容易确定,比较可靠;历史成本数据比较容易取得
D.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或费用,只要款项已经在当期收到或已经当期支付,就应作为当期的收入或费用
标准答案: d
解 析:权责发生制原则是指在收入和费用实际发生时进行确认,不必等到实际收到现金或者支付现金时才确认。凡在当期取得的收人或者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已经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或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或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到或已经当期支付,都不能作为当期的收入或费用。
5、 ( )又称为审慎原则、保守主义。
A.谨慎原则
B.重要性原则
C.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D.形式重于实质原则
标准答案: a
解 析:谨慎原则又称为审慎原则、保守主义。企业经营存在风险,实施谨慎原则,对存在的风险加以合理估计,就能在风险实际发生之前防范风险,并化解风险,有利于企业做出正确经营决策,有利于保护所有者和债权人的利益,有利于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6、 下列关于会计要素中的负债,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如果把资产理解为企业所承担的义务,那么,负债就可以理解为企业的权利
B.负债是由于过去的交易、事项引起的,企业当前所承担的义务
C.负债将要由企业在未来某个时日加以清偿
D.预期在一年内到期清偿的债务属于短期债务
标准答案: a
解 析:如果把资产理解为企业的权利,那么,负债就可以理解为企业所承担的义务负债具有如下特点:(1)负债是由于过去的交易、事项引起的,企业当前所承担的义务。
企业预期在将来要发生的交易、事项可能产生的债务不能作为负债。(2)负债将要由企业在未来某个时日加以清偿。(3)为了清偿债务,企业往往需要在将来转移资产,比如用现金偿还或者实物资产清偿,或者通过提供劳务来偿还,或同时转移资产和提供劳务偿还。也有可能将债务转为所有者权益。按偿还期间的长短,一般将负债分为短期负债和长期负债。预期在一年内到期清偿的债务属于短期债务。
7、 下列关于会计要素中的利润,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
B.净利润为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等3个项目的总额减去所得税费用之后的余额
C.补贴收入不计入利润
D.营业利润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利润
标准答案: c
解 析: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净利润为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等3个项目的总额减去所得税费用之后的余额。
8、 国务院于2006年12月30日第163次常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进行了修改,并以国务院第483号令公布,自()起实施。
A. 2007年1月1日
B. 2007年3月1日
C.2007年6月1日
D. 2008年1月1日
标准答案: a
解 析:国务院于2006年12月30日第163次常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进行了修改,并以国务院第483号令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9、 新修订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大城市调整后的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是():
A 2.5元至30元
B 1.5元至30元
C 3.5元至30元
D 1.5元至20元
标准答案: b
解 析:新修订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调整后的“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