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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20年公路检测工程师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来源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0-10-21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发布《2020年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详情如下:

2020年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

  2020年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将于11月14-15日在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举行,请应试人员密切关注考生准考证、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辽宁试验检测考务微信群发布的省级考试防疫须知:

  1.应试人员应提前申领“辽事通健康通行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试日前14天内(含考试日),应试人员应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2.由于人多、检测环节多、时间长,为确保防疫要求不影响正常考试时间,应试人员从上午8:00开始、下午13:00开始进入考点,凭准考证入校,上午考试结束后请离开学校,不允许在校内流动,其他人员和考生车辆不得入校。第1-42考场在知行楼,必须从学校北门(325公交车终点站)入校;第43-82考场在明德楼、博学楼,必须从学校南门入校,入校后具体考场安排详见考场分布图。入校时经体温测试和登记扫码后,应按规定通行路线到达考场。

  3.应试人员进入考点时,应与他人保持 1.5 米以上安全间距,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现场通过“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扫码,确定为绿码、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如发现体温超过37.3℃、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和“辽事通健康通行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应提供考试日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须第一时间向工作人员报告,经防疫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可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转运至医疗机构。

  4.应试人员须了解辽宁省、沈阳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要求,并按照相关要求自觉接受健康管理、隔离观察。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试人员,须在考前集中隔离 14 天,在隔离期末进行 2 次核酸检测(间隔 24 小时),并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5.应试人员须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自觉做好个人防护。

  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将视为已知晓上述告知内容,对“辽事通健康码”绿码、核酸检测报告及诊断证明等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辽宁省考区疫情防控小组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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