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公路检测工程师公共基础知识点二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5-23
中1985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了计量仪器的强制性及非强制性检定,并做出了检定管理办法;
1987颁布《计量法实施细则》,规定对试验检测机构实行计量认证考核;
上二者说明: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
1990年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对标准的制定、实施与监督作出了规定。
2000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加强了对建设工程(交通工程属于此范畴)质量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
交通试验检测是检测人员依据相应的国家或交通行业规范标准,选择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对产品的使用性能进行的检测。为确保数据准确可靠,除仪器设备需要检定、校准,选择的规范标准正确,操作合服规范要求外,还需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要求对检测机构进行管理。
《计量法》及《实施细则》
计量法包括六章:总则;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检定;计量器具管理;计量监督;法律责任;附则。
国家采用国际单位制,即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具体包括国际单位制单位+国家选定的非国际单位制单位。其名称和符号由国务院公布。
国务院1984年2月27发布《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
1987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都是省级以上单位),根据本部门特殊需要,可指定本部门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同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范围。实行强制检定的仪器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非强制性检定的计量器具,单位应自行定期检定或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县以上人民政府对此实施监督。
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二者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若没有国家检定规程,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分别制定部门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并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备案。
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文字和框图组成的,包括计量基准到各等级计量标准直至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程序在内的技术规定,简称国家计量检定系统。
计量检定规程包括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检定项目、检定条件、数据处理等所做的技术规定。分为国家检定规程、部门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
县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可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其他机构执行检定。
县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为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授权形式:授权专业性或区域性计量检定机构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授权有关技术机构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授权某一部门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其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
授权有关技术机构,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执行强制性检定以及“其他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检定部门考核合格,发给计量检定证件,取得执行检定、测试任务资格。
计量器具包括:计量标准、工作计量器具。
强制检定是指:县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强制性检定的计量器具实施的定点、定期检定。
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由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强制性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由当地县(市)人民政府计量检定部门指定的计量检测机构进行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由上一级指定机构进行检测。
检定周期由实施检定的机构根据计量检定规程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
检定工作遵循经济合理原则,就地就近进行,不受行政区域和部门管辖限制。
因准确度纠纷,应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
由计量器具准确度引起的纠纷为计量纠纷,计量纠纷的依据是计量基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检定的数据。仲裁检定。
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考核:计量检定、测试能力、可靠性)。认证内容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