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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运监理工程师监理概论教程(82)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4-28

工地会议

(一)工地会议的意义及作用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制订并实施的工地会议制度,是工程建设三方的工作协调会议,通过工地会议检查合同执行情况与存在的问题。为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理工作提供了大量的反馈信息,是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管理的一种重要方法,也是合同管理项目中普遍采用的一种手段。工地会议旨在检查、。督促合同各方,特别是承包人对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执行情况,协调各方关系,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工地会议可根据会议召开时间、内容及参加人员的不同,分为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例会和专题工地会议等三种形式,其目的是:

(1)第一次工地会议的目的,在于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工程实施有一个良好的开端。

(2)工地例会的目的,在于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进度、质量、费用、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为正确决策提供依据,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3)专题工地会议的目的,在于监理工程师对日常或经常性的施工活动中的专门问题进行研究、协商和落实,使监理工作和施工活动密切配合。

工地会议在施工监理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通过工地会议,便于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施工的进度和质量的矛盾进行协调,同时方便各种信息迅速在业主、承包人间传递,有利于工程的顺利进行;工地会议可用来协调业主、监理单位、承包人三方之间的矛盾,也可以协调工程施工中的一些矛盾,使矛盾和问题及时得到解决,避免对工程项目三大目标的影响;工地会议是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施工进度、质量、费用情况的经常性检查,通过对执行合同的情况和施工技术问题的讨论,可以发现问题,为监理工程师决策提供依据;工地会议还可以集思广益,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措施。因此,工地会议是监理工

程师开展监理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和方法。

(二)工地会议的组织及内容

1.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是承包人、监理工程师进人工地后召开的第一次会议,是业主、承包人、监理单位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的一次机会。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召开。会议的组织由总监办负责,监理单位应事前将会议议程及有关事项通知业主、承包人及有关方面,必要时可先召开一次预备会议,使参加会议的各方面做好资料准备。在会议举行中,如果某些重大问题达不到目的要求,可以暂时休会,待条件具备时再行复会。

1)第一次工地会议参与者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业主、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出席会议。各方将要在工程项目中担任主要职务的人员及分包单位负责人也应参加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应邀请质量监督部门参加。

2)会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次工地会议上,各方应介绍各自的人员、组织机构、职责范围及联系方式。

(1)介绍人员及组织机构。业主或业主代表应就其实施工程项目期间的职能机构、职责范围及主要人员名单提出书面文件,就有关细节做出说明。同时,业主应宣布对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总监理工程师应宣布对驻地监理工程师的授权,并申明自己仍保留哪些权利;书面将授权书、组织机构框图、职责范围及全体监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提交承包人并报业主备案。

承包人应书面提出工地代表(项目经理)授权书、主要人员名单、组织机构、职责范围及有关人员的资质材料以取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监理工程师应在本次会议中进行审查并口头予以批准(或有保留的批准),会后正式予以书面确认。

(2)承包人介绍施工准备。承包人应就施工准备情况按如下内容提出陈述报告,监理工程师应逐项予以澄清、检查和评述。

①主要施工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手)是否进场或将于何日进场,并应提交进场人员计划及名单。

②用于工程的材料、机械、设备和设施是否进场或将于何日进场,是否将会影响施工,并应提交进场计划及清单。

③用于工程的本地材料来源是否落实,并应提交料源分布图及供料计划清单。

④施工驻地及临时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如何,并应提交驻地及临时工程建设计划分布和布置图。

⑤工地试验室、流动试验室及设备是否准备就绪或将于何日安装就绪,并应提交试验室布置图、流动试验室分布图及仪器设备清单。

⑥施工测量的基础资料是否已经落实并经过复核,施工测量是否进行或将于何日完成,并应提交施工测量计划及有关资料。

⑦履约保函和动员预付款保函及各种保险是否已办理或将于何日办理完毕,并应提交有关办理手续的副本。

⑧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住房、交通、通信、办公等设备及服务设施是否具备或将于何日具备,并应提交有关计划安排及清单。

⑨其他与开工条件有关的内容及事项。

(3)业主说明开工条件。业主代表应就工地占地、临时用地、临时道路、拆迁、工程支付担保情况以及其他开工条件有关的问题进行说明;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批准或将要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的安排,对上述事项提出建议及要求。

(4)监理单位说明监理工作准备情况及监理程序。监理单位应就监理工作准备情况以及有关事项做出说明,同时明确监理工作例行程序并提出有关表格及说明,一般应包括:质量控制的主要程序、表格及说明;计量支付的主要程序、报表及说明;延期与索赔的主要程序、报表及说明;工程变更的主要程序、图表及说明;工程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报表及说明;函件的往来交接程序、报表及说明;确定施工过程中工地会议举行的时间、地点及程序。

(5)会议小结。总监理工程师应进行会议小结,明确施工准备工作还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明确解决措施。

2.工地例会

工地例会属于开工后举行的一种例行会议,用于解决施工存在的问题。工地例会一般由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宜每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间隔可根据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程度由监理工程师决定,工地例会应在开工后的整个活动期内定期举行。

1)会议的组织

会议参加者监理单位应为驻地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的有关人员;承包人的授权代表、特殊分包单位及有关助理人员;业主代表及有关助理人员。

2)会议的内容

会议按既定的例行议程进行,一般应由承包人逐项进行陈述并提出问题和建议;监理工程师逐项组织讨论并做出决定或决议的意向。会议一般应按以下议程进行讨论和研究:

(1)检查上次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2)审查工程进度:主要是关键线路上的施工进展情况及影响施工进度的因素和对策。

(3)审查现场情况:主要是审查现场机械、材料、劳力的数额以及对进度和质量的适应情况,并提出解决措施。

(4)审查工程质量:主要针对工程缺陷和质量事故,就执行标准控制、施工工艺、检查验收等方面提出问题及解决措施。

(5)审查工程费用事项:主要是材料设备预付款、价格调整、额外的暂定金额等发生或将发生的问题及初步的处理意见或意向。

(6)审查安全事项:主要是对发生的安全事故或隐藏的不安全因素以及对交通和民众的干扰提出问题及解决措施。

(7)审查环保事项:主要是对施工中出现违反环保规定,未按合同要求落实环保措施的情况进行讨论,并提出解决措施。

(8)讨论施工环境:主要是承包人无力防范的外部施工阻挠或不可预见的施工障碍等方面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9)讨论延期与索赔等合同其他事项:主要是对承包人提出延期或索赔的意向进行初步的澄清和讨论,另按程序申报并约定专门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10)审议工程分包:主要是对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分包的意向进行初步审议和澄清,确定进行正式审查的程序和安排,并解决监理工程师已批准(或批准进场)分包中管理方面的问题。 

(11)其他事项会议中若出现延期、索赔及工程事故等重大问题,可另行召开专门会议协调处理。

3.专题工地会议

由于工地例会需研究和讨论的问题较多,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某些重点、难点问题在工地例会上有时不能深入讨论,为此就要召开专题工地会议进行专题讨论。

(1)专题工地会议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根据工程需要及时召开,业主代表和承包人代表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应邀请有关专家参加。

(2)会议对施工期间出现的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进度、费用以及合同管理等方面的重点问题、难点和需要协调的问题进行研讨,并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和落实措施。

工地会议应由监理单位做好记录,并应根据记录事项形成会议纪要。纪要中包括三方协商一致的意见及各方有保留的意见。会议纪要由参加单位确认,即可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而作为监理文件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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