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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首次分卷后学考说明变化(地理)

来源 :浙江考试 2018-03-28

  学考、选考分卷后的首次学考将于2018年6月举行。此前已为大家呈上了此次考试所用的各科目考试说明。此次适用于2017级高中在校学生及相关人员的学考说明有哪些变化?考生在复习备考中要注意什么问题?一起来听听考试说明编写组专家们的分析和建议。

  地理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从2017级高中学生起,实行学考与选考分卷考试。下面就学考试卷的结构、特点、考试时间及考试要求做简要说明。

  一、未作修改的内容

  1.考试的地位不变

  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主要功能:一是引导普通高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必修课程教学要求;检测高中学生的学业水平,监测、评价和反馈高中教学质量;二是落实《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意见》等要求。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的基本依据,也是高等院校三位一体招生录取和用人单位招聘的重要参考依据。

  2.考试目标与要求不变

  考试目标分三部分,分别是:

  ①知识考核要求,包括a—识记、b—理解、c—简单应用、d—综合应用四个层次。

  ②学科能力方面注重考查考生的地理学习能力和学科素养,即考生对所学相关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③品质考核方面,考试内容主要是从地理认知的视角来表述“知识与技能”的内容,其中也表明地理学习“过程与方法”的要求。在这些内容要点的落实过程中,还应关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目标。

  3. 考试时间、试卷结构与考核要求分布不变

  ①考试仍采用闭卷纸笔测试方式,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70分。

  ②试题题型由选择题和非选择题组成,其中选择题约占70%,非选择题约占30%。

  ③识记、理解试题约占65%,简单应用、综合应用试题约占35%。

  4.考试范围不变

  考试范围为《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地理》(2014版)中必修模块(《地理Ⅰ》、《地理Ⅱ》、《地理Ⅲ》)中的“基本要求”的内容。

  二、主要修订内容

  1.《考试说明》适用范围

  适用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在校学生及相关人员。

  2.部分考试条目要求与表述有所变化

  ①考试要求降低的部分

  世界洋流的分布规律及图示——c调整为b;

  世界主要气候类型的特点及成因——改为:世界主要气候类型的特点。

  ②考试要求提高的部分

  天体系统的级别和层次——a调整为b;

  三大类岩石及其成因——b调整为 c;

  影响地面获得太阳辐射大小的主要因素——b调整为 c;

  水循环的过程和主要环节——a调整为b;

  地球表面地域分异的四种基本规律——a调整为b;

  产生地表不同分异规律的主导因素——b调整为 c。

  ③表述方式改变的部分

  为了与教材条目保持一致,“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因素、科学技术因素对农业布局的影响”改为“自然条件、技术经济因素、社会经济因素对农业布局的影响”。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新版《考试说明》考试条目及要求的改变表示该条目下命题的视角和命题范围的改变,并不代表命题难度、命题指向的变化及侧重。

  ◎相对于原“一卷两用”的必考部分,本学考试题更关注学生对地理必修知识的掌握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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