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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2016年三位一体招生章程

来源 :绍兴文理学院 2016-02-01

绍兴文理学院2016年三位一体招生章程

为推进教育改革,深入实施新课改高考方案,优化专业人才选拔机制,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根据《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制订本章程。

一、 招生计划

二、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16年3月1日至3月25日;

2.上传报名材料:从报名时起至3月25日截止;

3.资格审查:3月26日至3月27日;

4.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3月28日至3月30日;

5.网上打印准考证:4月6日至4月8日;

6.测试时间:4月9日下午笔试,4月10日面试;

7.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查询:综合素质测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成绩。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浙江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以参加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资格为准);

(二)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1门,其中报考教育类要求有4门及以上为A等,其余为C等及以上;报考工学类要求数学、物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四门中有2门及以上为A等,其余为C等及以上。

(三)综合素质评价均不能低于P等。

(四)教育类与工学类不得兼报。

四、报考方式

(一)申报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以个人自荐方式直接向我校提出申请;

(二)网上报名:2016年3月1日至3月25日,考生登录绍兴文理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 //zs.usx.edu.cn),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

(三)上传报名材料:2016年3月25日之前系统上传报名材料,具体申请材料如下:

①绍兴文理学院“三位一体”招生申请表(网上报名后系统中直接打印,本人签名,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②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学业水平证明材料:《浙江省普通高中会考成绩证明》或者《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信息表》;

③身份证(正反面);

④高考考生报名证或考生报名登记表(必须有8位数的高考报名序号)。

将上述材料拍照后上传报名系统(要求JPG格式),照片必须清晰。

(四)资格审查:报名考生须经我校考生资格审查组审核。评审时间为3月26日至3月27日,初审合格考生按要求缴纳综合素质测试考务费。

(五)考务费: 按规定收取综合素质测试考务费110元/人。网上缴费时间为3月28日至3月30日。初审合格考生,通过个人报名系统,统一使用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将考务费汇入指定帐户中,完成报名工作。未缴费的考生报考无效。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概不退还。

五、综合素质测试

(一)考试地点:绍兴文理学院南山校区(城南大道900号),详见准考证及现场公告。

(二)测试时间:2016年4月9日下午至4月10日

(三)测试方式:

1.笔试:4月9日下午。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二者缺一不可。主要测试学生的知识素养及运用知识的能力。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5倍,则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考生需自备2B铅笔、钢笔或签字笔;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5倍,则不进行笔试,所有考生直接入围面试。

2.面试:4月10日。主要测试学生的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

(四)成绩评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以面试成绩计,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考生即取得三位一体招生录取入围资格,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后,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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