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面向普高学生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来源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 2017-06-22
中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17年面向普高学生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 院校基本情况
招生代码:1172
院校名称:南京城市职业学院
学校性质: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公办高等职业学校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二、 学院简介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是一所由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院。学院地处南京主城区,公交、地铁直达市中心新街口。下设5个学院和1个公共教学部,在校生近6000人。地处南京禄口空港地区的新校区即将投入使用,办学空间及办学条件在南京18所高职院校中将名列前茅。
三、 招生计划
以江苏省教育厅审核公布的计划为准。
四、 注册条件
1.考生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方可向我院提出注册入学申请。
2.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心脏病、哮喘病史、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身材匀称,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斑点等。身高:女:1.63—1.72米,男:1.75—1.83米,双眼矫正视力C字表0.7以上。
3.报考我院空中乘务专业须经过我院专业面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4.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五、 录取办法
1.考生申请。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按“院校+专业”的方式可同时注册6个“院校+专业”志愿。
2.我院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个人特长、全部七门学业测试成绩、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注册入学开始前,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报我院审核。
1) 参加校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
2) 具有人保部门签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3) 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
4) 在高中阶段成绩优秀,且被评为省、市、校级“三好学生”的考生;
5) 思想品德表现突出,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院审核认定的考生;
6) 有其它突出才能的考生。
以上考生需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正式录取。
4.普高注册入学分两轮进行,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计算机匹配录取三个过程。凡第一轮符合条件未注册成功的考生,均可继续参加第二轮,申请注册我院。
六、 学历证书
学生学完规定的课程并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南京城市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七、 收费标准
学 费:理科类5300元/年,文科类4700元/年,其中空中乘务专业5300元/年。
住宿费:900—1000元/年。
八、 奖、助、贷政策
学校建有完备的“奖、贷、助、补、减、免”助学体系。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和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单项奖学金等,设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基地助学贷款,建立专门面向贫困学生设置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对城镇低保户家庭子女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实行学费减半,对孤儿实行学费全免等一系列资助政策。
九、 联系方式
电话:025-82212198/82212183/82212209詹老师、林老师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和燕路462号(晓庄校区)
江苏省南京市游府西街46号(新街口校区)
招生咨询QQ群:25982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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