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6-21
中2017年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 | ||
一、学校全称 |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嘉定区金沙路280号 | |
三、层次 |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招生计划分配的原 则和办法 |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市、区)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 | |
六、预留计划数和使用原则 |
无 | |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 考试语种的要求 |
应用日语专业语种限招英语、日语;其它专业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 |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 | |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 |
十、录取规则 |
学院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贯彻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 | |
十一、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1000-1200元/年,沪教委财(2012)118号,再由学院根据宿舍实际情况安排决定。 | |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 |
十三、联系电话 |
招生办021-69990068;39004431(传真) | |
十四、投诉监督电话 |
监察室021-69990026 | |
十五、网址 |
www.scst.edu.cn | |
十六、资助学生政策 |
(1)执行“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的绿色通道制度。 (2)学院与中国农业银行嘉定支行签订协议,可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办理每年最高8000元的助学贷款。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七、其他须知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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