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

导航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5-16

第五章 收费与证书

  第二十二条 学费标准:工科类6600元/人·年(部分工科类7500元/人·年),其他类6000元/人·年、医学类6600元/人·年、农林类6300元/人·年,艺术类9000元/人·年;住宿费:4人间1600元/人·年、6人间(含5人间)1200元/人·年、6人间以上800元/人·年;实行一学年一交的办法。

  第二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毕业后颁发由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

  第二十四条 按照国家政策,对录取在我校园艺技术专业且具有浙江省户籍的学生免收学费,非浙江省户籍的学生,学费按照6300元/人·年收取。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五条 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5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4000元/年;国家二等助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25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6000元/年;下沙慈善总会金秋助学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1500元/年;同时还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

  第二十六条 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固定勤工助学岗位近500个。

  第二十七条 助学贷款: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就学地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最高8000元/人·年。

  第二十八条 新生档案:被录取的新生,须凭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毕业中学(或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招生机构)领取考生档案,并在报到时将该档案交至我校。

  第二十九条 新生报到: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两周(以实际报到日为准)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招生咨询及录取查询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571-56700035

  2.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邮编:310018)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3.E-mail地址: 86916835@163.com

  4.学院网址:www.hzvtc.edu.cn

  5.招生网址:zs.hzvtc.edu.cn

  6.招生咨询qq:800028758

  7.学校官方微信:

  第三十二条 我校招生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我校纪检监察室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电话:0571-56700017。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我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分享到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