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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工程学院艺术招生简章

来源 :湖南工程学院  2017-03-17

一、学校概况

1、院校名称:湖南工程学院

2、院校性质:省属院校

3、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4、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5、学校国标代码:11342

6、学校简介

湖南工程学院始建于1951年,坐落在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故乡湘潭市。学校实行中央与湖南省共建,以湖南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始终坚持应用型办学定位,2007年,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0年6月,获批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实施高校。2011年10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2013年,学校牵头,联合湘电集团和湘潭大学组建的“风电装备与电能变换协同创新中心”被遴选为湖南省首批“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

学校现有主校区和南校区2个校区,学校校园总面积108万㎡,建筑面积52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1.7亿元,纸质图书144万多册。学校主校区位于湘江之滨,与沿江风光带、宝塔公园、木鱼湖公园相互映衬,风光秀美,是湖南省“园林式单位”和“文明高等学校”。学校现设有16个教学院(部、中心)、51个本科专业,2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全日制在校学生2.02万人,面向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学校本科教育涵盖工、管、文、理、经、艺等六个学科门类,拥有电气、机械、纺织、化工、管理等优势专业群,形成了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专业格局。建校60多年来,学校始终立足湖南,面向全国,服务地方,为机电、纺织行业和社会经济建设输送了10万多名高素质人才。毕业生“不事张扬、踏实做事”的专业精神和“肯干、实干、会干”的显著特点,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一致好评。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学校以“锲而不舍,敢为人先”为校训,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全校师生员工在 “三步走”战略目标和学校第三次党代会规划蓝图的指引下,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位居全国同类院校先进行列的特色鲜明高水平工程应用型大学。

二、学院与专业介绍

设计艺术学院

设计艺术学院现有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广告学4个本科专业。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具有高级职称及博士学历的教师20人,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水平,设计艺术学院教师绘画、设计作品曾先后入选第八、九、十、十一届全国美术作品展、中国水彩百年展,并获第九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铜奖等多个奖项; 教师摄影作品获第23届全国摄影艺术展银奖、2015《边城》·凤凰全球摄影擂台赛钻石收藏奖(奖金100万元);教师的设计作品入选第九届乌克兰4THBLOCK生态国际海报三年展、多次获中南星奖、第二届中国青年科技博览会新星奖、全国第五届城市运动会吉祥物最佳创意奖等奖项。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国家文化部艺术科学研究项目、国家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及省级项目20余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数百篇,发表艺术作品数百幅,出版艺术作品集及专著数十本。我院教师十分重视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的改革,多名教师在全国多媒体课件比赛中获全国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2个,省级奖励10余项,主持省级教学教改项目5项,主编教材6本。设计艺术学院始终坚持以育人为中心、素质教育为重点、教学改革为手段,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较强设计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在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工业设计大赛、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等学科竞赛中,获国家二等奖11项,三等奖18项,省一、二、三等奖级共100余项。近几年,每年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与好评。

设计艺术学院坚持改革创新、开门办学的理念,借助社会力量,引进知名艺术家、设计家在学院建立起旭峰艺术设计空间、木鱼湖艺术工作室和湖南工程学院设计艺术学院设计艺术研究所3个“产品研”合作实践教学基地,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办学特色,并在省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专业介绍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培养掌握视觉传达设计方面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备视觉传达设计的创作和研究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从事企业形象策划、展示设计、包装设计、影视动画及多媒体艺术,市场营销企划、广告传播企划及管理等视觉传达设计领域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专业人才。本科四年,发艺术学学士学位。

主干课程:设计素描、设计色彩、三大构成、图形创意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装帧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影视广告设计、展示设计、CI设计、设计概论等。

毕业后,从事书籍装帧和包装设计;广告艺术设计的策划、创意、设计、制作工作;在新闻出版机构及电视、网络等媒体,从事摄影与平面设计的策划与设计工作。

环境设计专业:培养掌握环境艺术设计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应用本专业知识在建筑设计部门、装饰设计单位、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从事各项室内外环境设计的研究和开发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立足于设计、艺术、工程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与实践技能的掌握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本科四年,发艺术学学士学位。

主干课程:设计素描、设计色彩、透视、设计心理学、人体工程学、基础制图、手绘效果图表现、CAD辅助设计、家具设计、室内装饰品设计、别墅设计、展示设计、办公空间设计、模型设计、酒店空间设计、居住区景观规划设计、城市公共空间景观设计、园林植物学、景观生态学等。

毕业后,能够在 建筑装饰公司从事室内外设计;在家具家装公司从事工作设计师;展示展览设计工作;城市规划,园林、房地产开发公司设计与规划工作。

产品设计专业:培养掌握产品设计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新的设计理念和较全面的相关学科知识以及较高设计创意能力、动手能力,能从事产品开发设计、产品策划、产品造型设计以及产品广告宣传和教学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本科四年,发艺术学学士学位。。

主干课程:设计素描、设计色彩、计算机辅助设计、产品设计初步、产品速写、设计表现技法、产品设计方法与程序、产品设计材料与工艺、工业设计史、产品开发设计、人机工程学、系统设计、设计心理学、产品形态设计学等。

毕业后,能够在汽车、家具家电、机电产品等制造型企业的专业设计部门、专业设计公司等单位从事新产品开发设计、产品模型制作、产品造型、计算机辅助设计等工作。

纺织服装学院

纺织服装学院是湖南工程学院创立最早的院系之一,历经三十多年的发展,现有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含服装表演类)3个专业。纺织工程被列入国家级特色优势专业建设项目,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实施专业之一。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是湖南省特色专业。目前,纺织服装学院在校学生人数1098人。学院拥有一支实力较强、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其中高级职称占42%,中级职称占56%,教师中63%具有或正在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近年来,在国家一级A类、B类及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0多篇,科研立项和教研教改课题立项50余项。

纺织服装学院始终秉承“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宗旨,学生积极参加各类专业比赛并获得良好成绩,近年来获奖奖项超过50项,其中全国性及区域性金奖或冠军10项,银奖6项,铜奖3项,优秀入围奖30余项,近年来学生科技创新项目20余项,有国家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一项,省级8项。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下设两个培养方向)

①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类):培养从事服装与服饰设计、生产、销售和时装研究方向,具有较强的设计创造能力和动手制作能力。能主动与市场及产业密切结合,掌握服装企业、服装市场的基本运作知识,以及把握时尚潮流并掌握流行预测的基本方法,本科四年,艺术学学位。

主干课程:素描、色彩、服饰图案、时装画、中外服装史、服装设计原理、服装材料学、服装结构设计、服装工艺设计、服装品牌策划、服装流行预测、服装配件设计、立体裁剪、服装陈列设计、专业英语、服装CAD等课程。

学生毕业后,可以在服装和服饰设计公司从事服饰创意设计、版型制作、商品运营、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工作。艺术设计领域及时尚研究机构从事创新设计、艺术研究和艺术管理等工作。

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类):培养学生具备服装设计、服装表演的理论与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审美和创造力,能从事服装设计、成衣制作、表演艺术以及服装营销、公共关系等方面的相关工作,本科四年,艺术学学位。

主干课程:服装表演、舞蹈基础、形体训练、商务礼仪、化妆与造型、服装表演编导、服装市场营销、陈列设计、服装设计基础、中外服装史、时装画、服装结构与工艺、服饰配件设计、计算机设计等课程。

毕业后,能在服装公司从事服饰品展示策划、服饰创意设计、营销管理、服装陈列、服装时尚买手等方面的工作。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

三、招生计划

2017年我校在湖南、河北、河南、山东、福建、山西、安徽、贵州、甘肃、江西、广西、江苏、云南、内蒙古和广东等15省共下达艺术类招生计划436名。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招,根据省统考和校考合格生源的分布情况投放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是我校2017年艺术类专业校考组考省份及计划:

2017年艺术类专业校考组考省份及计划

  省份

  计划数

  专业

河北 山西 江苏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广西 贵州 甘肃
视觉传达设计 40 35 40 15 30 30 60 20 25 40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美术类)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服表表演类)

          10        
总艺术类计划 40 35 40 15 30 40 60 20 25 40

备注:上表为2017年拟定艺术类计划,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四、招收对象

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份有关本年度普通高校的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规定的考生。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外语语种限定为英语。

五、考试科目及分值

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对于在参加我校专业校考时,尚未明确能否取得专业省统考本科合格证的考生,若最终其专业省统考成绩未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合格线,则取得的我校专业校考成绩视为无效。

六、合格查询

我校从2015年起不再发放纸质合格证,考生可在4月中上旬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是否合格,通过考生号和身份证号均不能查询到信息者为专业校考未合格,查询到信息的为合格考生,信息中显示考生专业成绩与在生源地专业测试排名情况。

查询网址:http://zsjy.hnie.edu.cn/zsw/art_cx.aspx

七、录取原则

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合格和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第二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办法:考生的总成绩为校考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之和,我校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校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我校未组织校考的省份,其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制定的有关规定,如生源所在省无明确规定,我校按省级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省级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八、收费标准

艺术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8000元/年(如有调整以省物价局文件为准)

九、咨询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731-58688511、58683867(兼传真)

学校主页:http://www.hnie.edu.cn

考生成绩查询网址: http://zsjy.hnie.edu.cn/zsw/art_cx.aspx

电子邮件:zsb@hnie.edu.cn

学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福星东路88号(邮政编码:4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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