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省外)
来源 :安徽师范大学 2017-03-16
中安徽师范大学是安徽省建校最早的高等学府,已有80余年的办学历史。坐落在具有“徽风皖韵、千湖之城”美誉的江南名城——芜湖,学校集江南自然之神秀、汇安徽人文之灵杰,历史悠久、学科齐全,是安徽省委、省政府优先建设的综合性大学,2013年被教育部与安徽省政府确立为“省部共建”重点大学。
美术学院创建于1943年,是安徽省建立最早的美术类人才培养基地。美术学专业于1984年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4年美术学院各专业首次实行大类招生,分为美术学类(含美术学、绘画、雕塑)和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
音乐学院始建于1943年,学院现有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四个本科专业。 音乐学专业2008年入选安徽省省级重点学科,2009年被教育部和财政部列为第四批全国高等教育特色学科建设点。舞蹈表演专业是安徽省最早创办的舞蹈本科专业,专业教师均来自于全国著名专业舞蹈院校。学院还有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两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并设有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艺术硕士(音乐)、课程与教学论(音乐)、学科教学(音乐)等五个硕士专业方向。其中,音乐学硕士点是全国第一批获准授权的音乐学硕士点之一,也是安徽省最早获准授权的音乐学硕士点。
新闻与传播学院成立于2010年,学院现有8个专业(方向),拥有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其中,摄影专业于2000年开设,动画专业于2004年开设,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于2010年开设,三个专业在安徽省同类本科专业中均是最早开设,三个专业的排名均位列安徽省第一。
2017年,面向安徽省外考生,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两种类型,一类使用各省统考成绩录取,一类使用我校校考成绩录取。
一、使用统考成绩录取
(一)招生专业和计划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招生省份 | 拟招生计划数 | 备注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江西、山西、湖南、辽宁 | 24 | |
音乐学院 | 音乐学(师范) | 江苏、湖南、辽宁、云南 | 8 | 声乐、器乐 |
音乐表演 | 江苏、江西、湖南、辽宁、云南、广西 | 22 | 只招收器乐:1、西洋管弦乐:竖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大提琴、单簧管、双簧管、巴松、圆号、小号、长号、次中音号、上低音号、大号、打击乐;2、民乐:阮、柳琴、笙、唢呐、打击乐。 | |
舞蹈表演 | 河北、江西、湖南、辽宁、云南、广西 | 20 |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我校报安徽省教育厅及有关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二)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资格线由生源所在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
2、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即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规定的我校所在批次的艺术类投档资格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其中,音乐学考生专业成绩应达到该省专业总分的60%以上(含60%);音乐表演考生器乐成绩应达到该行当满分的60%以上(含60%);舞蹈表演考生专业成绩应达到该省舞蹈专业总分的70%以上(含70%)。
以上录取原则若与生源所在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统考录取原则为准。
二、使用校考成绩录取
(一)招生专业和计划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招生省份 | 拟招生计划数 | 备注 |
美术学院 | 美术学类[含美术学(师范)、绘画、雕塑)]、 | 山东、江苏、江西、河北、广西、福建 | 48 | |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 | 山东、江苏、江西、河北、广西、福建 | 63 | ||
音乐学院 | 音乐学(师范) | 山东 | 5 | 声乐、器乐 |
音乐表演 | 山东 | 5 | 只招收器乐:1、西洋管弦乐:竖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大提琴、单簧管、双簧管、巴松、圆号、小号、长号、次中音号、上低音号、大号、打击乐;2、民乐:阮、柳琴、笙、唢呐、打击乐。 | |
舞蹈表演 | 山东 | 10 |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摄影 | 山东、江苏、河北 | 15 | |
动画 | 山东、江苏、河北 | 15 |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我校报安徽省教育厅及有关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二)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参加校考的考生,符合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均可报考。江苏、江西、河北三省艺术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山东、广西、福建三省只招艺术文科生,不招艺术理科生。考生报名时,应分类报考,分别为美术设计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动画摄影类(动画、摄影)、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各类之间不可以兼报。
五、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分为两种形式:一是国家体育总局单独组织的文化考试;二是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一)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高校不再为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单独组织文化考试。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考试。
考生应于2017年3月20-25日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报名系统”自主报名、缴费。4月10日起,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150分,4科总分600分。考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23日(见附件)。考试大纲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公布。
(二)凡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及其他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六、录取工作
(一)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的测试。
(二)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招生计划等,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网上公示合格考生名单。
(三)高水平运动员拟招专业为行政管理、新闻学、社会工作、法学等专业。学校在当年五月确定具体专业。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根据学校确定的专业进行专业填报。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专业计划单列,不占用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
(四)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考试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情况下,我校将于5月底前根据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该部分录取考生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0%。未能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五)对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按该省份的规定执行)的部分考生,我校将向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申请予以录取。该部分录取考生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30%。
(六)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将按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七)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相关专业体检要求。(具体参照普通高考体检标准)
七、约束及监督机制
(一)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测试合格者名单,由学校报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省级招办将考生信息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教育部将于5月25日后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对合格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能录取。
(三)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体育学院 0553-5910709,招生办公室 5910077、5910161
电子邮件:asdzsb@163.com
信息查询网址:http://zsxx.ahnu.edu.cn
通信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安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41002。
注:本简章的相关要求以上级文件为准。由于简章发布时,尚未收到2017年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如有修改,将及时在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