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空军招飞启动空军飞行员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2017-09-13
中招收飞行学员(简称招飞)工作,在国家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和军委政治工作部领导下,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公安部门组织实施,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体系,是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1987年空军自主招飞以来,空军除了为国家培养选拔航天员外,还为其他军种输送了大批飞行骨干人才,截至目前累计招收飞行学员3.5万余名,较好地满足了国防建设飞行人才补充需要。
基本条件有哪些?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军队;
2.高中毕业男生(应届、往届均可),文理科不限,1998年8月31日至2001年8月31日出生;
3.身高在164-185cm之间,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80%、不高于标准体重的130%,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裸眼视力C字表0.8以上,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无色盲、色弱、斜视等;
4.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具备一定的领导决策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5.符合招飞政治考核标准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6.品学兼优,预估高考成绩达到本省统招一本线。高考成绩优异者可推荐至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进行军地“双学籍”联合培养。
报名途径有哪些?
考生可在招飞中心干部入校宣传时进行登记,或通过学校教务部门、区(县)级教育招生部门等多种途径进行报名。如未能现场领取到报名表,可下载报名表图片版正反面打印填写。
选拔程序
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包括初选、复选、定选和录取四个阶段:
1. 初选。2017年9月至12月,组织宣传发动、推荐报名和初步检测。
2. 复选。2017年12月至2018年4月,根据考生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和学校评价,遴选确定预估高考成绩达一本线的考生,组织进行体格检查、心理选拔和政治考核。
3. 定选。2018年6月至7月,对符合推荐条件的考生进行集中检测,全面组织体格检查和心理选拔,依据高考成绩,综合择优。
4.录取。经招飞定选,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选拔全部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统招一本线的考生方可投档,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年度招飞计划,依据高考成绩、体格检查结果、心理选拔评定等级等情况,按照空军明确的录取原则组织录取。本省上线生源不足、完不成计划的,跨省调剂录取。
体格检查阶段
初选检测:主要有眼科(视力、外眼、隐斜)、外科、耳鼻喉科等,需要半天时间。
复定选检测:对预留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细致的身体检查,检查项目多、时间长,是招飞过程中最全面、最重要的环节。主要有眼科(视力、外眼、隐斜、眼底)、外科、内科、神经精神科、耳鼻喉(转椅、电测听)、心电图、化验、B超、X光、脑电图等项目,除个别复查项目在第二天上午进行外,绝大部分检查在一天内完成。
心理选拔阶段
空军招飞心理选拔是根据军事飞行职业的特殊需求,采用心理学方法,对考生进行心理检测和飞行潜质评估的军事飞行人才选拔模式。
1基本认知能力检测
由基本认知能力检测和人格量表两个部分组成,属客观检测项目。主要检测考生的思维、理解、记忆、注意、判断、决策等方面的能力和个性特征。
2飞行特殊能力检测
主要检测考生在任务背景下的操纵、协调、反应、空间定向、注意力分配等方面能力。共有六大项检测项目,包括单项任务、双重任务和多重任务。通过在模拟座舱上操纵杆舵、油门手柄完成测试。
3模拟飞行检测
主要检测考生在模拟飞行任务环境下的接受、模仿、操纵、注意力分配、态势感知、环境适应和个性心理特征等飞行潜能。采用教学选拔模式,对考生整个学习过程进行考核评估,包括预先地面教育、教员带飞和飞行考核。考生通过学习,独立操纵飞行模拟器完成开关车、滑行等基本飞行动作,由带飞教员和测评系统共同对考生进行评价。
4专家面试
由动态行为考查和心理会谈两部分组成。考查重点包括接受、记忆、模仿和性格、意志等15项内容,综合判断考生是否适合从事军事飞行,是否具备军事飞行员必要的基本心理素质条件,有无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
政治考核阶段
全面了解、准确掌握招飞对象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主要经历、社会交往等情况,确保招收的飞行学员政治合格。
培养模式
招收的高中生飞行学员进入空军航空大学后,实行3个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学籍、军籍。
具体采取两种培养模式:
一是“四年一贯制”培养模式。在空军航空大学全程培养4年,主要进行基础教育和初级教练机飞行训练。期间除享受军校学员的待遇外,还享受飞行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达到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定为副连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如因身体或技术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的,转入空军工程大学等军队院校学习航空管制、机关参谋等地面本科专业,总学制4年。
二是“3+1”军地联合培养模式。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3年,在空军航空大学学习1年。
“双学籍”空军飞行员
空军联合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三所学校培养“双学士”尖子飞行员,先分别在三校学习3年,再到空军航空大学学习1年.
①选拔程序。根据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下达的联合培养计划,空军按照计划数的1.5倍左右,从招收的高中生飞行学员中遴选确定预选对象,组织到空军航空大学进行军政训练和体验飞行,择优录取高考成绩优异、体验飞行合格的学员,于9月上旬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
②相关待遇。联合培养飞行学员注册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双学籍”,学历本科。在地方高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院校飞行学员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颁发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同时具印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规定分别授予相应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