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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办法

来源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2018-02-27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65年,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我国最早独立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公办高等院校之一、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首批定向培养士官学校,学校还是中航工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中德职业教育(汽车机电)合作项目学校”SGAVE项目试点学校、四川省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试点院校。

  为进一步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校2018年继续开展单独招生(以下简称“单招”)考试工作。单招考试方案如下:

  一、组织保障

  1.学校单招工作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及社会监督。

  2.单招工作按“招考分离”的原则在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进行,由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组织招生、教务、信息中心及相关部门实施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等工作;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组织教务、保卫、后勤等相关部门实施考试考务工作。

  3.学校纪委对单招考试工作进行全程全方位监督。

  二、招生原则

  学校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等)报考的,本人不得参与当年单招考务及录取工作。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1.普通类、对口类单招专业及计划

类别

专 业

计划数

招生对象

学费标准(元/每年)

备 注

普通类

物业管理

120

普高文理科毕业生、中职毕业生(不分类别)

4440

市场营销

60

市场营销

60

汽车营销方向

物流管理

20

空中乘务(中韩合作办学)

40

20000

不招收色盲、色弱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100

4920

不招收色盲、色弱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60

普高文理科毕业生

4920

不招收色盲

空中乘务

120

6000

不招收色盲、色弱

空中乘务

20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就业方向,不招收色盲、色弱

数控技术

25

普高理科毕业生

4920

不招收色盲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60

不招收色盲

无人机应用技术

20

不招收色盲、色弱

通用航空器维修

20

不招收色盲、色弱

航空发动机装试技术

10

不招收色盲、色弱

复合材料工程技术

20

不招收色盲、色弱

对口类

空中乘务

30

中职毕业生(不分类别)

6000

不招收色盲、色弱

空中乘务

10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就业方向,不招收色盲、色弱

数控技术

25

加工制造类中职毕业生

4920

不招收色盲

数控技术

20

设备管理方向,不招收色盲

电气自动化技术

25

不招收色盲、色弱

工业机器人技术

25

不招收色盲

航空材料精密成型技术

25

不招收色盲

模具设计与制造

25

不招收色盲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00

不招收色盲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100

不招收色盲

飞行器制造技术

30

不招收色盲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90

信息技术二类中职毕业生

不招收色盲、色弱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80

不招收色盲、色弱

建筑工程技术

100

土木水利类中职毕业生

不招收色盲、色弱

合计

1440

备注:以上专业均为专科层次,学制三年。

  2. 特长类项目与招生计划

序 号

特长项目

计划数

招生对象

备 注

1

足球

15

普高文理科毕业生及中职毕业生(不分类别)

男女不限

2

篮球

13

限男8人,女5人

3

跆拳道

6

男女不限

4

健美操

10

5

舞蹈

5

6

器乐

5

7

声乐

2

8

航模

5

合 计

 

61

 

 

  注:特长类考生限报普通类专业。以上计划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四、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报名参加2018年四川省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省内普通高中毕业生及中职学校毕业生,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报考类别:

  1.普通类:面向普通高中及中职毕业生。

  2.对口类:面向中职毕业生。

  3.特长类:面向在体育、艺术及航模方面具有一定特长、取得相应专业等级或在相关赛事中获奖的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特长类考生报考条件及考核内容另文规定。

  (三)以下专业对考生有特殊要求,请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注意:

  1.空中乘务、空中乘务(中韩合作办学)、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就业方向)(以下简称“空中乘务类”)专业要求:

  (1)年龄在20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男生裸眼视力C型表0.7以上,女生矫正视力C型表0.5以上;无色觉异常。

  (3)无纹身,面部及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分无疤痕。

  (4)无遗传性疾病,无传染性疾病。

  (5)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就业方向),因就业方向及岗位要求,建议男生报考。

  (6)身高要求:

专业名称

男生要求(CM)

女生要求(CM)

空中乘务

175-184

164-172

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就业方向)

175-184

空中乘务(中韩合作办学)

174-184

163-174

  2. 特长类考生须符合空中乘务类专业要求方可报考该专业。

  五、报名方式

  1.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3月3日8:00至3月15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sceea.cn),填报我校。

  2. 填报我校单招志愿的考生于3月19日8:00至25日18:00登陆我校网站填报专业志愿,并对单招报名进行缴费和确认,专业志愿只能填报一个类别及一个专业。特长类考生须同时填报特长项目和专业志愿。

  3.考生报名完成后打印《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并签名确认。

  六、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结束后,学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并在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cap.edu.cn)上公布基础信息审核无误的考生名单。

  3月30日考生到学校领取准考证。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 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 二代身份证原件;

  3. 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寸)一张;

  4. 特长类考生须提供近五年特长等级及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须对以上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七、考试

  1.考试内容:

  (1)普通类考试内容包括“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两项,“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为300分,“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为350分,考试总分为650分。

  (2)对口类考试内容包括“文化考试”和“技能测试”两项,“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为300分,“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350分,考试总分为650分。

  (3) 特长类考试内容包括“文化考试”和“特长测试”两项,“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为300分,“特长测试”成绩总分为350分,考试总分为650分。

  (4)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每科100分,满分300分,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分卷考试,考试时间共计150分钟, 试卷由省统一命制,我校组织考试及评卷。

  (5)普高文理科考生文化考试适用普通类试卷,中职考生文化考试适用中职类试卷。

  (6)空中乘务、空中乘务(中韩合作办学)和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就业方向)提高英语科目在文化考试中的权重,降低数学科目的权重,三科考试成绩权重为:语文为1,数学为0.5,英语为1.5。其他专业三科考试成绩权重均为1(例如: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一名考生,若其文化考试原始成绩分别为:语文80、数学80、英语90,则其文化考试总分为:80 + 80×0.5 + 90×1.5 = 255分)。

  (7)各专业综合(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内容如下:

专业名称及类别

综合(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内容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普通类)

空间想象、美术基础、造型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动手能力、个人行为素养、临场应变能力、职业倾向等

物业管理(普通类)

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仪表风度、个人行为素养、职业倾向等

物流管理(普通类)

市场营销(普通类)

市场营销(汽车营销)(普通类)

空中乘务(普通类、对口类)

外形、气质、体态、思辨能力、心理素质、亲和力、沟通能力、普通话、英语口语、临场应变能力、才艺、职业倾向等

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就业方向)(普通类、对口类)

空中乘务(中韩合作办学)(普通类)

数控技术(普通类、对口类)

专业基础技能、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个人行为素养、临场应变能力、职业倾向等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普通类、对口类)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普通类、对口类)

无人机应用技术(普通类)

通用航空器维修(普通类)

航空发动机装试技术(普通类)

复合材料工程技术(普通类)

飞行器制造技术(对口类)

数控技术(设备管理)(对口类)

电气自动化技术(对口类)

工业机器人技术(对口类)

航空材料精密成型技术(对口类)

模具设计与制造(对口类)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对口类)

建筑工程技术(对口类)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对口类)

2.考试费用

  报名考试费130元。考生可网上报名时交纳,也可在领取准考证时交纳。

  3.考试地点

  成都市龙泉驿区车城东七路699号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4.考试时间

  (1)3月30日9:30-16:30考生领取准考证。

  (2)3月31日9:00-11:30文化考试。

  (3)3月31日13:30-18:30及4月1日8:30-16:00考生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进行综合(技能、特长)测试。

  5.考生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技能、特长)测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

  6.参加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综合测试的考生必须携带画板、素描工具、速写工具。

  7. 填报空中乘务类专业志愿的特长类考生须参加特长测试和空中乘务类专业综合(技能)测试。

  八、录取

  1.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类别(普通类、对口类和特长类)划定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线,分专业划定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特长类分特长项目划定特长测试成绩合格线),并分专业划定考试总成绩合格线。

  2.录取规则

  (1) 普通类、对口类在文化考试成绩、所报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分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综合(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若综合(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英语、语文成绩。

  (2) 特长类在文化考试成绩及特长测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分项目按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考空中乘务类专业的特长类考生的综合(技能)测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则调剂至其他专业。

  3.考生必须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技能、特长)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

  4. 普通类及对口类各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参加考试人数的70%。

  5.若出现专业计划或计划类别报考不平衡,学校按照实际参考情况在计划范围内进行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的调整,报学校招生委员会批准后执行。若单招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四川省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

  6.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7.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4月11日16:00之前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送达或传真至学校招生办公室(传真电话:028-88459388)。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8.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则在该专业未录取的合格线上考生中,择优补充录取。

  9.免试。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对口类相应专业学习,经学校认定后,按拟免试录取名单公示7天,随学校全部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须于3月30日前向我校提交《四川省2018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申请表》。在办完免试手续并正式录取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单招考试。

  申请免试的考生须于2018年3月15日前电话联系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8459388 88459389。

  九、时间安排

  1. 2018年3月3日前,招生宣传。

  2. 2018年3月3日8:00至15日18:00,考生在四川教育考试院网站报考我校(http://www.sceea.cn)。

  3.2018年3月19日8:00至25日18:00,登陆我校网站填报专业志愿,进行报名确认,缴纳报名费用和打印《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报名表》。(http://www.cap.edu.cn)

  4.2018年3月26日18:00学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后,在官方网站http://www.sceea.cn上公布基础信息审核无误的考生名单。

  5.2018年3月30日9:30-16:30,考生到学校交验相关材料,领取准考证。

  6. 2018年3月31日上午9:00-11:30,考生参加文化考试。www.cap.edu.cn

  7.2018年3月31日13:30-18:30及2018年4月1日

  8:30-16:00考生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进行综合(技能、特长)测试。

  8. 2018年4月4日16:00,考生可在学校网站上查询本人成绩。

  9. 2018年4月5日9:00-16:00,对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到学校纪委办公室登记查分,逾期不再办理。联系电话:028-88459362。

  10. 2018年4月6日8:00,在学校网站公布各专业合格线,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2018年4月6日至4月13日,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各专业最低录取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

  11. 2018年4月13日12:00前,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具体寄发时间以学院网上通知为准)。

  十、新生注册和复查

  1. 经我校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2.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其他事宜

  1. 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2. 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3. 我校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也未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十二、本办法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的为准,本办法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三、学校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部 门: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 址:成都市龙泉驿区车城东七路699号

  邮政编码:610100

  电话及传真:028-88459388 88459389

  监督电话:028-88459362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

  学校网址:http://www.cap.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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