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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简章

来源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 2016-01-22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简章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四川省唯一一所以农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地处国际花园城成都市温江区。开设了现代农业、园林园艺、畜牧兽医、城乡建设、经济管理、机电技术、信息技术七大类40余个专业,在校学生万余名。

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四川省示范性高职学院,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 四川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成都园林式学校”、“校风师范学校”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2016年单独招生总计划为1200人,招生专业、招计划、招类别见下表。

序号 专业名称 普高计划 中职计划 中职类别 总计
01 作物生产技术 10 45 农林牧渔类 55
02 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 10 50 农林牧渔类 60
03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 10 20 农林牧渔类 30
04 种子生产与经营 10 20 农林牧渔类 30
05 园林工程技术 10     10
06 园艺技术 10 40 农林牧渔类 50
07 园林技术 10 40 农林牧渔类 50
08 休闲农业 10 30 农林牧渔类 40
09 畜牧兽医 10 40 农林牧渔类 50
10 水产养殖技术 10     10
11 饲料与动物营养 20 50 农林牧渔类 70
12 宠物养护与驯导 5 20 农林牧渔类 25
13 动物药学 5 24 农林牧渔类 29
14 建筑工程技术 10 55 土木水利类 65
15 物业管理 20 55 土木水利类 75
16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10 55 土木水利类 65
17 物流管理 10     10
18 旅游管理   20 旅游服务一类 20
19 农业经济管理 10 20 农林牧渔类 30
20 农业经济管理(学徒制班) 40   40
21 计算机应用技术 10 40 信息技术一类 50
22 软件技术 10     10
23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10 40 信息技术一类 50
24 应用电子技术 10 25 信息技术二类 35
25 物联网应用技术 10 20 信息技术一类 30
26 数控技术 10 20 加工制造类 30
27 机电一体化技术 10 45 加工制造类 55
28 电气自动化技术 10 20 加工制造类 30
29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0 25 加工制造类汽车类专业 35
30 汽车营销与服务 20     20

其中普通文理科300名,对口职教高职819名,农业经济管理(学徒制班)40名,特长生41名。

特长生类招生计划表

序号 特长类别 科类 招生计划 备注
1 足球 文理中职兼收 10 限报男生
2 篮球 文理中职兼收 10 男女各5名
3 田径 文理中职兼收 6 男女各3名
4 声乐 文理中职兼收 5 男女不限
5 舞蹈 文理中职兼收 5 男女不限
6 播音主持 文理中职兼收 5 男女不限

备注:1.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为准。

2.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仅限理科和土木水利类考生填报;加工制造类中职学生填报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不能同时兼报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因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不同,不能兼报)

3.特长生可选择计划总表中对应科类有招生计划的专业填报志愿。

二、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已参加2016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身体健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经网上报名考生须通过报名网站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

2.农业经济管理(学徒制班):年龄18-45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管理3年以上工作并在岗,且具有初级及以上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或初级及以上新型职业农民证书)。

3.体育:普通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在市(州)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3名者,或省级(含)以上比赛名次者。

4.艺术:

(1) 声乐:掌握科学发声方法,有较好的演唱功底,能够完整演唱中外艺术作品者。

(2)舞蹈:获得中国舞五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县区级比赛名次、或市州级以上荣誉表彰或奖励者(仅限中国古典舞和民族民间舞、现代舞、国际标准舞)

(3)播音主持: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音质好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和编辑能力,适应广播播音主持工作。

三、考试及选拔

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在省招考中心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笔试+综合素质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一)不同类别考生考试内容

序号 考生类别 考试形式
1 普通高中类 文化笔试、综合素质面试
2 特长生 文化笔试、特长专业技能测试
3 农业经济管理(学徒制班) 文化笔试、企业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对口高职类 文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

(二)笔试

笔试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考核形式为闭卷,试题在考试结束前为机密级。笔试成绩比例为:语文100分(100%),数学100分(100%),英语100分(50%),折算文化总分值为250分。

笔试考试科目及时间如下

序号 考生类别 笔试总分 笔试科目(科目总分) 笔试时间
1 普通高中类 300 语文、数学、英语 3月26日上午9:00-11:30
2 特长生 300 语文、数学、英语 3月26日上午9:00-11:30
3 农业经济管理(学徒制班) 300 语文、数学、英语 3月26日上午9:00-11:30
4 对口高职类 300 语文、数学、英语 3月26日上午9:00-11:30

(三)综合素质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分值80分。学院聘请专家(包括部分行业、企业专家)成立综合素质面试专家组,对普通高中类考生进行综合素质与职业趋向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心理素质、思辨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职业趋向等。面试由学院统一命题,采用现场考核和问答的方式综合评分,面试时间每人5--10分钟,分值为80分。

(四)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分值为特长生类200分;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学徒制班)300分,其中企业面试100分、专业技能测试200分;对口职教高职类200分。学院聘请专家(包括部分行业、企业专家)成立专业技能测试专家组。特长生进行特长专业技能测试。报读农业经济管理(学徒制班)考生进行企业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中职类考生进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内容为所属专业大类专业技能操作及综合能力。其中农林牧渔类技能测试为应知+应会两部分组成(应知80分,应会120分)。考试形式为实操和现场测试。

技能测试科目如下:

序号 考生类别 测试总分 测试内容
1 特长生 200 特长专业技能测试
2 农业经济管理(学徒制班) 300 企业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3 对口高职类 农林牧渔类 200 专业基本技能及综合能力测试(应知+应会)
信息技术一类 专业基本技能及综合能力测试(应会)
信息技术二类
加工制造类
土木水利类
旅游服务一类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四、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评卷各个环节均在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及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我院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一)考试:按照《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评卷:由学院组织专家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五、录取

(一)考生的基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录取方式

1、普通文理科类、对口职教高职类

普通文理科类、对口职教高职类考生的总分为文化考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之和。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考试后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文理科类、对口职教高职类总成绩的合格线。在总成绩合格且政审体检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分,以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平行模式录取(考生最多可填报5个专业志愿)。如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比较,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依据笔试中语文、数学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2、特长生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特长生文化成绩合格线。特长生文化成绩上线后按特长技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农业经济管理(学徒制班)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考试后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农业经济管理(学徒制班)文化成绩合格线。农业经济管理(学徒制班)文化成绩上线后按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类录取。按照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原则,最高上线率不超过学院实际参考人数的70%。

(四)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定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入四川省普招统一高考招生计划。

六、免试及加分

(一)免试条件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者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考。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我院面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3月15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二)加分办法

凡在中职(高中)阶段获得技能大赛(限教育、人社部门主办)市级二等奖(含)以上奖项,未达到免试条件的在总分中给予加分,详见下表。

奖项 加分分值 说明
省级二等奖 10分 1、省级三等奖与市级一等奖同等对待; 2、设有特等奖的比赛,特等奖按一等奖认定,其余等级奖相应下移一个等级认定; 3、副省级行政单位对应教育、人社部门组织的比赛可提升一个等级认定(如成都市二等奖可按市级一等奖认定)。 4、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按最高加分项加分,不重复计算。
省级三等奖 市级一等奖 5分

符合免试或加分条件的考生凭获奖证书原件,经原所在学校审核,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报送我院,由我院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定并公示后执行。

具体加分申报表请在报名开始时间在学院网站下载,并在规定时间到校提交相关资料原件。

七、时间安排

(一)2016年3月1日12:00——2016年3月15日24:00,考生网上报名缴费或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公室现场通过网络报名并缴费。

(二)2016年3月17日,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对考生基础信息。

(三)2016年3月18日,学院招生网公布基础信息审核合格考生名单。

(四)2016年3月25日,考生到学院办理考试手续,核对考生资料并领取准考证。

(五)2016年3月26日,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面试(专业技能测试)。26日上午9:00~11:30,文化考试;26日下午14:00~18:00综合素质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六)2016年4月1日,考生在学院网站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七)2016年4月4日,学院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八)2016年4月5日~4月11日,在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

(九)2016年4月12日,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十)2016年5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确切时间以学院网站公布为准)。

(十一)2016年8月-9月(详见录取通知书),被录取考生到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八、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2016年8月-9月(详见录取通知书)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单招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及录取;不得转入其他学校;进校后不得调换专业。

九、本方案最终根据教育部文件,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的为准,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学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德通桥路392号

邮政编码:611130

咨询电话:028-82732146、82732733

纪检电话:028-82732793

传 真:028-82731147

学院网址:http://www.cdnkx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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