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陕西高考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5日至21日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11-07
中根据《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通知》可知2019年陕西高考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5日至21日。所有拟参加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者(包括各种免试入学考生、拟参加各种特殊或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等)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网址:http://sxsksglzx.jyt.shaanxi.gov.cn)完成网上报名程序,逾期未报名者责任自负。
(二)各市、县(区)招办、中学要高度重视高考报名政策宣传工作,务必要将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办法等政策规定及时、准确地告知每一位在校中学生。对户籍已迁入我省但初次户籍登记不在陕西的学生,要采取逐人告知并要求其签字确认的办法,确保高考报名政策宣传无遗漏、无死角。
(三)各县(区)招办要提前对报考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得报名。本人户籍在陕的报考者到户籍所在县(区)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区)招办负责;随迁子女到学籍所在县(区)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县(区)有关部门负责。本人户籍在陕而在非户籍所在县(区)学校就读的报考者,须凭《2019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高考报名考生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1,由就读学校出具并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办理审核手续)到户籍所在县(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户籍由外省迁入陕西省的报考者,高考报名时除应提供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外,还必须提供户口簿或法定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各县(区)招办负责汇总辖区内由外省迁入的考生,并报所属市(区)招办备案。市(区)招办负责将辖区内由外省迁入的考生登记造册,并请本市(区)市级公安部门对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对于复核存疑并经进一步查实确属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取消其在陕报考资格。
对持非本县(区)学籍的考生要仔细审核,确认学籍真实并符合规定的方可报名。各市、县(区)招办要通知辖区中学,为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的报考者及时办理并提供《2019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高考报名考生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和学籍档案。要科学合理地安排报名资格审查、报名信息确认、体检、准考证发放等环节工作。要为所有报考者,特别是在外地就读回原籍报名的报考者提供方便。
(四)报名前报考者必须到县(区)招办指定的地点采集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领取报名号和密码。各报名点要切实做好报名宣传工作,报名开始前务必调试好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设备,做好对报考者身份证信息的采集、上传以及打印、发放考生报名号和密码工作。
按照《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通知》(陕教考〔2011〕3号)要求,“高考报名必须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否则不予办理报名手续。因不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而影响正常报名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理工、艺术(理)、体育5个类别。报考者只能选报其中一类,报名后不得更改。文史、艺术(文)类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文科综合和外语;理工、艺术(理)、体育类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理科综合和外语。外语科目包括听力考试和笔试。填报志愿时,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在提前录取批次只能填报艺术类、体育类志愿,不得兼报其他科类志愿;其余批次艺术(文)类考生可以填报文史类志愿,艺术(理)类、体育类考生可以填报理工类志愿。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得兼报其他科类志愿。
(六)报名时登录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查验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条款,同意履行诚信承诺后输入报名信息。
(七)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报考者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10元。报考费通过网上银行缴纳,缴费成功后方可办理确认等报名后续环节手续。缴费使用已经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银行卡,发卡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北京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上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无上述银行卡或未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报考者应提前办理。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11月15日至21日。
(八)2018年11月25日前,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考生本人须对填写的个人信息负责。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代替考生填写应由考生本人填写的信息,不得强制考生选择报考科类、强制考生统一填写某一与本人实际不符的个人信息。报名结束后,各县(区)招办要打印出考生报名信息校验单,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对考生确认过程中提出的应予更正的信息错误,县(区)招办要及时更正。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间较早、且报名时相貌与身份证照片差异较大的考生,可向县(区)招办申请现场采集数码照片。申请时必须出具户籍管理部门、所在中学(非在校生由其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对本人身份的确认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县(区)招办审核批准后,在报名现场采集该考生数码照片。各县(区)招办受理现场采集数码照片申请过程中,要严格审查,防范“高考移民”和借机代考者。
(九)2018年11月25日前,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以考生本人现实表现为主。考生学籍所在学校或单位负责对其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内容要完整、准确。在校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专人输入网上报名系统,学校审查;非在校生的鉴定由其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的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填写)《2019年陕西省高考报名非在校生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考生的鉴定由就读学校负责。县(区)招办要指定专人将非在校生和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内容输入网上报名系统。考核表原件留存备查。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县(区)招办负责审核。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十)2018年12月1日前,各市(区)招办按照准考证号编排规则,使用计算机随机编排考生准考证号。12月5日前,各县(区)招办要完成艺术类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报考证》打印、发放工作。2019年3月底前完成体育类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报考证》打印、发放工作。
(十一)2019年3月15日前,各地对考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工作按《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办法》(陕招办〔2014〕3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表扫描时间为3月16日至4月5日。体检表和条形码由省招办统一印制,各市(区)招办于2018年12月底前到省招办领取。
(十二)2019年4月底前为参加统一考试的考生(不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及其他特殊类型已经提前录取的考生)确定考点、考场,编排座位号。座位号按照文史、理工两大类编排,艺术(文)类考生与文史类考生混编,艺术(理)及体育类与理工类考生混编。内地西藏班、新疆班、少年班考生编排在尾数考场。小语种考生安排在同一考点的尾数考场,其听力考试必须单独安排考场。座位号编排规则另行通知。考生准考证上将同时印制准考证号、考场号和座位号,其中考场号、座位号仅供考生参加统一考试使用。
所有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之前已经被有关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统一考试。省招办在统考前将已录取考生名单整理分发至市、县(区)招办,县(区)招办不再制发已录取考生的准考证。
(十三)2019年5月10日前,各市级招办汇总并向省招办上报所需试卷数量(备用试卷和答题卡分文科、理科按每考点各1袋统计)。5月25日,省招办向各市(区)发放参加统一考试考生条形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