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严格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来源 :山东省教育厅 2018-09-01
中严格新生入学各环节的资格初查。
1.及时办理新生报到入学手续
录取新生要按照招生章程和录取通知书要求,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学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或未有足够证据证明为不可抗拒原因逾期不报到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2.严格新生报到环节的资格初查。
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未办理户口迁移除外)、高考加分资格证明、专项计划资格等材料要与纸质档案、录取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核查;对录取享受高考加分照顾的新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等形式录取的新生及面向农村学生的各类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资格条件要进行逐一核查;对学生身份信息与省级招生部门录取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等)要严格核对,如发现信息不一致或录取数据缺失的,应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 相关要求,及时联系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调查核实,属于招生报名及录取期间发生的数据错误或缺失的,由学校向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提出申请,待省级招生部门核实修正或补充录取数据并上报教育部后,再办理该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手续;加强对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新生前置学历的核查,核查未通过的不予报到和学籍电子注册。
3.认真组织复测体检等资格复查工作。
新生报到后,一是要组织专家组,专门对艺术、体育专业或艺术、体育特长生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对存疑信息要认真与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进行核实;二是要对报到新生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对隐瞒既往病史或发现与原体检结论不符者,要将具体情况填写入《体检复查登记表》,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三是要结合学生档案整理工作,对照考生中学档案、考生电子档案、党团关系中载明的信息,对新生逐一单独谈话,核对本人照片和其他重要信息。
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或虽经公示但在复查环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新生、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超计划录取的新生,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其学籍,并报告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在复查中发现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学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规定保留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