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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东省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通知

来源 :山东省教育厅 2016-12-03

各省属本科高校: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6〕1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36号文件全面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1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做好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

人才培养方案是组织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编制好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特别是产业优化升级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高校要切实提高对编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重要性的认识,努力做好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要落实学校及院(系)一把手的责任,加强统筹协调,更新教育理念,制定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方案。

二、正确把握方案制定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需求导向。各专业要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岗位需求和学生全面发展需求,充分认识和把握未来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对专业人才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的新要求,充分考虑人才的社会适应性。要面向市场,紧扣行业准入要求,充分吸收借鉴国内外知名高水平大学先进经验,紧密结合学校办学定位,科学合理地确定专业人才培养定位与目标。

(二)坚持德育为先。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构建思政育人、文化育人、专业育人、实践育人“四位一体”的德育体系。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提高思想政治课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感染力。融合优秀传统文化、区域文化、大学文化,形成学校自身德育特色。挖掘专业课的德育元素,在传授专业知识的同时,强化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生对社会的认知感和责任感。

(三)坚持个性发展。根据学分制管理改革的要求,压缩或控制必修课程学分,增加选修课程比例,科学设置模块化选修课程。在保证专门人才基本规格和普遍要求的基础上,为学生根据自身特点制订个性化学习计划和目标创造条件,提供多样化的培养形式和成才途径。积极拓展学生专业自主选择空间,完善主辅修制度,促进跨学科复合型人才成长,为学有余力的学生创造更加有利的发展环境。

三、认真体现方案制定的有关要求

(一)明确课程计划与培养标准的对应关系。各高校要以社会需求和学生终身发展需要为导向,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结合学校办学定位,科学确立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要求,明晰培养的人才类型和服务面向,明确各专业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等各领域的培养规格。要按照知识、能力、素质结构的内在联系和教育教学规律,构建由通识教育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拓展课程等组成,必修与选修课程、理论与实践课程结构合理,课程之间、课程模块之间有机衔接的课程体系。要对应培养规格,科学设置课程,明确课程内容、规范课程名称,明晰课程功能,建立课程与培养要求的对应关系矩阵。

(二)强化实践教学。加强对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社会实践、毕业设计(论文)和课外科技活动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整体优化和系统设计,引导学生开展自主性实践教学活动。增加实践教学的学时,提高实践教学的学分要求,理工农医类专业实践学分比例要逐渐达到30%以上,人文社科类专业要逐渐达到20%以上,师范生教育实践累计不少于1个学期。要推进实验内容和实验模式的改革和创新,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比例,增加开放实验、自选实验比例。

(三)融入创新创业教育。要注重学生创新思维和创业意识与能力的培养,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将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纳入人才培养质量标准。要构建有机统一贯穿始终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在课程体系中科学设置创新创业必修课、选修课以及实践环节,纳入学分管理。各高校要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把第二课堂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活动整合纳入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两大课堂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成果的共享和转化机制,实现两大课堂互动互融,形成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四)加强调研论证。各高校要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把握专业发展前沿动态和同行业、同类别高校的建设状况,充分学习借鉴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的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经验;要深入行业企业一线,积极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和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全面了解社会对专业人才的岗位需求和知识能力结构需求;要认真听取任课教师和学生对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和建议。要以多种形式,邀请教师和学生代表及相关行业企业专家学者,对新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科学论证,切实在新版人才培养方案中解决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提高方案编制工作的参与度。在编制人才培养方案工作中,各高校要统筹协调校内各院(系)及教务、学生、人事、实验与设备管理、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力量,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尤其是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及核心课程主讲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泛吸纳校外专家学者、毕业生、用人单位深度参与。

(六)加强规范管理。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为基本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符合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专业评估要求,对已出台专业认证标准的专业,要参考借鉴认证标准中的相关要求;要强化过程管理,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整,确保严格执行到位。

各高校应于2017年8月底前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报教育厅高教处备案。我厅将适时对各高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评议。各高校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企业对技术人才知识结构更新的需求,适时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调整;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主要内容要求

山东省教育厅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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