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宁夏师范学院各省市录取分数线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9-18
中一、河北省(计划22人,录取22人)
1.舞蹈学: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418分,最低342分,专业课最高149分,最低140.3分,专业课平均144.7分;
2.音乐表演: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335分,最低292分,专业课最高165.1分,最低141.9分;专业课平均153.5分;
3.数学与应用数学:录取2人,最高483.082分,最低480.103分,平均481.6分;
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录取4人,最高466.106分,最低392.099分,平均434.8分;
5.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录取2人,最高477.108分,最低468.096分,平均472.6分;
6.化学工程与工艺:录取2人,最高469.106分,最低417.089分,平均443.1分;
7.汉语言文学:录取2人,最高554.102分,最低537.115分,平均545.6分;
8.思想政治教育:录取2人,最高534.103分,最低533.106分,平均533.6分;
9.英语(非师范):录取2人,最高542.116分,最低531.107分,平均536.6分;
10.小学教育:录取2人,最高529.111分,最低529.107分,平均529.1分。
二、山西省(计划16人,录取16人)
1.艺术设计学: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333分,最低320分,专业课最高212.7分,最低207.6分, 专业课平均210.1分;
2.音乐学: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370分,最低366分,专业课最高75.12分,最低73.22分,专业课平均74.2分;
3.舞蹈表演: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339分,最低286分,专业课最高64.43分,最低63.97分, 专业课平均64.2分;
4.汉语言文学:录取2人,最高500.103分,最低500.098分,平均500.1分;
5.公共事业管理:录取2人,最高503.107分,最低499.112分,平均501.1分;
6.数学与应用数学:录取2人,最高455.118分,最低448.101分,平均451.6分;
7.统计学:录取2人,最高446.100分,最低446.067分,平均446.1分;
8.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录取2人,最高456.092分,最低445.093分,平均450.6分。
三、内蒙古(计划6人,录取6人)
1. 英语(非师范):录取2人,最高471分,最低449分,平均460分;
2. 数学与应用数学:录取2人,最高445分,最低422分,平均433.5分;
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录取2人,最高407分,最低389分,平均398分。
四、辽宁省(计划2人,录取2人)
体育教育: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272分,最低245分,体育术科最高83.5分,最低78.2分,专业课平均80.85分。
五、安徽省(计划2人,录取2人)
艺术设计学: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413分,最低399分,专业课最高279.25分,最低276.75分,专业课平均278分。
六、江西省(计划2人,录取2人)
网络工程:录取2人,最高469.921分,最低468.921分,平均469.4分。
七、山东省(计划27人,录取27人)
1.音乐表演:录取2人,最高364分,最低355分,平均359.5分;
2.舞蹈表演:录取2人,最高386分,最低377分,平均381.5分;
3. 绘画: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401分,最低393分,专业课最高222.67分,最低219分, 专业课平均220.835分;
4. 美术学: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366分,最低331分,专业课最高237.66分,最低229.67分, 专业课平均233.665分;
5. 环境设计: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376分,最低356分,专业课最高228分,最低223分, 专业课平均225.5分;
6. 英语(非师范):录取2人,最高524.116分,最低524.105分,平均524.1分;
7. 数学与应用数学:录取2人,最高487.106分,最低479.101分,平均483.1分;
8.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录取3人,最高469.077分,最低468.096分,平均468.4分;
9.统计学:录取2人,最高471.104分,最低468.087分,平均469.6分;
10.物理学:录取2人,最高475.091分,最低473.112分,平均474.1分;
1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录取2人,最高472.103分,最低468.095分,平均470.1分;
12.化学:录取2人,最高479.091分,最低473.095分,平均476.1分;
13.应用化学:录取2人,最高473.090分,最低469.104分,平均471.1分。
八、河南省(计划20人,录取20人)
1.音乐学: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362分,最低337分,专业课最高127分,最低114分, 专业课平均120.5分;
2.音乐表演: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392分,最低383分,专业课最高172分,最低169分, 专业课平均170.5分;
3.绘画: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372分,最低348分,专业课最高218分,最低218分,专业课平均218分;
4.环境设计: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365分,最低348分,专业课最高222分,最低222分,专业课平均222分;
5.英语(师范):录取2人,最高514.105分,最低512.107分,平均513.1分;
6.科学教育:录取2人,最高458.094分,最低453.098分,平均456.1分;
7.化学:录取2人,最高461.101分,最低460.114分,平均分460.6分;
8. 电子信息工程:录取2人,最高457.101分,最低456.112分,平均456.6分;
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录取4人,最高462.103分,最低450.090分,平均455.8分。
九、湖南省(计划2人,录取2人)
网络工程:录取2人,最高455.100分,最低454.099分,平均分454.6分。
十、海南省(计划4人,录取4人)
1.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449分,最低444分,体育术科最高79分,最低78分,平均78.5分;
2.体育教育: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452分,最低428分,体育术科最高94分,最低81分,平均87.5分。
十一、重庆市(计划6人,录取6人)
1.网络工程:录取2人,最高481.168分,最低474.186分,平均分477.7分;
2.教育技术学:录取2人,最高480.189分,最低480.168分,平均480.2分;
3.英语(师范):录取2人,最高503.166分,最低502.183分,平均502.7分。
十二、四川省(计划4人,录取4人)
1.思想政治教育:录取2人,最高524.101分,最低520.087分,平均522.1分;
2.化学:录取2人,最高分521.102分,最低分506.101分,平均分513.6分。
十三、贵州省(计划6人,录取6人)
1.电子信息工程:录取2人,最高418.091分,最低415.090分,平均416.6分;
2.地理科学:录取2人,最高427.091分,最低417.091分,平均分422.1分;
3.汉语言文学:录取2人,最高543.098分,最低535.097分,平均539.1分。
十四、陕西省(计划18人,录取18人)
1.舞蹈学: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481分,最低348分,专业课最高279.3分,最低230.7分,专业课平均255分;
2.绘画: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352分,最低331分,专业课最高222分,最低221分,专业课平均221.5分;
3.电子信息工程:录取2人,最高442.096分,最低442.096分,平均442.1分;
4.化学工程与工艺:录取2人,最高441.097分,最低441.087分,平均分441.1分;
5.地理科学:录取2人,最高450.083分,最低442.079分,平均446.1分;
6.应用化学:录取2人,最高443.097分,最低441.087分,平均442.1分;
7.汉语国际教育:录取2人,最高491.100分,最低487.100分,平均分489.1分;
8.学前教育:录取2人,最高486.093分,最低485.103分,平均485.6分;
9.英语(非师范):录取2人,最高486.093分。最低485.103分,平均485.6分。
十五、甘肃省(计划28人,录取28人)
1.美术学: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396分,最低337分,专业课最高207.122分,最低204.242分,专业课平均205.7分;
2.艺术设计学: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389分,最低334分,专业课最高212.582分,最低202.482分,专业课平均207.5分;
3.环境设计: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349分,最低343分,专业课最高204.262分,最低203.582分,专业课平均203.9分;
4.音乐学: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328分,最低283分,专业课最高251.328分,最低249.283分,专业课平均250.3分;
5.舞蹈学: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327分,最低292分,专业课最高227.327分,最低226.292分,专业课平均226.8分;
6.舞蹈表演: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231分,最低221分,专业最高238.221分,最低232.231分,专业课平均235.2分;
7.小学教育:录取2人,最高477.093分,最低476.108分,平均476.6分;
8.英语(非师范):录取2人,最高480.103分,最低475.102分,平均477.6分;
9.历史学:录取2人,最高488.100分,最低486.090分,平均487.1分;
10.教育技术学:录取2人,最高453.096分,最低453.090分,平均453.1分;
11.物理学:录取2人,最高450.090分,最低447.093分,平均448.6分;
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录取4人,最高454.082分,最低445.101分,平均448.3分;
13.网络工程:录取2人,最高453.090分,最低450.093分,平均451.6分。
十六、青海省(计划12人,录取12人)
1.音乐学: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348分,最低278分,专业课最高192.64分,最低142.16分,专业课平均167.4分;
2.美术学: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339分,最低286分,专业课最高253分,最低249分,专业课平均251分;
3.秘书学:录取2人,最高443.094分,最低436.081分,平均439.6分;
4.英语(非师范):录取2人,最高434.081分,最低434.079分,平均434.1分;
5.学前教育:录取2人,最高439.086分,最低435.093分,平均437.1分;
6. 数学与应用数学:录取2人,最高399.081分,最低392.087分,平均395.6分。
十七、新疆内高班(计划23人,录取19人)
1.物理学:录取4人,最高317分,最低289分,平均297.5分;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录取4人,最高348分,最低309分,平均330.5分;
3.学前教育:录取3人,最高340分,最低297分,平均324.7分;
4.英语(师范):录取4人,最高342分,最低309分,平均318.8分;
5.汉语言文学:录取4人,最高349分,最低303分,平均327.8分。
十八、新疆预科(计划20人,录取20人)
预科(理):录取20人,最高359.068分,最低333.05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