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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宁夏学考和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同等学力认定报名通知

来源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18-03-21

  各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

  我区2018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同等学力认定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切实做好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考试科目

  1、文化课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个学科,实验操作测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三个学科。

  2、在校学生和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合格没有获得毕业证且普通高中结业后一年内的往届普通高中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以前参加考试的成绩情况和《宁夏普通高中新课程学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宁教基【2005】102号)规定要求,自行确定报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文化课考试和实验操作测试的科目;需要获得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证书的社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以前参加考试的成绩情况和自治区教育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同等学力认定管理意见》(宁教基【2011】109号)规定要求,自行确定报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文化课考试科目。

  (二)考试时间

  1、文化课考试时间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7月3日

上午

08:00-09:40

物理

上午

10:20-12:00

生物

下午

14:40-16:20

地理

7月4日

上午

08:00-09:40

化学

上午

10:20-12:00

政治

下午

14:40-16:20

历史

  2、实验操作测试时间

  5月16日至20日,具体测试时间、地点由各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安排。

  二、报名时间、办法和条件

  (一)报名时间。文化课考试、实验操作测试、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同等学力认定考试均在2018年4月2日至4月10日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018年4月2日以后办理区内转学手续的考生,不再办理考籍转移。即考生应在4月2日前国家学籍所在的市、县(区)或学校参加考试。

  (二)报名办法。按照《宁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同等学力认定考试网上报名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1)组织实施报名。

  (三)报名条件。具有宁夏普通高中考籍且准备报考2018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文化课考试和实验操作测试的所有在校学生以及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合格没有获得毕业证的往届普通高中学生;本人户籍在宁夏且本人拟获得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证书的社会人员。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印发的《宁夏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宁教基【2017】32号)规定,往届普通高中学生报名参加2018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且取得合格以上等级的,符合毕业标准的2017届普通高中学生,可发给毕业证书;不符合毕业标准的2017届及之前的普通高中学生,不发毕业证书,符合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条件的可申请颁发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证书。

  三、报名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要认真总结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文化课考试、实验操作测试和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同等学力认定考试网上报名的组织工作经验,高度重视并加强领导;要针对考生网上填报的特点和要求,以普通高中学校为依托,加大《宁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同等学力认定考试网上报名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1)的宣传培训力度,确保符合报考条件且准备报考2018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文化课考试、实验操作测试的每一位考生都能清楚了解有关规定和报名程序,并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完成报考手续;要认真做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同等学力认定考试报名各环节的工作,确保考生的报考信息准确、完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买卖作弊器材、买卖试题和答案、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用虚假信息报名考试、窃取或泄露考生个人信息等行为是违反《刑法》规定的考试作弊量刑定罪行为。各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要从考试报名开始,着力加强宣传,真诚提醒准备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了解《刑法》中涉及考试工作的条款,知晓违反这些规定将导致的严重后果,诚信应考,自觉维护考试公平,避免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受到严重惩罚。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宁政办发【2016】33号)规定,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学生开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仅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和普通高中学校课程管理以及高中教学质量监测的重要参考依据,而且是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因此,各地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文化课考试在报名管理、组织方式、安全保密、考场编排、监考安排、考试实施、试卷回收等方面的组织管理经验,为制定新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文化课考试管理规定积累管理严格、程序合理、便于操作的管理经验。

  (二)强化管理,做好服务。各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报名的具体实施办法,认真做好报名准备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管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要做好报名点的设置、设备调试与技术支持、人员的选用和培训等各项工作,做到设备、人员、技术、场地四到位;要选用责任心强、综合素质优良的在职干部或教师参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管理工作;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检查;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同等学力认定管理意见》(宁教基【2011】109号)中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查申请认定普通高中同等学力人员的报考资格,严防弄虚作假;要牢固树立为考生服务的工作理念,积极发挥学校管理中班主任的组织、协调、核查作用;要开通学校网络,为考生报名提供便利。

  为提前做好适应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的准备工作,顺利衔接《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宁教基【2016】73号)中提出的新的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考试的组织管理,2018年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文化课考试继续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学生进入考场要使用学生的身份证信息、指纹信息进行身份验证。因此,没有采集身份证信息、指纹信息或采集的身份证信息与考籍库中的信息不一致的学生,务必在4月10日前完成补充采集或信息更正,否则,学生将无法通过身份验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各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要充分做好宣传工作,及时采集学生身份信息。如果因未及时更正学生学籍基本信息或未采集学生身份信息导致学生无法正常参加2018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后果自负。

  (三)加强宣传,完善预案。各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要针对网上报名特点,依托普通高中学校加强宣传,制定并完善报名阶段应急预案。由于各种突发事件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报名工作的市、县(区),要会同没有完成报名工作的学校及时书面报告宁夏教育考试院,由宁夏教育考试院会同当地教育考试中心研究解决办法。

  在报名过程中,有关政策问题由考试院学考处负责解答,有关技术问题由考试院信息处负责解答。

  考试院学考处联系人:金晓萍,电话(传真):0951-5559173

  考试院信息处联系人:田金亭,电话(传真):0951-5559155

  附件:1.宁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同等学力认定考试网上报名实施办法(试行)

  2.市、县(区)及学校代码表

  3.2018年普通高中考籍注册和学业水平考试主要工作安排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18年3月13日

  附件1:

  宁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同等学力认定考试网上报名实施办法(试行)

  为加强管理,规范流程,切实做好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同等学力认定考试网上报名工作,根据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分工及职责

  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同等学力认定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由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和学校按照分工及职责组织实施。

  1、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同等学力认定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整体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研发网上报名系统软件;负责保障网络和数据安全;负责维护网上报名系统正常运行;负责创建县级管理组织机构;负责设置县级管理人员帐号和权限等。

  2、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创建校级管理组织机构;负责设置学校管理人员帐号和权限;负责培训学校管理员及工作人员;负责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同等学力认定人员资格审核、考籍编号、信息录入;负责及时处理网上报名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等。

  3、学校负责创建班级管理组织机构,负责设置班级管理人员(班主任)帐号和权限;负责学生报考登录密码的管理工作。

  4、管理机构的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管理系统的唯一途径,有关人员须妥善保管。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和学校要加强用户管理,各级管理机构原则上只建立一个管理员帐号和一个操作员帐号,用户名必须实名注册。

  二、报名前的准备、管理用户名创建规则和初始密码

  1、报名前,各级管理用户要通过“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完成下一级管理用户名的创建。

  2、各级管理用户名的创建规则

  省级:HK+序号(2位)

  县级:县级组织代码+HK+序号,即,县区原代码(2位)+HK+序号(2位)

  校级:校级组织代码+HK+序号,即,学校代码(2位县区原代码+2位学校序号)+ HK+序号(2位)

  班级:班级组织代码+HK+序号,即,班级代码(2位县区原代码+2位学校序号+4位班级代码)+HK+序号

  创建班级组织名称统一要求命名为某某级某班(如:12级01班),并要通知考生选择相对应的班级报名。

  注:县级组织代码(县区原代码)、校级组织代码(学校序号)见附件2;班级组织代码(班级代码)由学校管理员编排,其中4位班级代码的前两位为学生的入学年份,后两位为班级序列号;序号代表管理用户流水号。

  3、管理用户的初始密码:123456

  三、报名地点

  在校学生和往届生可在任何可以上网的地点进行网上报名;需要获得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证书的社会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在户口所在地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报名。

  四、报名网址

  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s://www.nxjyks.cn或者http://61.133.219.10)上点击考生登录栏中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进入。

  五、报名流程

  第一步:上网输入网址;

  第二步:点击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第三步:点击“宁夏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下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

  第四步:输入考籍号、初始密码(123456)、验证码;

  第五步:修改密码;

  第六步:选择班级;

  第七步:查验考籍信息是否准确;

  第八步:点击网上报名;

  第九步:选择文化课考试和实验操作测试科目;

  第十步:点击“确认”(未点击确认者报名无效);

  第十一步:打印报名信息,点击“安全退出”并关闭浏览器。

  注:需要获得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证书的社会人员获取考籍号和报名信息录入办法: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在户口所在地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同等学力认定申请表》,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后现场采集身份证、指纹、照片信息并按照考籍编码规则给申请同等学力人员注册考籍号,将申请同等学力人员报名信息直接录入网上报名系统。

  六、学生密码重置权限

  考生登录修改后的密码须由考生本人妥善保管,因密码泄漏而造成报考信息被篡改,考生本人负全部责任;如有考生不慎遗忘登录密码,可以向其报名的学校申请,由学校管理人员重置为初始密码,考生要尽快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密码。

  七、报名信息修改与责任权限

  在网上报名期限内,考生可对自己已经提交保存的报考科目进行修改,修改时请点击取消确认,重新选择报考科目,再点击确认。考生重新选择报考科目但没有再次点击确认,造成的报考信息错误,考生本人负全部责任。

  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参加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同等学力认定考试的唯一依据,考生报考信息必须由考生本人填报并对其准确性和真实性负全责,任何人不得代其填报。

  八、解释权限

  本办法由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附件2:

  市、县(区)及学校代码表

学校序号

学校名称

市、县(区)原代码

市、县(区)名 称

备 注

01

银川市第一中学

11

银川市

02

银川市第二中学

11

银川市

03

银川市第九中学

11

银川市

04

宁夏大学附属中学

11

银川市

05

银川唐徕回民中学

11

银川市

06

银川市第六中学

11

银川市

07

银川高级中学

11

银川市

08

银川市第二十三中学

11

银川市

09

银川市第二十四中学

11

银川市

10

银川市实验中学

11

银川市

11

银川市第二中学西校区

11

银川市

12

银川外国语实验学校

11

银川市

民办

13

宁夏开元学校

11

银川市

民办

14

宁夏岳麓高级中学

11

银川市

民办

15

北方民族大学附属中学

11

银川市

01

永宁县永宁中学

12

永宁县

02

永宁县回民高级中学

12

永宁县

03

永宁县文昌中学

12

永宁县

民办

04

银川三沙源上游学校

12

永宁县

民办

01

贺兰县第一中学

13

贺兰县

 

02

贺兰县逸挥基金回民中学

13

贺兰县

 

01

石嘴山市第一中学

21

石嘴山市

 

02

石嘴山市光明中学

21

石嘴山市

 

学校序号

学校名称

市、县(区)原代码

市、县(区)名 称

备 注

03

石嘴山市第三中学

21

石嘴山市

 

04

石嘴山市第十三中学

21

石嘴山市

 

05

宁夏隆湖扶贫经济开发区中学

21

石嘴山市

 

06

石嘴山市英华(鲁育)中学

21

石嘴山市

民办

07

石嘴山市前程中学

21

石嘴山市

民办

08

石嘴山市民办育英中学

21

石嘴山市

民办

09

石嘴山市第二十一中学

21

石嘴山市

民办

01

平罗中学

22

平罗县

 

02

平罗县回民高级中学

22

平罗县

 

03

陶乐一中

22

平罗县

01

吴忠中学

31

吴忠市

 

02

吴忠市回民中学

31

吴忠市

 

03

吴忠市高级中学

31

吴忠市

 

01

青铜峡市第一中学

32

青铜峡市

 

02

青铜峡市高级中学

32

青铜峡市

 

03

青铜峡市第三中学

32

青铜峡市

 

04

青铜峡市铝厂中学

32

青铜峡市

 

01

中宁县中宁中学

33

中宁县

 

02

中宁县第一中学

33

中宁县

 

01

宁夏中卫中学

34

中卫市

 

02

中卫市第一中学

34

中卫市

 

03

中卫市镇罗中学

34

中卫市

 

04

中卫市宣和中学

34

中卫市

 

05

中卫市兴仁中学

34

中卫市

 

01

灵武市第一中学

35

灵武市

 

02

灵武英才学校

35

灵武市

 

学校序号

学校名称

市、县(区)原代码

市、县(区)名 称

备 注

01

盐池县高级中学

36

盐池县

 

02

盐池县实验中学

36

盐池县

民办

01

同心县同心中学

37

同心县

 

02

同心县回民中学

37

同心县

 

03

同心县豫海回民中学

37

同心县

 

01

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中学

38

红寺堡区

 

01

宁夏固原第一中学

41

固原市

 

02

固原市第二中学

41

固原市

 

03

固原市回民中学

41

固原市

 

04

固原市原州区第五中学

41

原州区

 

01

海原县第一中学

42

海原县

 

02

海原县回民中学

42

海原县

 

03

海原县兴海中学

42

海原县

01

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中学

43

西吉县

 

02

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回民中学

43

西吉县

 

03

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第二中学

43

西吉县

 

01

彭阳县第一中学

44

彭阳县

 

02

彭阳县第三中学

44

彭阳县

 

01

隆德县中学

45

隆德县

 

02

隆德县第二中学

45

隆德县

 

03

隆德县第三中学

45

隆德县

 

04

隆德高级中学

45

隆德县

01

泾源县高级中学

46

泾源县

 

01

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

60

厅直属学校

 

02

宁夏育才中学

60

厅直属学校

 

03

宁夏长庆高级中学

60

厅直属学校

 

  附件3:

  2018年普通高中考籍注册和学业水平考试

  主要工作安排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完成单位

一、毕业证发放

4月10日至13日

上传2018届学生学分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市、县(区)

4月下旬

完成2018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

学考处、信息处

5月下旬

领取2018届毕业生毕业证书

市、县(区)

二、实验操作测试

4月2日至10日

组织学生网上报名

市、县(区)

4月13日前

确定实验测试试题、公布测试范围

学考处

4月20日前

完成报名统计、各科选题人数、考点设置

市、县(区)

5月6日前

完成试题、评分标准印制、分装

学考处

5月10日前

上报测试时间安排,领取试卷、评分标准

市、县(区)

5月11日前

检查落实考点仪器、药品准备情况

市、县(区)

5月14日至15日

考点学校领取试卷、评分标准

市、县(区)

5月15日前

召开实验操作测试考务培训会

市、县(区)

5月15日前

完成全区实验操作测试巡视员委派

学考处

5月16日至20日

全区实验操作测试

市、县(区)

5月16日至20日

全区实验操作测试巡视

学考处

6月9日至19日

上传实验操作测试成绩

市、县(区)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完成单位

三、文化课考试

4月2日至10日

组织学生、报考同等学力人员网上报名

市、县(区)

4月21日前

完成报名统计、考点设置、考场编排

学考处、市县区

6月中旬

组织命题,地级市印发聘请阅卷教师文件

学考处、地级市

6月中旬

召开文化课考试考务培训会

学考处及市、县(区)

7月1日

领取试卷,地级市确定阅卷点、阅卷教师

市、县(区)

7月2日

召开文化课考试考务培训会

市、县(区)

7月3日至7月4日

全区文化课考试

市、县(区)

7月3日至7月4日

全区文化课考试巡视

学考处

7月5日

试卷送交指定地点

市、县(区)

7月6日至10日

扫描、切割试卷,分配阅卷任务

学考处、信息处、地级市教育考试中心

7月10日前

地级市确定实际参加的阅卷教师名单

学考处、信息处、地级市教育考试中心

7月10日至25日

阅卷、复核、成绩合成

学考处、信息处、地级市教育考试中心

8月中旬

网上公布成绩

学考处、信息处

10月下旬

公布考试成绩质量分析

学考处

四、考籍注册

3月6日至10日

上传2017级高一入学新生考籍注册数据信息

市、县(区)

3月6日至10日

上传区外转入学生考籍注册数据信息

市、县(区)

3月24日前

采集2017级高一入学新生照片、指纹、身份证信息

市、县(区)

3月24日前

采集区外转入学生照片、指纹、身份证信息

市、县(区)

4月10日前

采集社会考生照片、指纹、身份证信息

市、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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