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20年高考录取规则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0-08-01
中院校原则上执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阳光高考——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招生章程频道发布的年度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
鉴于内蒙古高考实行“动态排名、精确定位”填报志愿的办法,区内院校各批次录取新生均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区外院校高职高专批录取规则按专业志愿清执行;其中,既有本科,又有专科招生计划的院校,其高职高专批或专科提前批录取新生可按其向社会发布的招生章程中所明确的录取规则进行。
1. 区内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区内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区内考生时,各专业须选择以下4种模式之一作为该专业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同一院校同一专业只能择其一种模式:
一是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是按文化课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是按专业课成绩乘60%与文化课总分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是按专业课成绩乘40%与文化课总分乘6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区内高校录取艺术类考生,要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前一专业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可以从后一专业未录取考生中录取。
2. 平行分考生择优录取规则
当考生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要执行国家或自治区所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要执行高校招生章程中所明确的择优录取规定。若仍无法取舍,再按如下规则择优录取:
对普通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外语(汉语授课加试蒙古语文乙的考生取外语30%+蒙古语文乙70%,蒙语和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30%+民族汉考三级70%,下同)、文科数学择优录取;对普通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择优录取;对艺术类考生,依次按专业课(统考,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为校考)、语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理科数学)择优录取;对以文化课总分排序投档的体育类考生,依次按专业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择优录取;对以专业成绩排序投档的体育类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择优录取;对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类考生,依次按专业课综合、高职语文(高职蒙古语文)、高职数学(高职蒙数学)、高职英语择优录取。
参考来源:2020年内蒙古高考网上录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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