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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内蒙古随迁子女异地高考报名政策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1-16

  2018年内蒙古高考报名2017年12月1日9:00至2017年12月12日18:00。符合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参加中考和高考工作的意见》(内教办字〔2013〕25号,以下简称25号文件)相关规定的区外务工人员(含其他非我区户籍就业人员,下同)随迁子女和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参加了我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且满足以下对应条件可以报名参加本科录取。

  1.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除符合25号文件规定的参加2015年中考条件外,截至2018年9月1日,还须符合以下3个条件:一是2015年被区内高中录取;二是本人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3年;三是家长在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连续居住、有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3年。

  2.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截至2018年9月1日,须符合以下3个条件:一是本人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3年;二是本人取得我区户籍满3年;三是家长在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有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3年。

  不符合参加本科录取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专科。在网上预报名时须选择“只报考专科”,在现场确认时,签订《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考高职(专科)承诺书》。

  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9:00至2017年12月12日18:00。

  所有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预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等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报名手续。

  (二)报名地点

  考生在户籍所在地的旗县(市、区)(以下简称旗县)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在其父母居住地旗县报名。

  除下列情况外,不得跨盟市、跨旗县报名。

  1. 以下5类考生可以在其就读学校所在地旗县报名:

  (1)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规模内的跨盟市招收的宏志班应届生;

  (2)盟市直属高级中等学校本盟市户籍应届生;

  (3)蒙语授课各科类应届生;

  (4)高职对口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生;

  (5)五年制高职三二分段应届转段生。

  2. 以下4类考生可以由盟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名地点:

  (1)蒙语授课的往届生;

  (2)高职对口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往届生;

  (3)汉语授课加试蒙古语文乙的应往届生;

  (4)外语应试语种为日语或俄语的考生。

  3. 朝鲜语授课考生统一在乌兰浩特市报名。

  (三)报名方式

  我区实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按照《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信息采集办法》执行。

  报名资格审查

  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考生,报名时应按要求提供家长从业、居所、纳税或缴纳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打印《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考生家长具备条件审查表》,由人社、税务、房产、苏木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单位)出具审核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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