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21年高考艺术类专业校考通知
来源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1-01-06
中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关于做好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详情内容如下:
关于做好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的通知
各校考高校、豫章师范学院、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1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普通高校艺术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7 号)相关精神,现将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以下简称“校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艺术类专业统考专业信息、特殊专业认定及有关专业文化控制线的划定
按《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及其他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办法》(赣教考字〔2020〕14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高校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有关事项
(一)申报专业
1.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可面向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合格生源(指统考成绩达到对应专业资格线的考生,下同)组织校考外,其他本科高校在赣招生录取时,应直接使用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
2.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可面向省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外,其他本科高校在赣招生录取时,原则上应直接使用我省对应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确有必要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经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方可面向省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
3.特殊专业(指我省统考未涵盖的专业)。鼓励高校直接认可相应或相关专业省统考成绩(如:摄影、书法学等专业可直接认可江西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经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高校可面向我省艺术类考生组织校考,也可面向相应或相关专业省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如:录音艺术专业校考时,可以面向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
(二)申报程序
1.在学校所在地考试、采用线上考试或在外省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考点校考(以下统称“非在赣设点校考”)的高校,必须先通过“教育部全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以下简称“艺术招生交互系统”)向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报送校考专业、省统考子科类、校考考试科目等信息,获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方可组织校考。
2.申请在赣设点校考的高校,除通过艺术招生交互系统向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报送校考专业、省统考子科类、校考考试科目等信息外,还需于1月6-7日登录“江西省2021年艺术类招生考试”服务器下载报送软件,通过报送软件报送校考专业、招考方向、考试科目等信息,同时填写《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在赣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邮寄至江西省教育考试院(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赣江南大道2888号714室)。高校设点申请获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方可按教育部及我省相关规定开展考务工作。
(三)在赣设点高校工作安排
1.网上报名、缴费
(1)考生网上报名、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
拟参加在赣设点校考的考生,必须通过江西教育网或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端口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考生网上报名、缴费起止时间:1月8日0时—1月11日24时。1月13日9时起,考生可登陆报名缴费系统自行打印校考准考证。
考生凡未在规定时间段内网上报名,一律不予补报;凡进行网上报名但未缴费确认的,视同放弃报名;虽网上报名且缴费,但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同缺考,报名费不退。
(2)高校不得另行或变相重复收取报名费。
根据网上报名缴费办法,艺术类专业校考高校必须根据学校所在地发改委、财政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一次性收缴,不得另行或变相重复收取报名费(含复试费)。
2.校考时间及考点安排
校考时间段:1月15-20日。
考点安排:豫章师范学院(南昌市梅岭大道1999号)。
1月7日左右,通过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在赣设点校考高校、专业及考试时间安排表》。
3.管理与监督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在赣设立考点的高校校考工作。各有关高校要加强对校考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有关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校校考工作负总责,对校考重大事项依法依规进行决策。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和教育部关于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有关工作要求,参照高考考务管理规定,严格规范校考组织管理。
(1)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各校考高校必须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文件要求,自行负责命题制卷和管理;同时在考场监管、考试安全、评委和考务及监察人员的选派、面试考场评委的配置、录音录像设备的配备等方面,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要求,确保校考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各校考高校要加强过程监管,校考高校招生部门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全 程参与管理和监督。校考期间,各校考高校应公布举报电话并报考点和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校考高校必须严格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确保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回收等试卷流转环节的安全保密,确保试题试(答)卷的绝 对安全。开考前,每个考场笔试科目试卷(答题卡)必须由两名监考员在考场内视频监控下按规定时间当众启封;考试结束后,每个考场笔试科目试(答)卷、答题卡必须由两名监考员在考场内视频监控下及时交叉清点、复核、封装、签字,连同考场情况记录单等材料交考务办,并由校考高校组织安排考务人员在考务办视频监控下验收。校考高校与考点学校须书面履行试(答)卷交接手续。校考高校负责严格按保密要求自行押运试(答)卷,或通过机要方式寄回试(答)卷,严禁通过邮政EMS或其它快递公司寄送。应由校考高校承担的涉密事项,不得委托考点学校代办。如:不得请考点代为制作试卷;不得请考点代购或提供可能涉及考题内容的物品等。面试考试过程必须全 程录音录像。校考高校必须自行携带硬盘拷贝考场、考务办视频监控和录音录像资料并按教育部要求的年限保存。
(3)江西省校考报名系统只接受本省艺术类考生报考,不接纳外省艺术考生借考。各校考高校应严格管控报考本校校考考生的考试次数,对已在江西考点参加校考的考生,各设点校考高校应禁止其在本校或其他校外考点重复报名参加专业校考。
(4)校考高校必须根据考点学校条件有效控制考生兼报专业数,避免考生考试时间产生冲突。对于校外考点无法满足考位需求的高校,要切实做好本校考点考位兜底保障。
(5)在赣设点校考高校应严格执行《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在赣设点校考考场规则》(见附件4)以及有关高校的管理要求,《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在赣设点校考考场情况记录单》(见附件5)由校考高校提供,按规定填写、留存或报备。
(6)违规处理要求:对在校考中违规的考生,考点学校要配合校考高校收集违规事实材料,由校考高校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并于2月1日前将处理决定书面通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同时需提供违规事实,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复印件)。对在校考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不仅取消其校考成绩和录取资格,而且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涉嫌犯罪的,由校考高校或考点学校移送属地公安机关处理。对校考组织过程中违反规定或因重大疏忽造成恶劣影响的高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在我省组织校考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部。
4.有关防疫要求
在赣设点校考工作中的疫情防控工作,按《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20号,见附件7)《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赣教考字〔2020〕16号)有关要求执行(注:两文中若有防疫要求表述不同,以前文为准)。各校考高校来赣工作人员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检测报告于考前交考点学校疫情防疫部门留存。若疫情发展不利于继续组织在赣校考工作或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有最 新疫情防控要求,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调整在赣校考政策。
三、对非在赣设点校考高校的有关要求
非在赣设点校考高校应严格审核考生的《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报考证》中专业信息与校考专业类别是否匹配,匹配关系不一致的不宜报考。对暂未领取专业校考报考证的考生,高校应要求考生写出承诺书,并提醒考生对本人是否具有相关专业的校考资格负责。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对不具校考资格或校考专业资格与校考专业类别匹配不一致考生的校考成绩不予认可。
四、对所有在赣招生高校的其他要求
1.招生高校须按照教育部《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日程表》通过艺术招生交互系统上传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简章内容应包括:学校名称、办学性质和办学类型、学校详细地址,录取原则、学费标准、考生咨询以及查询校考成绩的电话或网址等内容。
2.做分省招生计划的高校,我省将以高校上一年度在我省实际录取人数(或书面来函承诺的2021年将在我省实际投放的招生计划数)为基数审核高校提请复核的校考合格考生人数。按教育部规定可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高校,由招生高校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确定校考合格人数。未经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批准,高校不得认可其他高校的艺术校考考生合格成绩。
3.校考高校须在4月30日前通过艺术招生交互系统匹配校考考生的报名信息、省统考成绩准确无误后,通过该系统报送校考考生校考成绩信息,校考成绩按美式排名法排名(如:有8名校考考生,第2名同分2人,第5名同分3人,排名情况为1.2.2.4.5.5.5.8)。对没有按时按规定报送考生校考信息或信息漏报、错报等影响考生投档、录取的,由高校负责承担相关责任并解释处理。
附件:(附件1-7下载)
1.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在赣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申请表
2.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考场规则
3.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在赣设点校考考场情况记录单(供校考高校参考)
4.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在赣设点校考违规考生情况汇总表(式样)
5.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报考证(式样)
6.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考生防疫须知
7.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20号)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月5日
原文地址:http://www.jxeea.cn/art/2021/1/6/art_26671_30435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