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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北高考主要有哪些政策变化?

来源 :湖北招生信息网 2020-07-09

  (1)2020年高考时间延期。随着高考延期,相应考试招生各环节工作时间较往年延后。敬请考生关注时间的变化。

  ①发布高考成绩时间7月23日向考生发放高考成绩。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是考生高考成绩发布的唯一渠道。考生可以通过http://www.hbea.edu.cnhttp://zwfw.hubei.gov.cnhttp://www.hbksw.com/http://www.hbccks.cn网站和鄂汇办手机app查询本人成绩。高考成绩发布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县(市、区)招办有组织地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内容为答卷(答题卡)是否有漏评和统分错误等,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核范围。复核由考试机构组织,由考生按程序提出申请,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人员复核。

  ②填报志愿时间:第一个阶段集中填报志愿时间7月25日8:00至7月28日17:00,填报批次有:本科提前批(包括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的本科),高职高专提前批(包括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的高职高专),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 第二个阶段集中填报志愿时间9月8日8:00至9月11日17:00,填报批次为高职高专批文理类(含高职院校联办本科的高职高专专业)。

  ③录取状态查询时间:每个批次的平行志愿在正式投档前都要经过反复模拟和与院校交互,正式投档后考生的录取状态才会发生变化。因此,考生录取信息查询开始时间与录取进程中各批次录取开始时间相比会适当滞后,考生耐心等候,按下列时间查询:

  强基计划 8月10日

  本科提前批文理类 8月13日

  本科第一批 8月22日

  本科第二批 8月30日

  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 9月5日

  高职高专文理类 9月17日

  艺术本科(一)校考自发证 8月10日

  艺术本科(一)统考 8月13日

  艺术本科(二) 8月22日

  高职高专提前批艺术类 8月30日

  本科提前批体育类 8月13日

  高职高专提前批体育类 8月30日

  技能高考本科 8月22日

  技能高考高职高专 8月30日

  ④征集志愿时间:录取过程中,高校在投档后生源不足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投档后因少数考生不符合录取条件退档或投档考生自己要求退档而未完成的计划、平行志愿投档后新增的招生计划面向全体考生重新公开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公告(包括征集院校和计划数)在征集志愿第一天15:00之前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时间为发布征集志愿公告当日下午3:00开始到第二日上午11:00截止(除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 各批次征集志愿时间为:

  本科提前批文理类 8月15日 15:00—16日11:00

  本科第一批 8月24日 15:00—25日11:00

  本科第二批 9月1日 15:00— 2日11:00

  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 9月5日 14:00—17:00

  高职高专文理类 9月19日 15:00—20日11:00

  艺术本科(一) 8月15日 15:00—16日11:00

  艺术本科(二) 8月24日 15:00—25日11:00

  高职高专提前批艺术类 9月1日 15:00— 2日11:00

  本科提前批体育类 8月15日 15:00—16日11:00

  高职高专提前批体育类 9月1日 15:00— 2日11:00

  技能高考本科 8月24日 15:00—25日11:00

  技能高考高职高专 9月1日 15:00— 2日11:00

  (2)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照顾政策。落实省政府关于关爱和激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政策精神,2020年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包括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下同)参加普通高考报考我省省属本专科高校被录取的,进校后由高校根据考生申请在同批次优先调整一次专业;安排省内部分优质高职院校专项招收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实行计划单列,在高职高专院校同批次分类投档录取。

  (3)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等部委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明确高考加分工作职责,规范加分程序,精准加分范围,已取消的加分项目不得恢复。加大对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政策倾斜力度,户籍在少数民族乡镇、办理了优录证明且在少数民族乡镇所在县高考报名的少数民族考生,可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班。

  (4)美术学类与设计学类专业类别分设。美术学类与设计学类专业分开公布计划、分开公布文化分数线、分开投档录取和分开公布投档线。

  (5)启动“强基计划”。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2020年开始启动“强基计划”,不再组织开展高校自主招生工作。

  (6)取消高职高专补录。2020年取消高职高专补录,在常规录取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职扩招获得上学机会。

  今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主要有哪些政策不变?

  (1)录取批次保持不变。将招生院校划分成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高职高专提前批、高职高专批五个批次依次进行录取。

  (2)投档规则保持总体不变。今年的志愿结构与去年基本一致,艺术本科(一)设梯度志愿模块和平行志愿模块,其他批次均设平行志愿。遵从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

  (3)专项计划申报政策不变。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为本科招生计划,各项计划政策的实施有利于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纵向流通的渠道。精准扶贫专项计划为省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计划,专门招收我省扶贫办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考生(包括普通高中生和中职毕业生)。申报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必须签订诚信守纪承诺书,承诺对本人所填写和提供的材料客观、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按有关规定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继续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公示力度。健全省、市、县、中学层层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重点加强对强基计划考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加分优录考生、具备报考专项计划资格考生、艺术合格考生、高职单招等特殊类型考生的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公示的信息保留至今年年底。县级招办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公示的考生信息保留至今年9月底。凡弄虚作假取得相应资格的考生一律取消高考资格,或录取后取消录取资格。

  (5) 继续加大违规违纪违法处罚力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高校应严格遵守高校招生 “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涉嫌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的,依纪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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