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实施办法
来源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 2019-05-24
中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在我省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具有我省户籍,符合我省高考基本报名条件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往届毕业生,以及具有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均可以报考。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高等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已经参加2019年全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
二、报名工作程序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身体检查等工作环节。考生如不按时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现场确认等环节步骤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生报名时免交报名费。已经报名参加2019年全省普通高考、中职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不用再重新报名,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志愿填报”相关要求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一)网上报名
1.考生网上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9年5月27日至5月31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9:00至20:00。6月1日至6月10日整理数据。
第二阶段:2019年6月11日至7月5日(含节假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9:00至20:00。
2.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后,进入网报中心,点击“2019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计划考生报名入口”,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设置网上报名密码,并妥善保管密码。考生网上报名时须认真阅读考生网上报名必读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确认同意后方能进行网上报名。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修改及查询本人信息。考生本人参照《黑龙江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样式)(见附件2),清晰、准确地在网上填写考生自然信息和报考信息,并严格按照信息格式和操作提示进行填报。考生要认真核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考生信息填报后须下载《黑龙江省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
(二)现场确认
考生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从2019年7月15日9:00开始,到2019年7月19日下午17:00截止。现场确认包括:资格审查、现场信息采集、信息确认等基本步骤。
1.资格审查。具体审核考生户籍、身份、学籍、学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情况。其中,当地教育部门、招考机构会同公安部门负责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学力等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分别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的身份界定工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审核退役军人身份。
各部门各单位(具体指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原工作单位、学校、派出所、社区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村委会等)在审核认定考生身份时,还需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现实表现进行评定,并在《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盖章。考生到现场确认时将《资格审查表》交给县(市、区)招考办。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触犯治安管理规定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2.现场信息采集。现场信息采集工作由县(市、区)招考办统一组织。采集的信息包含考生头像信息、指纹信息和身份证信息等相关信息。采集时,考生本人必须持《居民身份证》原件,经招考办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使用采集设备对考生身份证、指纹等相关信息进行采集,并当场摄像采集考生头像信息。如无《居民身份证》或因身份证无法被采集设备识别的考生不得报名。考生头像采集标准参照普通高考标准执行。
3.信息确认。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后,现场打印《黑龙江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由考生本人认真核对并确认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考生确认签名后,出现信息错误和信息造假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核对无误后,县(市、区)招考办签名盖章装入报考档案袋。考生参加扩招考试所需的纸介质档案由县(市、区)招考办负责组建。
(三)身体检查
报考扩招考试的考生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时间:2019年7月22日-26日。具体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黑教联〔2019〕17号)规定执行。考生应携带《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见附件3)到当地招考办指定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接受身体检查。考生须于8月2日前,将体检表交到当地招考办,存入考生个人报名档案袋。
三、招生计划
2019年8月19日,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上公布2019年全省高职院校扩招计划和各高校招生章程。统筹考虑各高校计划完成情况、培养能力、考生报考情况等因素,依照高校申请,下达分校、分类别、分专业计划。针对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三部分群体单列招生计划,一部分面向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生,一部分面向退役军人,一部分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国控专业原则上不参加本次招生。
四、志愿填报
2019年8月21日—8月23日,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正式填报高职扩招志愿。每天系统开放时间9:00至20:00。每个考生可填报一所院校志愿,院校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填报志愿的登录账号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首次登录网报系统时,系统将强制修改初始密码。因考生本人保管密码不善或密码使用不当引起的后果,责任自负。未被我省2019年普通高考、中职对口升学录取且有升学意愿的考生,可在上述时间内填报高职扩招专项志愿。
五、测试形式和内容
2019年8月31日,各高校统一组织综合测试或面谈。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采取现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文化素质成绩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高校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使用高校测试成绩。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各校根据本校专业培养要求组织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高校予以免试录取。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鼓励各高校通过联合测试或成绩互认等方式,减轻考生备考负担,增加考生选择机会。具体测试形式和办法由高校确定,并通过招生章程对外公布。请各招生院校于2019年7月20日前向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报送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纸质文件盖学校公章)。
六、录取及报到
高职扩招实行分阶段录取,共分两个阶段。考生只能被一所院校录取。
第一阶段录取:2019年9月8日前,各高校公布参加本校招生考试的全体考生录取结果。
第二阶段录取:2019年9月12日前,在第一阶段未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可以向互认成绩的其他高校(未完成计划的高校)提出入学申请,经所申请高校考核(审核)通过后,由所申请高校办理录取手续。
各高校应在招生章程中明确互认成绩高校名单,以及接受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申请入学的程序办法。各高校应于2019年9月15日前到省招生考试院办理考生录取手续。9月20日左右,各高校录取的学生报到入学,具体报到时间由高校确定。
七、第二次报名
2019年10月份,为退伍军人再组织一次扩招报名和考试录取,程序和要求与第一次基本相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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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龙江省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
2.黑龙江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3.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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