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单招九类联考实施方案
来源 :河北教育考试院 2017-03-08
中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6〕20号)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组织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努力提高测评水平。
(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各方面素质的评价,并根据专业特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经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单招考试九类及对口财经类联考(简称“联考单招”)工作由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牵头并设置考点,联合相关单招院校组织考试,实施联考单招命题、制卷、组考、试卷评阅、成绩登统、成绩公布及复核、成绩报送等考务工作,成绩供所有联考单招院校使用。
(一)成立“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单招考试九类及对口财经类联考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由全省相关院校领导组成,负责全面领导、部署和实施考试九类及对口财经类联考单招各项工作。
(二)办公室及各小组工作职责
考试九类及对口财经类联考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单招考试各项工作的协调、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协调组、考务组、命题组、数据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和安全保卫组。其中命题阅卷组、纪检监察组等由联考院校相关人员或聘请专家(包括行业企业专家)组成。
1.协调组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本专业大类联考单招院校、考点及各工作小组,共同组织完成考试九类及对口财经类专业联考单招工作。
2.考务组
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考务用品的准备;负责确定监考人员及监考人员的培训;负责文化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安排组织。
3.命题组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素质试题和职业技能试题的命制;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答卷评判标准。
4.数据组
主要职责:负责机读评卷,以及成绩录入、统计、核对和报送。
5.纪检监察组
主要职责:负责单招工作的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处理上访事件。
6.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汇总考生缴费数据;负责考务工作相关费用的审核、支出;负责考试期间的物资、生活保障及其他工作保障。
7.安全保卫组
主要职责:负责试卷和题库转递、保管安全;负责考试期间考点考场及周边环境的安全保障;负责校内外车辆调度。
三、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为取得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按对口财经类高考报名的考生)。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
(二)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四、报考办法、缴费及准考证的发放
(一)填报考试类别时间为:2017年3月8日9:00时至3月12日17:00时(全省统一时间)。按照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选择考试九类(财经商贸等所涉及专业)。考试类一经选定,不再更改;按对口高考报名的考生无需选择考试类,按各自专业类参加相应牵头院校组织的考试。
(二)报名办法及缴费方式:报考财经商贸大类专业的高职单招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ebeea.edu.cn)进入“高职单招报考系统”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省教育厅、考试院有关单招规定和院校单招简章,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考生选择考试九类(对口考生登录系统并选择高职单招后将直接跳转到缴费界面),根据系统提示缴纳报考费。
(三)缴费金额:150元/生。
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单招考试资格。
(四)准考证的发放
2017年3月25日9:00后,考生可登陆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http://www.hbiibe.edu.cn/)网站“2017年单招”专栏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所需考试用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考试。
五、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命题
1.命题组成员:由高中教师、相关院校教师和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命题组,采取封闭式命题方式。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2.命题依据:文化素质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
职业技能命题内容主要依据财经商贸大类专业的培养目标、职业倾向性,以及最基本的职业能力、职业素质等。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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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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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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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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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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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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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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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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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试地点
文化素质考试与职业技能考试设置在同一考点。按照方便考生参加考试和便于考试协调指挥的原则,全省设置八个考点:
第一考点 面向秦皇岛、唐山、廊坊生源考生,考点设在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
地址: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南戴河)戴河大街6号
乘车路线:
①秦皇岛火车站乘34路公交车至终点海滨汽车站,转乘22路公交车到外经贸学院下车。
②北戴河火车站乘22路公交车到外经贸学院下车。
联系电话:0335-5926130
第二考点 面向石家庄、辛集生源考生,考点分别设在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和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①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乘车路线:
石家庄火车站(西广场)15路西王小区站下车。
联系电话:0311-68092994、85333630
②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兴路88号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乘车路线:
石家庄火车站33路医大一院站转52路河北化工医药学院站下车。
联系电话:0311-85110333、85110111、85110222
第三考点 面向邢台生源考生,考点设在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钢铁路552号
乘车路线:
邢台火车站乘4路、19路;市内乘10路、12路、25路、26路公交车到军需学院站下车。
联系电话:0319-2273053、2273675、2271766、2273679
第四考点 面向邯郸生源考生,考点设在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渚河路141号
乘车路线:
火车站、汽车西站、汽车东站乘坐8路公交车,高铁站乘坐新1路公交车到邯郸职业技术学院(邯郸大学站)下车
联系电话:0310-3162951 0310-3162938
第五考点 面向保定、定州生源考生,考点设在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东风东路999号
乘车路线:
保定火车站西广场乘5路、22路到三医院站下车东行约700米路北即到;保定东站乘K2路、游1路到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电话: 0312-5991269 、5996063、5097796、5097708
第六考点 面向沧州、华北油田、衡水生源考生,考点设在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九河西路
乘车路线:
沧州火车站、客运东站:乘1路、158路公交车终点站即到;客运西站乘235、236路到二医院站转1路公交车终点站。
联系电话:0317-2050897、2128538、13315707658、13315788039
第七考点 面向张家口生源考生,考点设在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经济开发区马路东59号
乘车路线:
张家口南火车站,出站乘坐15路、301路公交车,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张家口汽车站转乘坐15路,102路,301路公交车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即到。
联系电话:0313-4088051 4089263 4084655 4084656
第八考点 面向承德生源考生,考点设在河北旅游职业学院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高校园区
乘车路线:承德市火车站、汽车东站乘29路;市内乘9路公交车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即到。
联系电话:0314-2376888、2376882
具体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分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
(1)文化素质考试
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每科120分,共计360分。
①按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按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使用学业水平考试(简称“学考”)成绩,成绩采用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考成绩分别对应的分值进行折算。
对应分值折算如下:A—110分;B—90分;C—70分;D—50分
无学考成绩的考生,需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如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为零。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可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考生须在打印准考证时选择“不使用学考成绩”项),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绩为零)。
②对口考生
对口考生必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如不参加文化水平考试成绩为零。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一张卷),每科120分,共计360分,闭卷,考试时间150分钟。
(2)职业技能考试
职业技能考试含综合知识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一张卷),总分390分。对口考生如有全省对口专业考试成绩,可直接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代替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考生须在打印准考证时选择“使用对口专业成绩”项)。按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不使用对口专业成绩的对口考生(考生须在打印准考证时不选择“使用对口专业成绩”项),或者无相应对口类专业成绩的对口考生,均须参加职业技能考试, 如不参加,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零。
4.违规处理
考试中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进行处理。违规处理有关材料随考生成绩库一起面报省教育考试院。如发生考场管理混乱、有组织作弊等重大违纪舞弊行为,除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外,涉嫌触犯刑法等法律法规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5.同分考生排序处理:考生成绩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照综合知识、职业适应性测试、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进行排名。
(三)成绩公布与复核
考生可于4月14日登录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hbiibe.edu.cn/)“单招专栏”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4月16日前向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提出申请。
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职单招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符合规定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有免试意向的考生在选择完报考类别和缴费后,还须于4月1日前,通过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招生院校提出申请,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生院校自行负责,各录取院校负责本校免试录取考生的备案工作。考生须按报考院校有关要求向招生院校提出申请,资格审查合格后将免试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报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备案。
七、志愿填报与录取工作
高职单招不允许考生跨考试类填报志愿和录取。高职单招一、二志愿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可在所选考试类中填报五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六个专业,并勾选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录取时,考生电子档案将投给所有填报院校,院校审核后上传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名单及拟退考生名单(不含专业),省教育考试院在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排序成绩及志愿确定考生的录取院校。
2017年4月16日9时至18日17时,考生填报一志愿,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招规定和各院校的单招方案,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报考的志愿无效。
4月25日15时,考生查询一志愿录取结果;
4月25日20时至26日16时,考生填报二志愿。二志愿采取公布缺额、征集志愿方式进行。一志愿未录取的考生届时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缺额计划,按规定填报志愿。
4月30日9时,查询二志愿录取结果。
各录取院校负责本校免试录取考生的备案工作,有关录取信息于4月19日前上传省教育考试院。
录取结束后,高校领取新生录取名册,并据此及时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八、毕业生待遇
1.参加单招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享受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待遇,统一注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
2.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教育部网上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九、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其他工作要求
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招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
2.命题
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评卷
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工作场所,评卷情况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单招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十一、联系方式
2017年财经商贸大类单招联考办公室设在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院地址: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戴河大街6号
邮政编码:066311
联系电话:0335-5926130
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hbiibe.edu.cn/
纪检监督电话:0335-5926359
特别提示:关于财经商贸类专业单招联考的信息都将通过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hbiibe.edu.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