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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职专科考试八类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来源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7-03-08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6〕20号)文件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16〕28号)文件具体要求,为确保我省考试八类(艺术等所涉及专业)单独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组织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人才选拔方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努力提高测评水平;

(三)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艺术等所涉及专业考生的科学评价,选拔综合素质高、专业潜质好,具有创新精神的专门人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河北省2017年考试八类(艺术等所涉及专业)单独考试的命题和组考等工作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负责,相关院校参与实施。学院具体负责“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含面试)的命题、制卷、组考、试卷评阅、成绩登统、成绩公布和复核、成绩报送等考务工作,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供相关考试类所有院校使用。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院校领导组成,全面领导、研究、部署考试八类(艺术等所涉及专业)单独考试各项工作。

(二)办公室及各工作小组职责。考试八类(艺术等所涉及专业)单独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河北艺术职业学院,负责单招考试的命题和组考等工作。办公室下设“协调组、考务组、命题组、阅卷组、数据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其中协调组、纪检监察组由相关院校联合组成,命题组、阅卷组由相关院校联合聘请专家(包括行业、企业专家)组成。

1.协调组,主要职责:负责协调本类单招考试有关院校及各小组所有工作;

2.考务组,主要职责: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考务用品的准备、监考人员的确定与培训、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的安排组织工作;

3.命题组,主要职责:负责科学合理地制定文化水平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内容、时长、方式及评分标准、标准答案等所有内容;

4.阅卷组,主要职责:负责文化水平考试试题和职业技能测试题的评卷工作;

5.数据组,主要职责:负责数据处理、考试成绩录入、统计和报送等工作;

6.纪检监察组,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7.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汇总考生缴费数据,审核与支出考务费用,保障考试期间的供给,确保试卷及周边环境的安全。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不含按对口类报名的考生),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

(二)报考条件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考试八类(艺术等所涉及专业)因不涉及对口专业类,只招收普通高考报名的学生(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考试类一经确定,不再更改。

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考生根据身体健康状况慎重确定报考专业,患有《意见》明确规定不宜报考相关专业疾病的,学校可以做出“不予录取”或“学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或“学校有关专业不宜就读”的决定。

四、报考类别、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一)选择考试类别

2017年3月8日9时至3月12日17时,选择考试类别。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高职单招报考系统”,选择考试类别:考试八类(艺术等所涉及专业)。

(二)缴费

2017年3月8日9时至3月12日17时,缴费。考生选择完考试类别,直接跳转到缴费页面,依据拟选择的专业名称,参考本实施方案(附件1)对照表,选择专业考试种类(I音乐类、II舞蹈及表演类、III美术设计类、IV其他面试类),根据显示金额缴费。

(三)打印准考证

2017年4月1日9时至4月7日17时,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注意事项。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所需考试用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考试。

考生在网上缴费时,如勾选使用学考成绩或省艺术联考成绩的,考生可免文化素质或相关专业考试种类职业技能考试。因考生随意勾选使用学考或省艺术联考成绩但实际缺项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不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实行文化素质或职业技能免试的考生也需缴纳相关费用。

五、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命题

1.命题成员:由使用成绩的有关院校专家和行业专家组成命题组,采取封闭命题的方式进行。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命题依据:文化素质考试内容主要依据《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职业技能测试专业考试种类为:I音乐类、II舞蹈及表演类、III美术设计类、IV其他面试类,具体报考专业对应考试种类详见(附件1)。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科  目

备  注

4月8日

8:30-11:00

文化素质考试

勾选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免试的考生除外

13:30-18:00

职业技能测试

备注:职业技能测试时间,会根据考试科目及报考人数调整,最终以发放的准考证时间安排为准。

2.考试地点

主考场: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青园街149号,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备用考场: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具体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分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

(1)文化素质考试

按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且有学考成绩的考生,文化成绩使用学考成绩,学考科目分别为语文、数学和外语。没有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不参加考试的所缺科目成绩为零。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可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绩为零)。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合订一套试卷。每科120分,满分36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学考成绩折合对应分值如下:A—110分;B—90分;C—70分;D—50分。

(2)职业技能测试

参加河北省2017年“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艺术联考的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可直接使用相对应联考成绩。艺术联考成绩折算单招成绩根据不同考试满分比例关系换算确定,具体如下:音乐、舞蹈联考成绩(满分200分)×1.95,美术联考成绩(满分300分)×1.3。

没有2017年河北省艺术联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缺考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满分390分,专业考试种类及测试内容如下:

I音乐类:演唱(演奏)音乐作品一首,听音模唱,节奏测试,评委综合打分(可自带伴奏,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II舞蹈及表演类:表演剧目一个,专业基本功测试,评委综合打分(可自带伴奏,可根据剧目要求穿戴演出服);

III美术设计类:色彩、素描。色彩200分,素描190分(考生必须自带画具:画板或画夹、小画架、画笔、素描铅笔、水彩或水粉、水盒等),因不带画具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该科成绩为零;

IV其他面试类:职业适应性笔试、面试。笔试190分,面试200分。(考生先集中统一笔试,之后分组进行面试)。

(三)评卷

4月9日至11日完成所有测试评卷。评卷成员由相关院校选择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教师联合组成,根据制定的评判标准封闭式评卷,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四)成绩公布与复核

考生可于4月15日登录学院官方网站(www.hebart.com)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于4月16日15:00前向学院招生办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电话:0311-86056022,受理当日给予答复。

六、志愿填报与录取

高职单招不允许考生跨考试类填报志愿和录取。高职单招一、二志愿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可在所选考试类中填报5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6个专业,并勾选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须认真核对已参加的专业考试种类(I音乐类、II舞蹈及表演类、III美术设计类、IV其他面试类)与招生院校公布的专业考试种类要求是否一致,专业考试种类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招生院校可不予录取,录取时招生院校负责最后审查。院校审核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在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排序成绩及志愿确定考生的录取院校。

2017年4月16日9时至18日17时,考生填报一志愿,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招规定和各院校的单招方案,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报考的志愿无效。

4月25日15时,考生查询一志愿录取结果。4月25日20时至26日16时,考生填报二志愿。二志愿采取公布缺额、征集志愿的方式进行,不允许考生跨考试类填报志愿和录取。一志愿未录取的考生届时可登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缺额计划,按规定填报志愿。4月30日9时,考生可查询二志愿录取结果。

考试八类(艺术等所涉及专业)考生在思想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情况下,按以下原则录取:

(1)依据“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考生,依据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比较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使用学考成绩的考生根据已有科目折算成绩参与录取;未使用学考成绩或省艺术联考成绩的考生,对应文化成绩或职业技能成绩有一项缺考的,招生院校默认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2)考试八类(艺术等所涉及专业)又细分为四个考试种类,分别为:I音乐类、II舞蹈及表演类、III美术设计类、IV其他面试类,考生须认真核对已参加的专业考试种类与学院公布的专业考试种类是否一致,不一致的学院可不予录取。

(3)

技能拔尖人才可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于4月1日前向报考院校提出免试申请(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院校公示10个工作日,并负责本校免试录取考生的备案工作。

录取结束,高校领取新生录取手册,并据此及时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向考生发放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七、其他工作及要求

高职单招是普通高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学院将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实施“阳光工程”,全程纪检监察参与,严格按照“十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将负责考试中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对作弊考试进行处理,并随考生考试成绩库一并面报省教育考试院。如发生考场管理混乱、有组织作弊等重大违纪舞弊行为,除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外,涉嫌触犯刑法等法律法规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青园街149号,青园街与裕华路交叉口北行100米路东,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咨询电话:0311-866650010311-86663618

学院网址:www.hebart.com QQ咨询:2869308304

附件1:

考试八(艺术等所涉及专业)

专业及考试种类对照表

2017年考试八(艺术等所涉及专业)考试类别根据专业要求细分为“I音乐类、II舞蹈表演类、III美术设计类、IV其他面试类”四个专业考试种类,考生报考各专业需与参加的专业考试类型一致。

I音乐类:

现代流行音乐、作曲技术、音乐制作、钢琴伴奏、钢琴调律、音乐表演、表演艺术、民族表演艺术、民族传统技艺、曲艺表演

II舞蹈及表演类

戏剧影视表演、歌舞表演、戏曲表演、曲艺表演、音乐剧表演、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服装表演、模特与礼仪、舞蹈编导、戏曲导演、表演艺术、民族表演艺术、民族传统技艺

III美术设计类

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皮具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雕刻艺术设计、包装艺术设计、陶瓷设计与工艺、刺绣设计与工艺、玉器设计与工艺、首饰设计与工艺、工艺美术品设计、动漫设计、游戏设计、人物形象设计、美容美体艺术、摄影与摄像艺术、美术、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民族美术、民族服装与服饰、民族民居装饰、少数民族古籍修复、文物修复与保护、民族传统技艺

IV其他面试类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文化创意与策划、文化市场经营管理、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文物博物馆服务与管理、图书档案管理、考古探掘技术

注:民族传统技艺、表演艺术、民族表演艺术、曲艺表演四个专业考生在缴费选择报考种类时,可根据自己的专业技能类别选择专业考试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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