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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来源 :廊坊职业技术学院 2016-05-22

廊坊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廊坊职业技术学院为国办全日制综合类高职学院。主校区坐落在廊坊东方大学城,有公共交通汽车通往廊坊市区和北京城区(北京805路公交直达北京火车站)。现有专任教师447人,高级职称(教授、副教授)193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138人。

1、学院全称:廊坊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专科

4、学院地址:廊坊东方大学城

5、学校代码:13395

6、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及专业志愿顺序先后,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对于投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3)同分考生录取原则: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志愿依次分配专业,进行录取。

(4)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无外语语种要求;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身体健康要求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政策执行。我院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在专业录取时按照投档成绩进行排序录取。为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对高分报考我院的考生,给予收费减免优惠(详情见学院网站)。

(6)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7、收费标准: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500元/年。

8、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

9、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316)6028826 6028891

(2)传真:(0316)2364336

(3)学院网址:http://www.lfzhjx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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