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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来源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2016-02-03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5]25号)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对2016年普通院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组织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努力提高测评手段。

(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各方面素质的评价,并根据专业特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

二、组织领导

为加大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力度,明确责任,确定目标,学院成立院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和主管招生教学管理院领导任副组长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协调单独考试招生的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设有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协调)、考务录取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新闻宣传组。

(一)考务录取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生报名组织工作;负责编制招生简章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实施招生宣传计划;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工作计划的落实;负责考试的命题、审核和保管;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监考教师的安排和培训;负责组织考试;负责考试成绩的录入、统计和上报;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备案和录取通知书寄发。

(二)纪检监察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录期间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四)安全保卫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期间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保障;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其他安全

(五)新闻宣传组

主要职责:负责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宣传。

三、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参加2016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含对口考生)。

(二)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三)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四、填报志愿

拟报考我院单招的考生,2016年3月10日10时至14日10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hebeea.edu.cn),点击进入“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

五、缴费与准考证

(一)联考专业

报考我院联考专业志愿的考生按相关联考承办院校的要求进行缴费、领取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二)单考专业

1、报考我院单考专业志愿的考生于3月29日9时至4月3日18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缴费,缴费金额150元:

①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缴费。登录建行悦生活网站(网址:life.ccb.com)—>登陆后选择“高校服务”—>选择“学杂费” —>省份选择“河北省”,城市选择“石家庄市”,收费单位选择“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学费(缴费)”,缴费号填写14位考生号点击下一步会弹出缴费信息,核实无误点击确认后可以选择“网上银行支付”或者“账号支付”来完成缴费。

②省内任一建设银行网点柜台交费,异地无手续费;交费时需提供学院代码(7100423)、考生号、姓名,现金或者建行卡都可以缴纳。

已在银行缴费考生可于4月7日8时后,登陆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2、未在银行缴费的考生可于4月7日8时至18时到我院财务处现场交费领取准考证。

(三)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资格,请考生务必注意。

六、单考单招命题、考试与评卷

学院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考单招命题、考试与评卷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一)命题

1、在由学院纪检人员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的监察组的监督下,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命题依据:文化水平考试主要依据《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

职业适应性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各单考专业的培养目标、职业能力、职业素质等要求命题。

(二)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分文化水平考试和职业适应性考试

1、文化水平考试

①中职考生

文化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每科120分,总分36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②普通高中考生

文化水平考试可以免考,成绩采用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别对应的分值。

对应分值:A-120分;B-110分;C-100分;D-90分。

如考生不认同学业水平考试对应分值,需参加文化水平考试,考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计入总分。

2、职业适应性考试

对口类考生可以免考,成绩采用对口专业技能成绩。

普通高中考生需参加职业适应性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适应能力、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和道德修养等方面。总分390分。

如对口类考生不认同或无对口专业技能成绩需参加职业适应性考试,考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计入总分。

(三)考试

考生持《准考证》、《报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严格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四)考试时间

文化水平考试时间:2016年4月8日8:30—11:00

职业适应性考试时间:2016年4月8日14:00开始

(五)评卷、成绩公布与复核

评卷由学院组织专家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

考生可于4月11日登陆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3日内向学院提出申请。

七、单考单招免考政策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免文化水平考试和职业适应性考试,总分按750分计入。

对于普通高中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达到B等(含B等)以上,可免文化水平考试和职业适应性考试,总分按700分计入。

对于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可免文化水平考试和职业适应性考试,总分按700分计入。

对于获得市级以上三好学生应届毕业生,可免文化水平考试和职业适应性考试,总分按700分计入。

省级以上示范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可推荐不超过2名本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可免文化水平考试和职业适应性考试,总分按700分计入。

对于获得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职业适应性考试可以按390分、370分、350分计入。

对于具有中级工职业资格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职业适应性考试成绩可以按370分计入。

对于填报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动画专业志愿且参加2016年河北省美术类专业联考且成绩达到180分以上职业适应性考试可按370分计入;成绩达到160分以上职业适应性考试可按350分计入。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如有免考意向,于3月17日、18日到学院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证明信,待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合格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予以公示。

八、录取

(一)录取原则

1.认同各专业考试承办学校的考试成绩。考生按文化水平考试和职业适应性考试两科成绩之和确定总分。

2.以专业优先为原则,按总分由高分向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则参考职业适应性考试成绩,录取成绩高分者。如第一专业志愿未完成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3. 如考生在文化水平考试和职业适应性考试中有一项无成绩则不予录取。

4.未完成计划转为面向河北省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二)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录取结束后,在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录取名单,5月10日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参加单招录取的考生享受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待遇,统一注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生学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具印、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四)被我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6年的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九、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

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十一、招生专业计划、单招工作时间安排

招生专业计划、单招工作时间安排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

联系电话:0311-85333630、68092994

学院网址:http://www.sjzpt.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sjzpt.edu.cn

备注:我院所有关于单独考试招生的信息都将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关注我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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