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高考录取结果什么时候查?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6-29
中2019年广东高考录取结果查询网站:广东教育考试院
广东省2019年夏季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
日期 |
艺术类、体育类院校 |
文理类院校 | |||||||||
7月7日 |
提前录取批次普通类院校、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 |
8:30,艺术类本科院校网上报到。 |
8:30,提前批本科院校网上报到。 | ||||||||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含参照)统考+校考 |
9:00, 投第一志愿考生档案。 |
空军招飞院校 |
9:00, 投空军招飞院校 10:00,清档。 11:00,录检结束。 |
军检院校 |
9:30,投第一志愿考生档案。 | ||||||
7月8日 |
9:00, 第一志愿清档(院校拟录、拟退考生名单全部提交完毕,下同)。 17:00,第一志愿录检结束。 |
非军检院校 |
17:00,模拟投档。 |
10:00, 第一志愿清档。 15:00,第一志愿录检结束。 16:00, 投第二志愿考生档案。 17:00,第二志愿清档。 | |||||||
7月9日 |
9:00, 投第二志愿考生档案。 10:00,第二志愿清档。 11:00,第二志愿录检结束。 |
12:00,投非军检院校考生档案。 17:00,清档。 21:00,录检结束。 |
10:00, 第二志愿录检结束。 | ||||||||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含参照)校考 |
12:00,投第一志愿考生档案。 | ||||||||||
7月10日 |
10:00,第一志愿清档。 17:00,第一志愿录检结束。 |
本科层次教师专项计划和卫生专项计划 |
9:00, 投教师专项计划和卫生专项计划考生档案。 12:00, 清档。 17:00, 录检结束。 | ||||||||
7月11日 |
9:00, 投第二志愿考生档案。 10:00,第二志愿清档。 11:00,第二志愿录检结束。 |
提前批征集志愿 |
整理缺额计划。 20:00,公布征集志愿文件。 | ||||||||
本科层次教师专项计划 |
12:00,投教师专项计划考生档案。 15:00,清档。 17:00,录检结束。 | ||||||||||
7月12日 |
提前批征集志愿 |
10:00, 网上征集志愿截止。 12:00, 投征集志愿考生档案。 15:00,清档。 17:00,录检结束。 | |||||||||
7月12日 |
本科录取批次普通类院校,艺术类、体育类本科院校 |
艺术类统考、体育类 |
12:00,第一次模拟投档。 |
8:30,本科批次院校网上报到。 | |||||||
自主招生等院校 |
17:00,投自主招生等院校考生档案(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 |
普通类院校 |
18:00,第一次模拟投档。 | ||||||||
7月13日 |
9:00, 第二次模拟投档。 16:00,投艺术类统考、体育类本科院校考生档案。 |
12:00,综合评价院校清档。 15:00,综合评价院校录检结束。 |
15:00,第一次模拟投档结束。 17:00,第二次模拟投档。 | ||||||||
7月14日 |
阅档、录检。 |
17:00,清档。 18:00,录检结束。 |
12:00,第二次模拟投档结束。 | ||||||||
7月15日 |
12:00,清档。 17:00,录检结束 |
高分优先投档线上 |
9:00, 投高分优先投档线上考生档案。 | ||||||||
7月16日 |
艺术类本科院校统考+校考 |
9:00, 投第一志愿考生档案。 |
16:00,清档。 | ||||||||
7月17日 |
10:00,第一志愿清档。 17:00,第一志愿录检结束。 |
10:00,录检结束。 | |||||||||
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 |
12:00,投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考生档案。 | ||||||||||
7月18日 |
9:00, 投第二志愿考生档案。 12:00 第二志愿清档。 15:00,第二志愿录检结束。 |
阅档、录检。 | |||||||||
艺术类本科院校校考 |
17:00,投第一志愿考生档案。 | ||||||||||
7月19日 |
12:00,第一志愿清档。 17:00,第一志愿录检结束。 |
12:00,清档。 | |||||||||
7月20日 |
9:00, 投第二志愿考生档案。 12:00,第二志愿清档。 15:00,第二志愿录检结束。 |
录检结束。 | |||||||||
7月21日 |
本科批次征集志愿 |
整理缺额计划。 | |||||||||
7月22日 |
10:00,公布征集志愿文件。15:00网上填报。 | ||||||||||
7月23日 |
21:00 征集志愿结束。 | ||||||||||
7月24日 |
10:00,投征集志愿考生档案。 | ||||||||||
7月25日 |
15:00,清档。 | ||||||||||
7月26日 |
10:00,录检结束。 | ||||||||||
7月27日至29 |
高校办理审录手续。 | ||||||||||
7月30日 |
专科录取批次普通类院校,艺术类、体育类专科院校 |
艺术类统考、体育类 |
8:30,艺术类统考、体育类专科院校网上报到。 |
8:30,专科提前批院校网上报到。 | |||||||
9:00, 第一次模拟投档。 16:00,第二次模拟投档。 |
专科提前批院校 |
9:00, 投提前批专科院校考生档案。 15:00, 提前批专科院校清档。 16:00, 提前批专科院校录检结束。 | |||||||||
专科层次卫生专项计划院校 |
17:00, 投卫生专项计划院校考生档案。 | ||||||||||
7月31日 |
10:00,投艺术类统考、体育类院校考生档案。 |
9:00, 清档。 11:00, 录检结束。 | |||||||||
专科院校普通文理类 |
12:00,第一次模拟投档。 | ||||||||||
8月1日 |
10:00,清档。 12:00,录检结束。 |
15:00,第一次模拟投档结束。 17:00,第二次模拟投档。 20:00,第二次模拟投档结束。 | |||||||||
艺术类校考 |
15:00,投第一志愿考生档案。 | ||||||||||
8月2日 |
10:00,第一志愿清档。 16:00,第一志愿录检结束。 17:00,投第二志愿考生档案。 |
9:00, 投专科院校普通文理类考生档案。 | |||||||||
8月3日 |
9:00, 第二志愿清档。 12:00,第二志愿录检结束。 |
12:00,清档。 | |||||||||
8月4日 |
整理缺额计划。 |
12:00,录检结束。整理缺额计划。 | |||||||||
8月5日 |
专科院校征集志愿 |
17:00,公布第一次征集志愿文件。 | |||||||||
8月6日 |
17:00,第一次征集志愿网上填报截止。21:00,投第一次征集志愿考生档案。 | ||||||||||
8月7日 |
17:00,第一次征集志愿清档。 | ||||||||||
8月8日 |
12:00,第一次征集志愿录检结束。 | ||||||||||
8月9日 |
17:00,公布第二次征集志愿文件。 | ||||||||||
8月10日 |
17:00,第二次征集志愿网上填报截止。21:00,投第二次征集志愿考生档案。 | ||||||||||
8月11日 |
12:00,第二次征集志愿清档。 17:00,第二次征集志愿录检结束。 | ||||||||||
8月12日 |
专科院校办理审录手续。 |
注: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如有变动,请以录取系统通知为准。
录取原则:
(1)高校根据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原则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要求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对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进行择优录取。录取时,需认真参阅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并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录取或退档依据之一。在道德修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艺术素质等领域中有特殊专长或特别优秀的考生,高校经核准后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
(2)高校本科自主招生录取,省招生办公室对符合相关高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并填报志愿的考生,全部投档给有关高校。高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总分、优惠分值, 在本校 模拟投档 最终确定 的投档线上进行择优录取。
(3)高校必须按省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环节工作,超过时间或不按规定进行录取又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的,省招生办公室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计划数及高校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4)被高职院校分类招考录取的考生(含自主招生、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等),可参加普通高考,并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得参加专科层次院校的录取。如被本科院校录取,则高职院校分类招考录取资格自动取消。被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考招生录取。
(5)各高校须在投档比例数内完成招生计划。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由省招生办公室公布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进行二次录取。征集志愿仍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由省招生办公室根据生源情况调剂录取。
(6)高校退档,必须注明退档理由。省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备案,对不符合规定退档或退档理由不充足的,将退回高校复议。如高校坚持退档,由高校全权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7)由于省招生办公室或高校工作失误或执行政策有偏差造成考生落选,省招生办公室和高校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8)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高校新生录取名单通过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系统报省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纸质录取名册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以此作为考生被正式录取的依据。高校依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核准并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打印录取通知书, 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 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被录取的新生户籍迁移按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录取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执行。
高校要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对弄虚作假及违规录取的考生坚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同时被高职院校分类招考录取和本科高校录取的考生,高职院校应办理取消其入学资格,不得接受其报到注册。
高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进行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含在高职院校分类招考中被本科院校录取考生)注销工作。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打印注销名册一式两份,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后,一份邮寄有关高校,另一份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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