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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高考加强资格审查 防范“高考移民”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1-24

  加强资格审查 防范“高考移民”

  《通知》要求,加强对外省户籍迁入广东省的考生资格审查,防范“高考移民”。2018年,在广东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外省户籍迁入广东省的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教育厅、公安厅《关于做好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2011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复核工作的通知》(粤招〔2010〕27号)要求执行,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要在报名前做好应届毕业生的户籍复核工作。往届生户籍复核工作在普通高考报名期间进行。凡非正常迁移户口的考生或户籍造假,一经发现,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要坚决清退。

  外省籍随迁子女借考需回原籍录取

  符合在广东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应根据《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的通知》要求,在高考报名前提供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相关的资格证明材料由所就读的中学初审,并由市或县(区)招生办汇总后,分送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办理《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

  《通知》提醒,不符合在广东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条件的随迁子女,所在中学应引导学生尽早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以免错过,尤其是艺术类考生,因艺术术科考试时间较早,一旦错过将无法补报。

  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需在广东省参加借考,须向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书面同意回原籍参加录取,方可在广东省其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城市借考。在广东省借考的随迁子女须回到户籍所在省(区、市)参加录取。

  广东省户籍不得在外省借考

  《通知》要求,户籍在广东省,但在外省工作的人员及其子女,一律回广东省考试,不得在外省借考。省内考生,原则上应回户口所在地报考,如因特殊情况需跨市借考的,应征得借考地县级(含)以上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同意,方可异地借考。借考考生在市属高校录取时按户口所在地参加市属高校录取。借考市(县)招生办公室须严格审核考生户口,并由地级市考试机构在网上准确审核改正借考考生“户口所在地”信息。(记者:林霞虹 通讯员:粤考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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