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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警察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来源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2016-07-03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创建于1949年9月,是公安部、教育部核准的甘肃省唯一一所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公安高等职业学院,隶属甘肃省公安厅领导和管理。

学院现有左家湾和魏家庄两个校区,分别位于兰州市城关区大砂坪左家湾169号和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魏家庄,占地面积1913亩,校舍建筑面积23.87万平方米。建有教学楼、综合培训楼、实验实训楼、反恐侦查实验楼、实训街区楼、办公楼、培训学员宿舍楼、图书馆、警务训练馆、体育馆、射击馆、多功能擒拿格斗训练馆、学术报告厅、学生公寓楼等基础设施和反恐怖训练基地、禁毒训练基地、警犬训练繁殖基地、技术侦察训练基地、信息网络安全训练基地和刑事科学技术研究中心等。建有电子物证实验室、痕迹检验实验室、DNA实验室、汽车模拟驾驶实验室、民警心理行为训练场等39个实验实训场所,总面积14.72万平方米。与基层公安机关建立校外教学实践、实习基地42个。馆藏纸质图书61.07万册。

学院开设刑事侦查、治安管理、经济犯罪侦查、交通管理、禁毒、刑事科学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特警、警犬技术、国内安全保卫、司法警务等11个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3000多人,常年在职公安民警培训5000人次左右。设有情报侦察系、刑事侦查系、治安系、法律系、基础教学部、警务技能训练部、科研部、实验实训部、图书馆等9个教学训练机构,政治处、纪委(监察室)、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后勤保障处等6个行政机构和培训中心1个直属机构。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286人,正高职称22人,副高职称94人;博士学历2人,研究生学历93人;“双师型”教师138人。

二、招生名额、专业及学制

2016年省内招生计划1080名,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计划20名。文理兼收,学制三年。

(一)公安类1040名

甘肃省内计划招生1020名,其中国内安全保卫专业定向培养60名,警犬技术专业定向培养200名,刑事侦查专业176名,刑事科学技术专业56名,刑事科学技术(技术侦察)专业60名,治安管理专业176名,特警专业56名,交通管理专业60名,经济犯罪侦查专业56名,禁毒专业60名,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专业60名。

宁夏回族自治区计划招生20名,其中刑事侦查专业4名,刑事科学技术专业4名,治安管理专业4名,特警专业4名,经济犯罪侦查专业4名

(二)非公安类60名

司法警务专业60名。

三、招生对象

1、报考定向招录培养的国内安全保卫专业的考生,须为参加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省内全日制应届高中毕业生(女生比例不超过15%),自愿报考国内安全保卫、毕业后到基层公安机关工作,在定向单位国内安全保卫岗位服务7年以上。

2、报考定向培养警犬技术专业的考生,须为2016年甘肃省内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全日制应届男性高中毕业生,自愿报考公安警犬技术专业、毕业后到基层公安机关工作,并在定向单位警犬技术岗位服务8年以上。

3、报考我院其他专业的考生,须为2016年甘肃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高中毕业生。

四、招生条件

1、政治条件。报考我院的考生,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思想政治品德要求外,还要按公安机关的特殊要求进行政治审查。

2、身体条件。报考我院的考生,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标准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8m,体重不低于50kg;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58m,体重不低于45kg。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和低于标准体重15%者为不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方法是: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左右眼单眼裸视力五分记录4.8(小数记录0.6)以上,无色盲、色弱。

两耳无重听;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无口吃。

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无传染病。

3、其他条件。

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外语语种为英语。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由我院组织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未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者,不予录取。

考生按专业录取入校后,进行体检、体能测试复查,对不合格或不适宜在所录专业方向学习的,予以退学或进行专业调整。

五、招生办法

(一)志愿填报

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需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第一次填报志愿时(6月25日20:00至27日20:00)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定向专业和非定向专业设有两个填报志愿的“院校代码”,可同时填报,两个定向专业只能填报其中一个专业)。

(二)考生面试报名、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政治审查

1、国内安全保卫定向专业

报考国内安全保卫专业定向招录培养的考生,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名单(以考生生源地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评的人员),由我院通知考生于2016年6月29日到兰州指定地点参加我院组织的体检、体能测试和由省公务员局组织的笔试、面试、政治审查。

2、警犬技术定向专业

报考警犬技术专业定向招录培养的考生,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报考名单(原则上按计划数的1:3提供),由我院通知考生登录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gsjyzs.cn)进行考生面试报名。登录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打印《甘肃警察职业学院考生面试登记表》、《考生承诺书》、《政审介绍信》和《甘肃警察职业学院考生政审表》,并携带打印好的《政审介绍信》和《甘肃警察职业学院考生政审表》到在所在市县(市、区)毕业中学(或乡、街道办、社区)、辖区派出所和所在市县(市、区)公安局进行政治审查。2016年7月16日-18日考生携带准考证、高考成绩单、身份证、《甘肃警察职业学院考生面试登记表》、《考生承诺书》和《甘肃警察职业学院考生政审表》按学院通知到兰州指定地点进行面试体检、体能测试。

3、其他专业

报考我院非定向公安和非公安专业的考生,须登录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gsjyzs.cn)进行考生面试报名。登录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打印《甘肃警察职业学院考生面试登记表》、《考生承诺书》、《政审介绍信》和《甘肃警察职业学院考生政审表》。考生携带打印好的《政审介绍信》和《甘肃警察职业学院考生政审表》到在所在市县(市、区)毕业中学(或乡、街道办、社区)、辖区派出所和所在市县(市、区)公安局进行政治审查。

政审合格的考生,携带准考证、高考成绩单、身份证、《甘肃警察职业学院考生面试登记表》、《考生承诺书》和《甘肃警察职业学院考生政审表》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

(1)省内考生

面试时间:2016年7月16日- 18日

面试地点:兰州(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张掖(张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夏(临夏中学)、天水(天水市职业技术学校)、陇南(武都区贡院小学)、庆阳(庆阳四中)。考生可就近或直接到各面试点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

(2)宁夏回族自治区考生

面试时间:2016年8月6日

面试地点:宁夏警察训练总队(原宁夏警察学校,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与文昌北街交叉口向西600米、北方民族大学北围墙北侧)。

考生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的有关费用自理。

(三)录取

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在本科三批结束后,高职(专科)批录取前投档录取。

1、国内安全保卫定向专业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省公安厅审定的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和省公务员局审定的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名单,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市(州)定向国内安全保卫专业招生计划进行投档录取,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

2、警犬技术定向专业

报考警犬技术专业定向培养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面试、体能测试、政审合格考生名单,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以各市(州)定向培养计划数进行投档。达到我省高职(专科)参照分数线的定向培养警犬技术专业考生数量不足时,学院在征求报考非定向公安专业且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政审合格上线考生本人意见后调剂和补充。定向培养警犬技术专业只录取男生。

3、其他专业

报考非定向公安和非公安专业的考生,在面试、体能测试、政审均合格的基础上按填报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

六、面试、录取查询

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录取详情均可登录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gsjyzs.cn)查询。

七、学生管理和待遇

1、学生入学后,统一着人民警察服装,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准予毕业,发给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3、非定向公安和非公安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参加公安、司法机关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的录用考试或面向社会自主择业。

4、定向招录培养的国内安全保卫专业的考生录取后,须与生源地市(州)公安机关签署定向就业协议。学生入校后,按甘肃警察职业学院专业培养方案以及学生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培养和管理。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毕业证书,符合人民警察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由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负责办理录用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手续,由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派遣到定向市(州)公安局定向岗位工作。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在校期间主动放弃学业的学生或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学生,其有关情况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报考和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5、定向培养的警犬技术专业学生报到入学时,与甘肃省公安厅政治部、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完成3年学习训练的合格毕业生,由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组织进行定向招录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考察,按照当年毕业生总人数5%末位淘汰,确定拟录用名单。经省公安厅审核,由省公务员局审批下发录用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通知,占用当地公安机关政法专项编制,按生源地到定向市(州)、县(市、区)公安机关从事警犬技术工作。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被录用人员,不得聘用或录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并将违约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未能如期正常毕业的警犬技术专业学生不得参加定向招录笔试、面试,自主择业。

八、收费标准

按甘肃省物价局甘价费﹝1999﹞179号和甘价费﹝2003﹞27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学费每生每年45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按省发改委批准的4人间和6人间标准收取。警服费按财政部、公安部规定的标准收取。

学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大沙坪左家湾169号

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gsjyzs.cn

学院招生办电话:(0931) 5154059 5154266

5154057 5154058

5154056 5154051

5154050

传真:0931—5154057 邮编:73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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