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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登记表

来源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8-04-17

  福建省普通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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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 县(市、区) 考生号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籍贯

现在学习或

工作单位

家庭

住址

烈士子女(不含公安烈士子女)

考生记载栏

经核实,考生 其 父(母) 月因公牺牲并确认为烈士。该生为烈士子女。

经办人(签名): 设区市民政局(盖章)

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收件、审核人签名: 2018年

科技创新大赛或奥赛获奖者、国际大奖赛获奖者、国际体育比赛集体、个人项目或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考生记载栏

经核实考生 日,在 竞赛中获名次(证书)。组织单位为

校长(签名): 学校(盖章)

经办人(签名): 县(市、区)教育局(盖章)

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收件、审核人签名: 2018年

具备加分资格的聚居地少数民族考生记载栏

经核实考生 户口所在地为 县乡,其系 族人,属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情况。确认其为具备加分资格的聚居地少数民族考生。

经办人(签名): 县(市、区)教育局(盖章)

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收件、审核人签名: 2018年

台湾省籍考生记载栏

经核实考生 父(母) 原籍系台湾籍 人。确认为台湾省籍考生。

经办人(签名): 设区市台办(盖章)

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收件、审核人签名: 2018年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记载栏

(设区市侨办出具的证明原件粘贴处)

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收件、审核人签名: 2018年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记载栏

(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证明原件粘贴处)

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收件、审核人签名: 2018年

省级优秀学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记载栏

经核实,考生 ,于

单位被授予

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收件、审核人签名: 2018年

5A级青年志愿者记载栏

经核实,考生 ,身份证号 ,于 日被授予

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收件人签名: 2018年

同等优先录取考生记载栏

1

国家二级运动员

2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3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4

残疾人民警察

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收件、审核人签名: 2018年 月 日

备注

1.本表可上网下载,亦可复印使用。

2.凡属普通高考考生符合录取照顾资格均应按时填报本表,逾期不予受理。考生属于何种照顾对象,就由相关部门在本表有关栏目如实填写并提供相应证明,并由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专人审验并办理登记手续。

3.“同等优先录取”考生属何种照顾对象,须在相应栏目中打“√”,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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