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生,手机千万不要带进考场,这些行为不要有!
来源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0-07-03
中手机带入场但没使用算作弊吗?算!每年高考,总有个别考生因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带入考场而被处理,以致当年所报名参加的高考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可谓代价巨大!那么,高考中究竟哪些行为不要有,哪些底线不可碰?一起来重温相关考试纪律和法规,敲敲警钟。
这些行为属违纪
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认定为考试违纪: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
对违纪的处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这些行为属作弊
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
对作弊的处理:考生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特别提醒:
携带手机进场考试,不论主观上是否故意、不论是否使用,都属于作弊。在考试中一旦使用相关设备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或接收信息实施作弊,就是严重作弊行为!
这些行为属违法
除上述处理外,对有组织作弊、协助作弊、替考等严重作弊行为的考生,可视情节轻重,同时暂停其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情节特别严重的,暂停其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同时涉嫌违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录):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特别提醒:
2019年9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对高考等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等罪行将严惩。考生请谨记诚信考试承诺,切勿心怀侥幸、铤而走险、触碰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