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庆军检(面试、心理测试)安排
来源 :重庆招考 2018-06-09
中军检(面试、心理测试)安排
考生可于6月29日登陆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符合条件参加军检的考生名单,上线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军检(面试、心理测试)。
01、军检时间
7月1日-3日(7:00开始体格检查、面试;13:00进行心理测试)。
02、军检地点
重庆市和平医院(江北区建新东路29号,解放军324医院)。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03、各区县考生军检具体时间安排
备注:
①本表所指的区县为考生报名所在区县。
②军检在一天内进行完毕,7∶00开始体格检查和面试,13∶00进行心理检测。
③参检考生在体检前2天的饮食应以清淡食物为佳,忌饮酒、喝饮料和吃火锅、麻辣烫等,以免因饮食不当造成体检化验项目不合格。
④考生须空腹参加军检项目中的抽血和B超(含妇科B超)检查,军检点和心理检测点均设有小卖部。
04、注意事项
①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军检。军检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1寸免冠照片2张。考生体检须空腹,相关化验结束后方可进食。
②军检现场设监督复议组,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重庆警备区招生办公室、医疗机构各1名负责人员组成。军检各项目结论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如有异议,考生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对复议结果仍持异议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体格检查项目,于体检结束后2天内在重庆市招考信息网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检测情况。
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于7月5日12时前登录重庆市招考信息网体检结论查询页面提出复检申请,申请成功后于7月6日8时前到体检医院参加复检。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③2018年如上级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安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安排
1、报考了公安院校志愿的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或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是否达到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资格。凡达到资格者,按照规定时间前往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2、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时间为:7月1日至2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地点在重庆警察学院(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景铮路6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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