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18年重庆交通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来源 :重庆交通职业学院 2018-03-01
中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职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的“高职专科”、“对口高职”等两类。“三二分段制”转段考试招生方案另行制定。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重庆交通职业学院
第五条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办学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学府路69号
第八条学校简介:
重庆交通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教育部代码:14267)。学校坐落于重庆双福新区,占地896.5亩。全日制在校生11668人。
学校坚持“立足交通、面向市场、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和“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创新活校、依法治校”的办学思路,秉承“贴近学生、关爱学生、服务学生”的育人理念,努力打造全国交通类一流高职院校。
学校与重庆交通大学形成“师资互派、干部互挂、资源共享、管理互动”的实质性合作关系,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定向培养直招士官高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培育建设单位。设立了道路桥梁学院、交通运输学院、交通装备制造学院、智能制造学院(中德学院)、新能源汽车学院、士官学院、轨道交通学院、土木建筑学院、财经学院、大数据学院,开设了四十一个专业。
学校现有教职工704人,专兼职教师577人,其中专任教师462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112人,其中二级教授3人,三级教授7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432人,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6人,有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实训教师来自于大型企业的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与高级技师。为进一步提高师资水平,2014年学校从北大、清华、浙大、上海交大、同济、人大、复旦、哈工大、中政大、北外、北体等"985"、"211”高校或专业领域全国最强高校引进百余名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2013年学校推行的“百名专家进课堂、百名教师进企业”的“双百工程”密切了产教融通、校企合作。引进德国“师徒制”职业教育模式,成立“中德双元制”(重庆)中心;2013年9月全面实施24人小班TTFSE分组教学模式。学校广泛开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课程,并开展专业技能竞赛,育人质量得到保障。
学校内拥有BIM技术实训中心、高速铁道实训中心、工程测量实训中心、工程检测实训中心、航空实训中心、航运实训中心、智能制造实训中心、建筑实训中心、财经实训中心、新能源汽车实训中心、桥梁隧道检测实训中心、物流实训中心等多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级实验基地、重庆市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实训中心。
学校与中铁集团、中国交通建设集团、中国建筑集团、重庆交运集团、高速公路集团、东风汽车、长安汽车等200余家大型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共建了多个校外实习基地,为学生的培养及就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九条办学成果:
★中央财政支持国家级实训基地
★中国人民解放军定向培养直招士官高校
★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培育建设单位
★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
★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丙级资质
★交通运输部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
★重庆市建设行业“双证制”试点院校
★全国职业院校交通运输大类示范专业点
★中德职业教育联盟常务理事单位
★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职业教育集团常务理事单位
★长江经济带江海联运产教联盟副理事单位
★中国公路协会会员单位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理事单位
★中国安装协会会员单位
★重庆交通运输协会副会长单位
★重庆智能制造职教集团理事单位
★智能电动汽车职业教育联盟理事单位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员培训考证机构
★交通运输部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点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员培训考证机构
★机械工业部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认证考试中心
★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中心
★重庆市建设职业技能岗位鉴定分站
★重庆市财政支持实训基地
第三章招生范围与类型
第十条招生范围:已参加重庆市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重庆市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一条招生类型: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设置“普高类”,针对中职毕业生设置“中职类”。
(一)普高类
面向普通文理科、艺术、体育招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二)中职类
面向对应类别的中职毕业生招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第四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二条我校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对外发布的信息为准。各专业高职(专科)层次学制均为3年,专业介绍登录我校官网(http://www.cqjy.edu.cn)查询。住宿费标准为1000~1200元/年,各项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批准的为准。对口高职考生只能报考对应类别的专业。
第五章报名与考试安排
第十三条考试报名: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区县考试机构具体实施,与重庆市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同时进行。
第十四条考试组织: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区县考试机构、考点院校共同实施。
第十五条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制作,中职类(高职对口)专业技能准考证考前在考点高校网站上打印。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考。
第十六条考试办法:
(一)普高类
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技术科目测试两部分组成,满分600分。
考试科目 | 考试内容 | 考试分值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文化素质测试 | 语文 | 150分 | 2018年3月17日至18日 (详见准考证) | 区县考点 (详见准考证) |
数学(文/理) | 150分 | |||
英语 | 150分 | |||
技术科目测试 | 信息技术 | 150分 |
(二)中职类
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满分750分。其中职业技能测试包含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两部分。
考试科目 | 考试内容 | 考试分值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文化素质测试 | 语文 | 100分 | 2018年3月17日上午 (详见准考证) | 区县考点 (详见准考证) |
数学 | 100分 | |||
英语 | 100分 | |||
职业技能测试 | 专业综合理论 | 200分 | 2018年3月17日下午 (详见准考证) | 区县考点 (详见准考证) |
专业技能 | 250分 | 2018年3月24日至25日 (详见准考证) | 考点院校 (详见准考证) |
第十七条免试条件:
(一)在学习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和联办或认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二)在重庆市教委主办和联办的市级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报考我校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三)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以上学历继续就读第二专科教育学历者,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持获奖证书原件向区县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重庆市教委资格审核公示后在统一录取期间实施免试录取。
第六章成绩查询与划线
第十八条成绩查询:考生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于2018年4月上旬(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布时间)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进入查询考试成绩。
第十九条成绩复核: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于规定期间向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办法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另行发布)。
第二十条成绩划线:重庆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等因素,按不同招生类型分别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和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公布。
第七章志愿设置与填报
第二十一条志愿设置: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设置本科批、专科批两个批次。本科批设置30个志愿(含专本贯通项目)、专科批设置50个志愿。“1个志愿”由“1个学校”加“1个专业”组成。我校志愿在专科批次中填报。
第二十二条填报办法: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统一安排在4月7日9:00-4月8日18:00。考生凭2018年高考考生号和报名时的密码(密码请妥善保管)登录http://www.cqksy.cn(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或者http://www.cqzk.com.cn(重庆招考信息网)进行志愿填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或修改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将不能再进行志愿填报或修改。具体填报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参阅志愿填报网站和《2018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
第二十三条填报提醒:
(一)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实施“一档多投”的录取方式。为提高被我校录取的机会,建议考生将我校志愿填报在最前面,并尽可能多的填报我校志愿。
(二)在录取时是按照志愿顺序录取,所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把最有意愿就读专业填报在第一,以此类推。
第二十四条志愿征集: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八章录取规则与查询
第二十五条录取办法: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统一安排在4月中旬进行。
(一)录取程序:
普高类、中职类专科招生分批次采用“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共分三个步骤。
第一步:投档。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划定的各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所有线上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第二步:阅档。学校接到考生档案后,根据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标准,包括专业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等,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志愿进行退档,并将结果上传到市教育考试院。
第三步:录取。市教育考试院对学校上传的结果审核无误后,批准学校退档考生志愿。然后对所有未退档考生志愿,以专业为单位对所有填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进行排序,由系统自动撮合确认录取结果。撮合过程如下:考生志愿排序在院校专业计划数内的,自动确定考生最小志愿号的志愿为录取志愿,大于录取志愿号的其它志愿予以剔除,排序在后的考生往前递补。反复以上撮合过程,确定最终录取结果,一个考生只能录取到一个志愿。
(二)录取原则:
各类别志愿排序规则如下:
(1)普高类分文、理按文化素质和技术科目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技术科目。
(2)中职类按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三)照顾政策: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照顾政策按照我市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照顾政策执行。符合照顾条件的普高类考生,录取时在考生文化素质和技术科目测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分投档;符合照顾条件的中职类考生,录取时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基础上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加分,不得累加。
(四)退档原则:
(1)院校退档:
除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其他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
①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体匀称、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身体健康,无不良病史,无口吃,无晕车、晕船史,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斜视、色盲、色弱。身高:女生在165~175cm之间,男生在174~185cm之间。
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求考生五官端正、身体匀称、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身体健康,无不良病史,无口吃,无晕车、晕船史,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斜视、色盲、色弱。身高:女生在165~175cm之间,男生在173~185cm之间。
③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求考生五官端正、身体匀称、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身体健康,无不良病史,无口吃,无晕车、晕船史,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斜视、色盲、色弱。身高:女生在162~175cm之间,男生在173~185cm之间。
④航海技术专业只招男生,矫正视力4.8及以上,无色盲、色弱、夜盲。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血压正常,四肢无运动性功能障碍、无口吃、无沙眼斜视。
⑤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招男生,矫正视力4.5及以上,无红绿色盲、夜盲。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血压正常,四肢无运动性功能障碍、无口吃、无沙眼斜视。
其它专业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我校对身体不达要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系统退档:如考生在其所有志愿中成绩排名靠后,且均不在专业计划内时,由“一档多投”录取系统自动退档,退档后可继续参加志愿征集直至录取全部结束。
第二十六条录取查询:考生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于重庆市考试院规定时间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录取信息。
第九章其他
第二十七条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能放弃录取,不能继续参加重庆市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在校就读期间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第二十八条毕业证书: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交通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九条助学保障: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品学兼优的学生还可获得我校设立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
第三十条重要声明:我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工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招生监察电话:023-85530111。
第三十一条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23-63437777、63431777、63432777
学校网址:http://www.cqjy.edu.cn
学校地址:重庆市双福新区学府路69号
邮政编码:402247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重庆交通职业学院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7〕19号)精神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