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大学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来源 :浙江大学 2018-01-03
中根据教育部 “关于做好2018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7﹞9号)”文件精神,2018年我校继续开展外语类保送生招生工作。我校外语类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一、报名条件
经公示,获得外语类保送资格的应届外国语中学(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高中毕业生,要求外语基础扎实、品学兼优、素质全面、主修外语专业意向明确、身心健康。我校高起点小语种要求考生有一定的英语基础。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18年外语保送生计划招生110人,其中英语语种97人,高起点小语种13人(日语2人、德语5人、法语4人、西班牙语2人)。
招生专业:英语、翻译、德语、法语、日语、俄语(不招高起点俄语)、西班牙语。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教学司﹝2017﹞9号)和学校主修专业确认办法(浙大发本〔2016〕109号),英语语种考生可在上述7个专业范围内确认主修专业,高起点小语种考生只能确认到对应小语种专业。
三、报名程序
1.中学推荐:中学向我校推荐具有保送资格的考生,推荐名单须在中学校内按要求公示。中学须将盖有中学公章的推荐名单原件传真至我校本科生招办(0571-88981979),并将推荐名单电子版发至邮箱myf@zju.edu.cn。
2.网上报名:被推荐考生进入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在线报名”(点击进入),完成网上报名。逾期未完成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月2日-9日。考生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所有资料,提交并打印申请表。考生须按要求在线上传下列a、b、c三项纸质申请材料(要求申请材料以.jpg或.png或.jpeg图片格式,每张图片小于1MB上传,上传数量见系统提示。网上报名不支持手机、iPad等手持设备浏览器,建议使用电脑IE9及以上版本,chrome,Firefox等浏览器)。
3.纸质申请材料准备:用标准A4纸,按下列顺序装订,无需另制封面。
a.《浙江大学2018年保送生申请表》,须考生本人签字、中学审核并加盖公章。
b.《个人陈述》,字数不超过1000字,须本人撰写并手书。
c.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
4.纸质申请材料递交:申请材料由中学审核后加封印(一人一袋),由考生本人在面试现场递交面试专家组,恕不接收邮寄材料。
四、选拔程序
1.审核:经学校审核,通过者将获得我校外语类保送生选拔考试资格。
2.综合能力测试:通过审核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综合能力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综合测试总分(满分2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1)英语语种考生: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英语考生卷),笔试总分100分;面试为综合面试,总分100分。
2)高起点小语种考生: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其中外语包括英语(小语种考生卷)和小语种,笔试总分100分;面试包括综合面试和小语种外语单项面试,面试总分100分。
五、录取办法
1.经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核、集体决定,对英语语种考生和高起点小语种考生分别划定英语单科合格线。根据考生有效综合测试总分(无缺考科目且英语单科合格)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不超过招生计划)。
2.协议签订:我校将与拟录取保送生签订保送生协议,见后续我校本科招生网通知。
3.公示:学校将规定期限内返回协议的拟录取保送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上报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公示无疑义,保送生录取资格正式生效。未在规定期限内返回协议的,我校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外语保送生录取资格。
4.录取:我校将拟录取名单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批,并根据各省考试院投档安排予以录取。
5.通知书发放:保送生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2018年7月与普通高考录取通知书同步发放。
六、工作时间表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月2日~9日。
2.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1月18日以后,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生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2B铅笔、橡皮、黑色或蓝色钢笔(水笔)等考试用品参加考试,禁止携带计算器、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3.测试时间:笔试:2018年1月23日晚上6:30-9:30。
综合面试:2018年1月24日上午9:00开始,下午13:00开始。
小语种单项面试:2018年1月24日下午13:00开始。
4.测试地点:笔试地点见准考证。面试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六、东五教学楼。
考生可于2018年1月23日到紫金港校区东1A张贴区查看场次及候考点,考生须提前30分钟到候考点候考,具体面试考场由学校纪检部门现场抽签决定。
七、其他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保送生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2.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录取到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外国语中学外语类保送生,入学后不得转至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3.中学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荐在校优秀学生,学生本着诚信的原则申请,确保材料内容属实。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者的保送生选拔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保送生推荐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上报有关教育主管部门,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4.本招生简章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5.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
八、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8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
传真号码:0571-88981979
电子信箱:zsc@zju.edu.cn
招生网址:http://zdzsc.zju.edu.cn
浙大主页:http://www.z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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