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21年艺术统考时间及科目来啦!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0-12-05
中根据“2021年山东高考艺术类专业招生方案”可知山东省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分为省级统考和校考(含校级联考及单独校考)。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组织专业考试。原则上考生限选一类艺术专业报考,录取阶段同一批次也只能选择一类艺术专业填报志愿和参与录取。
(一)省级统考。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管理2021年山东省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专业省级统考工作。2022年,音乐类、播音主持类实行省级统考;2023年,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类、航空服务艺术类实行省级统考。
1.2021年艺术统考时间及科目。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考试时间为2021年1月10日;舞蹈类考试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24日。
美术类考试科目:速写、造型基础(素描)、色彩基础,单科满分为10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
文学编导类考试科目:文学艺术常识、影视评论与创作,单科满分为15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
书法类考试科目:书法临摹、书法创作,单科满分为15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
舞蹈类按舞蹈类(艺术舞蹈)、舞蹈类(体育舞蹈)和舞蹈类(健美操)三个方向组织考试。
舞蹈类(艺术舞蹈)考试科目:形体条件、基本功、自选技巧、即兴表演、剧目表演,单科满分按100分评分,总成绩=(形体条件×15%+基本功×20%+自选技巧×20%+即兴表演×15%+剧目表演×30%)×3,总分满分为300分。
舞蹈类(体育舞蹈)考试科目:身体形态、恰恰恰、伦巴、华尔兹、探戈,单科满分为6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
舞蹈类(健美操)考试科目:身体形态、专业素质、专项技术,身体形态单科满分为60分、专业素质单科满分为120分、专项技术单科满分为12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
2.艺术统考成绩使用。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其他院校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专业均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高校不得再单独组织校考。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原211工程高校外,其他院校书法类、舞蹈类专业原则上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高校不再组织校考。2022年起,提前批院校可以使用统考成绩,也可面向统考合格考生组织校考,本、专科批院校一律使用统考成绩。未达到当年省级统考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的考生,没有资格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相应类别本科专业校考,考生即使报名参加了校考,也不能参加后续投档及录取。
所有在山东省招生的高职(专科)学校的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专业均使用相应艺术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
(二)校考。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之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2021年仍由各招生院校联合或独立组织专业考试,即校级联考或单独校考。目前山东省组织校级联考的专业类别有:音乐类、播音主持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类、航空服务艺术类,联考主考院校名单。
山东省2021年艺术类校级联考主考院校及类别
省内院校(除独立设置艺术类院校和部属院校)相关专业原则上使用联考成绩,省外院校鼓励使用联考成绩。省外院校校考原则上采取线上考试方式,确需到我省组织现场考试的,要严格控制考试规模,并应使用相关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或采取线上考试等方式对考生进行初选。
1.考点设置。省外院校到山东省进行校考,须在山东省统一设置的考点组织专业考试。2021年在济南、青岛、潍坊等3市设立省外院校艺术专业考点,院校只可选择上述1个考点安排1次专业考试,设点考试的具体要求另文通知。
驻鲁院校在本校设置考点进行专业考试。
2.考试时间。校考原则上安排在2021年2月20日—26日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内,省外院校与山东省校考设点市招生考试机构商定本校的考试时间;驻鲁院校在上述时间段自行安排考试时间。
3.考试报名。考生参加省外院校在山东省设考点校考,须自行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缴费和打印院校准考证。报名具体规定另文通知。
考生参加驻鲁院校艺术专业考试,须登录相关院校网站了解艺术类专业校考信息。
4.考试实施。招生高校是艺术类校考的责任主体,要统筹校内外考点管理,确保校内外考点的组考工作标准一致、程序一致、监管一致。不得委托中介机构实施校考。要合理确定具体报考条件,严格审核报名资格;要制订详细的校考安全保障工作方案,严格选拔考试工作人员,加强试卷安全保密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省外院校校考结束后,校考设点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向高校提供参加专业考试考生的基本信息。
5.合格分数线划定及成绩查询。各招生院校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确定校考合格分数线,校考专业成绩由招生院校通知考生。
6.合格成绩报送。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各招生院校按规定在“艺术类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中报送有关信息,山东省不再单独组织院校报送。
专业合格考生信息是招生投档及录取审核的重要依据,各院校必须确保上报信息准确、无误,对没有按时按规定报送考生专业考试信息或信息漏报、错报等影响考生投档及录取的,由院校负责承担相关责任并解释处理。
7.校考成绩的使用。校级联考成绩适用于参与联考的院校,单独校考成绩只适用于本校相关专业。
(三)其他。
1.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按普通类专业招生,若高校对考生有艺术类专业基础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且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山东省普通类一段线。有关高校的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若无艺术专业考核要求,可不组织专业考试,协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安排在普通类专业录取并执行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2.高职(专科)专业原则上不安排专业考试,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和舞蹈类专业均使用艺术统考成绩,其余类别专业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成绩。如个别高职(专科)专业无法对应确需组织专业考试,须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