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21年高考艺术类专业统考通知
来源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0-11-16
中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文件精神,2021年湖北省仍对普通高校招收美术学、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四个类别艺术专业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类专业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相关考试机构和组考院校具体负责实施。为做好我省2021年艺术类专业统考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艺术类考生报名包括普通高考文化课报名(含全国统考科目和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和艺术类专业统考报名。考生须先取得普通高考报名号并完成普通高考文化课报名后,凭普通高考报名号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报名。
艺术类考生报名条件和要求与普通高考其他类别要求相同(具体要求见普通高考报名文件)。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0年11月18日凭普通高考报名号和密码登录湖北省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普通高考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艺术相关类别和专业。
参加我省2021年艺术类报名的考生,在普通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须采集考生虹膜信息,用于考生在参加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时个人身份比对。
11月24日各市(州)向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报送艺术类考生报名信息。
(二)艺术类专业统考各科类、各专业允许考生兼报,即考生可在四大类别中选择兼报,也可在同类别各专业中选择兼报。
(三)报考美术学、设计学类的考生,其专业统考报名与文化课统考报名同时完成,考生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后,于2020年12月2-6日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凭高考报名号和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湖北省2021年美术学、设计学类全省统考准考证》。
(四)报考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的考生,其专业统考报名在相关组考院校完成。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普通高考报名号和身份证号登录相关组考院校网站上的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通过网络缴纳考试费,报名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凭高考报名号及身份证号登录相关组考院校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具体安排如下:
专业类别 |
组考院校 |
报名时间 |
报名网址 | |
音乐学类 |
武汉音乐 学院 |
2020年 12月28-30日 |
||
舞蹈学类 | ||||
戏剧 与 影视学类 |
表演专业 |
2020年 11月26-28日 |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
华中科技 大学 |
2020年 12月3-6日 |
||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 ||||
服装表演专业 |
武汉纺织 大学 |
2020年 12月15-17日 |
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各专业具体考试要求见各组考院校网站公布的报考须知。
二、艺术类各专业考试安排
湖北省2021年艺术类各专业统考的考试时间安排见下表,考生面试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专业 |
考点 |
日期 |
科目 |
考试时间 |
美术学 设计学类 |
省教育考试院 确定的各考点 |
2020年 12月6日 |
素描 (100分) |
8:30—11:30 |
速写 (100分) |
11:50—12:20 | |||
色彩 (100分) |
14:30—17:30 |
专业 |
考点 |
日期 |
科目 |
考试时间 | |
戏剧影视学类 |
表演 |
武汉音乐学院 (滨江校区) |
2020年 12月4-6日 |
面试 |
具体时间 见考生准考证 |
广播电视编导 |
华中科技大学 |
2020年 12月13-16日 |
笔试 |
12月13日 9:00-12:00 | |
面试 |
12月13-16日 具体时间 见考生准考证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华中科技大学 |
2020年 12月17-20日 |
面试 |
具体时间 见考生准考证 | |
服装表演 |
武汉纺织大学(南湖校区) |
2020年 12月25-27日 |
面试 |
具体时间 见考生准考证 | |
音乐学类 |
武汉音乐学院(滨江校区) |
2021年 1月15-19日 |
笔试 |
1月15日9:00-10:30 具体考试地点 见考生准考证 | |
面试 |
1月16日-19日 具体时间 见考生准考证 | ||||
舞蹈学类 |
武汉音乐学院(滨江校区) |
笔试 |
1月15日14:00-15:00 具体考试地点 见考生准考证 | ||
面试 |
1月16日-19日 具体时间 见考生准考证 |
各专业类别统考具体内容和要求以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2021年湖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大纲》为准。
三、考试组织与安排
(一)大纲制定:《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大纲》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编写,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
(二)命题:各类别专业统考笔试、面试命题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三)考务组织与评分:美术学、设计学类的考务组织和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点设在武汉市、宜昌市、襄阳市、荆州市、黄冈市和荆门市。宜昌市、襄阳市、荆州市、黄冈市和荆门市及其辖区内考生在本地区参加考试,其他市州考生均在武汉市参加考试。
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专业统考考务组织与评分由武汉音乐学院负责实施;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考务组织与评分由华中科技大学负责实施;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专业统考考务组织与评分由武汉纺织大学负责实施。各组考院校负责制订考务细则、考试实施办法、考试流程,并向社会公布。
2021年我省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将采用虹膜生物识别与检测技术,对考生的身份进行识别。考生到考点参加考试时,需配合考点检测虹膜信息,各有关考点应尽早做好虹膜检测的准备工作,配备足够数量的设备和人员,保证虹膜检测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评委选聘:艺术类专业统考评委由省教育考试院在全省范围内聘请,分类别分专业建立评委库。考试前由省教育考试院及相关组考院校根据《湖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评委管理办法》在评委库中抽取评委,并对评委进行业务培训和安全保密教育。
(五)考试巡视:考试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将向各组考院校派出巡视员,监督检查试卷安全保密、考试组织和考风考纪等工作,协助处理突发事件。
四、工作要求
(一)艺术类专业统考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的有关规定,各地考试机构要切实加强政策宣传,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和指导工作。
(二)各地教育考试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指定专人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严把资格审查、电子照相、虹膜采集等关口,杜绝艺术类报名工作中弄虚作假、翻拍照片和顶替照相等违规行为。
(三)各地教育考试机构应按普通高考报名文件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上报本地区艺术类考生报名信息。信息一经上报,不再接受更改和增补。
(四)涉及组考的地区和高校,要按照普通高考的有关文件精神,精心组织,切实加强考试安全保密管理,规范考点、考场的设置与管理,所有考场必须安排在标准化考点内;严格按规定选聘考务人员和监考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严肃工作纪律,圆满完成艺术类专业统考组织工作。
(五)为净化考试环境,严肃考风考纪,艺术类考生在参加艺术类各专业统考时,将与报名确认时采集的虹膜信息进行比对,发现有代考或其他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处理。各地考试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考生诚信应考。
五、成绩公布
美术学、设计学类考生成绩,于2020年12月29-31日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的考生成绩于2021年1月下旬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考生凭高考报名号和身份证号上网查询各专业统考成绩。
六、考试收费
各组考院校严格执行《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部分教育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规[2013]215号)的规定,非美术学、设计学类按考试科目收取,每生每科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