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20年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 : 安徽省教育厅 2020-04-29
中为做好2020年安徽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1.经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学籍的普通高中高二年级学生;
2.自愿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社会考生。
二、报名方式
1.以上第1类考生应以学校为单位向县(区)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集体报名。
2.第2类考生应在当地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报名。
3.在本市借读的学生,一律回原学籍学校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跨地区(包括跨省)借读的学生需在借读学校报考的,要经原学籍学校和借读学校所在的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4.考生资格需经市、县(区)教育局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审查,并经市教育局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核定,统一报省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备案。
5.2019级学生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学业水平考试。
三、报名信息
报名信息主要包括学业水平考试号(即普通高中学生基本信息编码副号)、身份证号、姓名、籍贯、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电子照片、班级共8个字段,各字段的说明如下:
1.学业水平考试号。原寿县、枞阳县县区代码分别为:0422、0722,其余市、县(区)仍按教育厅编码要求进行编排。
2.身份证号。按公安部门核发的身份证号填写,高考录取时将按身份证号调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请务必认真如实填报。
3.姓名。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相同,从第一位置依次填写,中间不得空格。若有电脑无法打出的汉字,需另附手写材料并注明拼音,随报名电子数据一并上报省学业水平考试办。
4.籍贯。籍贯的上报格式为:X省(自治区、直辖市)X市(县)。例如:安徽省合肥市,安徽省长丰县,不能写成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其中省名称最多为3个汉字,市(县)名称最多为4个汉字,从第一位置依次填写,中间不得使用空格,不得使用简称。
5.家庭住址。家庭住址最长使用16个汉字描述,超过16个汉字的部分无效。
6.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最长使用12个数字描述,可以是家庭固定电话或手机号。
7.电子照片。电子照片的格式为JPG或BMP,以白色为底,大小为126*182mm,电子照片的文件名为该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号。
8.班级。班级的上报格式为“1,2,3,4……”,例如:一班学生则只需填写“1”,以此类推。
四、报名信息的采集
报名信息采集采用安徽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各学校从“安徽教育网”通知公告栏(http://jyt.ah.gov.cn/30)下载,并按系统要求进行报名。其中身份证号、姓名、籍贯、家庭住址通过读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方式采集。
五、报名日程安排
5月6日各市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启动报名工作。
5月20日各县(区)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向各市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报送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数据及简况表。
5月21日-27日各市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审核考生资格。
5月28日各市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向省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报送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数据及简况表。
6月4日各学校从“安徽教育网”通知公告栏下载报名信息勘误表,并打印校对。
6月5日-12日各学校校对学生报名信息,并报各市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
6月15日各市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将报名信息变更表及变更统计表报省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
7月1日各市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前往省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领取学生准考证、考场存根等。
7月2日-10日各市(县)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组织各学校校对学生准考证信息。
六、报名信息及校对信息的上报
1.各市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将报名信息按每个县区汇总成一个mdb数据库方式后刻录光盘上报,一式两份。
2.报名简况表内容包括学校代码、学校名称、起始流水号、结束流水号、实际学生数、空号数、联系人、办公电话、手机号、传真等,详见附件1。
3.各市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将本辖区内所有县(区)及学校的报名信息变更表及变更统计表进行审核且装订成册,并盖章确认后报送省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
七、考试证件
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需持省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制作的准考证和公安机关颁发的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个别学生因特殊原因没有办理身份证,必须持有户口本),准考证上的姓名和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必须一致。
准考证信息包括学业水平考试号、身份证号、姓名、性别、学业水平考试时间与科目、座位号、考场号、座位序号、考点、电子照片等,省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根据报名表下发准考证。
八、考试收费
本次学业水平考试收费仍然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文件《关于核定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8〕134号)执行,每生每科目10.45元,其中县(区)级考试办留用4.65元,市级考试办留用3.30元,省级考试办留用2.50元,考试费按语文、数学、外语、科学基础、人文与社会基础、技术素养6个考试科目收取,每生共62.70元。
九、考试组织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的意见》(教基二〔2016〕7号)规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关系教育公平公正的一项国家教育考试。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等方面对学业水平考试提出了新的要求。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地位和加强考务管理的必要性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把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并组织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建立健全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规章制度,严格依规实施考试。要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相关学校有义务承担考试任务并按要求做好工作。各地市招生考试机构要负责考试全过程管理,做好试卷运送、保管、分发,考点考场设置,安全保密,舆情监控,违规违纪处理等工作。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