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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

来源 :海宁市财政局 2020-03-16

海宁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报名考试工作的通告

  根据《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浙会考办字〔2020〕1 号精神,现将我市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报名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各级别报考学历和资历条件:

  1.报考中级资格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2.报考高级资格

  按照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和浙江省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浙财会〔2019〕36号)有关条件。

  3.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规定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1号),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的会计工作时间。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2020年度报考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浙江省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统一为2020年3月10日10:00-20日16:00;补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25日10:00-27日16:003月26日16:00关闭“浙江会计之家”-“信息变更”通道和“信息登记”通道。

  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和缴费。错过上述报名和补报名时间的,将无法参加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

  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按照属地原则进行。请考生在报名前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个人实名注册。在报名期间需通过“浙江会计考试报名”或手机“浙里办”APP—“会计之家”栏目按要求进行报名及缴费。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为放弃考试报名。缴费之前,请考生仔细核对本人所有报名信息,缴费一旦成功后,不能修改原报名信息。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7日17:00

  因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

  (一)对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将根据全省财政系统内网“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登记的相关信息,在“浙江会计考试报名”系统进行自动审核。

  符合报名条件但因个人信息未登记或更新造成审核未通过的会计人员,请按照报名网页提示,于2020年3月26日16:00前登陆“浙江会计之家”或“浙里办”APP的“会计之家”—“信息登记”或“信息变更”栏目填报或修改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由各地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再进行报名。

  所有考生报名均使用2寸标准证件照,照片要求: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大于295*413像素,照片清晰。考生可在电脑端报名系统或手机端报名系统上传本人照片,经系统处理并本人确认无误后,再点击提交。

  报考人员对登记的所有信息及上传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部责任,即为考试准考证信息,所上传的照片即为准考证照片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照片,报名缴费成功后不得进行修改。

  若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将列入失信黑名单,纳入海宁市个人信用评价体系。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务费用和发票领取方式

  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其中:中级标准为每科60元,高级标准为每科80元。

  发票获取方式有:

  (1)下载电子发票:请考生登录https://dzpj.zjzwfw.gov.cn/自行下载电子票据。

  (2)自助机打印票据:由于近期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情况,我省部分行政服务大厅开放时间有调整,考生可先拨打当地行政服务大厅咨询电话,具体请见“浙江会计之家”——自助机地址栏目(网址:http://kjzj.czt.zj.gov.cn/AccountHome/ssoservice/getnewsbyid.html?newsid=398)。

  五、考试方式

  2020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全部采用无纸化考试方式。

  六、考试科目

  (一)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二)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七、证书的领取方式

  考试合格人员可以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合格证书栏目申领,或登录网站进行纸质证书网上邮寄申领。具体申领时间详见浙江人事考试网合格证书栏通知。

  考生亦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电子证书下载打印栏目下载和打印会计成绩合格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具体下载打印时间以浙江政务服务网的通知。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次年起3年内参加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效。

  八、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起,我省不再统一征订考试大纲和教材,若需要订购考试大纲和教材的考生,可通过“经济科学出版社”天猫旗舰店或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上报名订书及查询栏目进行教材的征订,征订方式方法请关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的相关通知。

  九、考试时间、考试批次安排表

  各批次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5日至7日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6:00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每位考生的具体考试批次由计算机系统自动分配,不能自主选择。具体考试时间请查阅本人准考证。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0年9月6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十、其他事项

  (一)我市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的考场统一设在嘉兴市

  (二)已通过网络报名及缴费的考生,在考试前10天开始至财政部规定的截止时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并网上打印“准考证”。

  (三)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实行机器读卡评卷。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考生如需要查询分数明细,届时可关注浙江会计之家相关通知公告。

  十一、报名管理部门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

受理部门

指定受理场所

地址

咨询电话

海宁市财政局

海宁市财政局会计科

海宁市水月亭西路336号海宁市财政局713室

0573-872920190573-87021094

  海宁市财政局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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