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0-03-07
中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详见下表)。
基本条件 |
级别 |
学历和资历条件 |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
中 级 资 格 |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二)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三)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四)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五)具备博士学位。 (六)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
高 级 资 格 |
按照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和浙江省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浙财会〔2019〕36号)有关条件。 |
参加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符合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和浙江省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浙财会 (2019) 36号)规定的评审申报条件。
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表说明
一、报名参加各档次资格考试所规定的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既包括全日制院校财经专业和非财经专业,也包括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成人教育。
二、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1号),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的会计工作时间。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2020年度报考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
三、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会计管理所属市级部门)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