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19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11-27
中申报材料须提供下列内容:
1、各市人社局或省直主管部门、省属企业出具的审核意见函。
2、单位“三公示”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3、单位鉴定意见。
4、《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5份。
注:在推荐意见页“工作(聘用)单位鉴定意见”栏,须写明申报人员“具备良好的科学精神、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历条件、资历条件、考核条件及继续教育均符合要求;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中符合第 条(项);工作业绩成果条件中符合第 条(项);专业理论水平条件中符合第 条(项)。”在“主管部门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意见”、“县(区市)人社局审核意见”、“市人社局(省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栏,须写明“同意推荐”,并加盖公章,没有鉴定和审核意见的,高评委不予受理。
5、 近5年内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和任职期满考核表原件以及复印件。审核原件后只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答辩论文、专业技术工作总结A3纸打印各1份,同时答辩论文、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需报送电子版(光盘),文件名以申报人姓名及工作单位命名。
7、其余申报材料,按《高级会计师申报材料目录表》中所列内容的复印件,用A4纸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标出页码。申报材料采用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相结合的形式,并将纸质材料制作成PDF电子文档格式(同上述光盘)一同报送,以便于后续存档。
8、各类非公经济组织中的人员,申报评审时均须提供正式有效的聘用协议(合同)。
9、申报人员近期红底二寸免冠照片2张。
附表4+山西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纸.doc
山西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