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2018年高级会计师申报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7-09
中南京2018年高级会计师申报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
一、无需装订的资料
1.材料档案盒:为完整储存申报材料,请申报人员统一使用塑料档案盒。档案盒的封面标题为: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材料,注明单位名称、姓名、地址、邮编、单位电话、移动电话;在档案盒侧面纸片写上姓名。
2.《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三份,用A3纸双面打印,以骑马订方式装订。
3.《南京市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二十份,用A3纸打印。
4.《南京市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一份,并将电子版发送至njgkps@163.com。
5.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背面写上单位、姓名。
6. 取得会计中级资格或会计相关专业中级资格(会计相关中级资格包括审计师、统计师和经济师,下同)以来撰写的具有代表性的本专业论文、著作或译作的原件。
二、需要统一装订的材料及顺序
申报人员应将下列材料装订成册,封面同档案盒封面。所列复印件均应由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审核,由核实人签名,加盖单位人事(或职称)章或单位公章,注明核实日期。在首页编写目录,按照如下顺序,编写页码,连同无需装订的材料一并装入1个档案盒。
1.封面及材料目录
2.申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在我市社保缴纳信息证明。
4.经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且无异议的证明。
5.相关学历证明材料。
6.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会计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聘书的复印件。
7.有效的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证或考试合格成绩单复印件。
8.人社部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9.近三年的年度工作考核材料。
10.申报人所在单位的基本情况简介(包括组织架构、资产规模、职工人数和收支情况等),并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予以认证,有主管部门的还需主管部门认证或证明。
11.取得会计中级资格或会计相关中级资格以来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报告,由申报人签名,所在单位人事及财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12.取得会计中级资格或会计相关中级资格以来的获奖情况,以及反映专业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的有关材料及证明、财会管理或应用方面的研究成果以及推广情况及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及财务部门共同审核后签字并盖章。
13.论文检索证明。
三、有关注意事项
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申报人员携带公共课和专业课学时证明,至市人社局培训处进行审核,由市人社局培训处出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并盖章确认。
2.学历证明:申报人员需提供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有效期须超过2018年12月30日);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党校学历、现役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校成人教育学历,需提供档案保管部门签章确认的《毕业生登记表》。
3.论文检索证明:在公开刊物发表的论文需提供该论文的期刊查询及论文检索情况,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并打印检索页面。
4. 社保缴纳要求
(1) 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须提交现工作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2) 劳务派遣人员须提供劳务派遣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劳务派遣单位的派遣资质证明及与现工作单位的派遣协议;
(3)企业总部在宁的申报人员,须提交子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和单位隶属关系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