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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人社局关于报送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 :黔西南州人社局 2018-01-26

关于报送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市、州、贵安新区财政局,仁怀市、威宁县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7〕12号)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260)要求,现将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2017年全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级会计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60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273号)执行。

  2017年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二)申报对象

  1、参加以前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实务考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财务会计人员。

  2、参加2017年高级会计师实务考试,成绩合格的财务会计人员。

  (三)其他条件

  1、根据(黔人社厅通〔2017〕260号)文件精神,不再将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职称申报评审的必备条件。

  2、申报人员应完成以“大数据”为主题的公需科目培训,未参加公需科目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或同级转评。

  二、材料报送

  (一)统一装订材料

  1、申报材料目录;

  2、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

  4、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

  5、个人业绩成果自述;

  6、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身份证(复印件);

  8、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含年审页,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岗位聘任证书(含续聘页,复印件);

  10、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及相关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复印件);

  11、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证明材料复印件;

  12、任现职以来的业绩佐证材料(学术技术水平业绩佐证材料、任现职期间取得的各类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13、具备(黔人社厅通〔2014〕60号)评审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含公开发表、出版的专业论文(含检索情况)、论著的原件)。

  以上材料须一式一份统一用A4纸制作(复印件需经单位审核盖章),按上述顺序编写目录并装订,用牛皮纸档案袋装袋报送,档案袋封面须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拟申报专业及资格、手机等信息。

  (二)散装材料

  14、人社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原件);

  1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双面打印,胶装)一式三份;

  16、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A3纸打印)一式两份;

  17、推荐单位对符合申报条件并同意推荐送评的,须填写《2017年度XX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公示表》;

  18、《贵州省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Excel电子文档),由单位或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

  19、贵州省高级会计师评审资格申报表。

  (三)申请人报送评审材料时,需报送所有材料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内容必须一致,即将所有装订的资料扫描刻盘与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三、其他事项

  (一)为客观公正地评价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评审采取现场答辩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具体答辩时间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二)严格执行单位公示,申报人、推荐单位承诺制度,并相应签订承诺书。对申报人或推荐单位未签署承诺书的,一律不予受理。

  推荐单位对符合申报条件并同意推荐送评的,须填写《2017年度XX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公示表》,并以适当方式公示7日,公示情况一并报送。

  申报人员须认真、如实、完整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贵州省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中各项内容,提交真实、准确的申报资料,并签署《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各主管部门或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推荐上报。推荐单位对所推荐人员的申报资料审核后要签字、盖章,并签署《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三)按照《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则》要求,申报人员论文需提交“万方数据资源系统”、“中国知网”、“维普资讯网”三大数据库之一的检索情况,或相关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

  (四)提交的论文须在所发表的期刊目录上划“”标明。

  (五)拟于2018年2月在贵州省财政会计网公示政策性审查(初审)结果。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直接通过网上公布的联系方式如实反映相关情况,对反映的问题经核实后,由评审组织机构做出相应处理。

  (六)申报评审有关表格均按《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评审工作规则》规定填报,表格可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网址:http://gzrst.gov.cn/)。

  (七)申报材料报送时间:2018年1月29日—2月9日

  (八)材料报送地点:贵州省财政厅会计处(贵阳市中华北路省政府大院七号楼315室),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0851-86820287

  附件:2017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相关材料

  2018年1月9日

  贵州省会计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

  2018年1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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