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1-11
中附 录
一、申报人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按有关要求填写《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3份,并提供免冠一寸相片1张。
(二)《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
以下是对照《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要求应提交的材料:
(三)对照第四、五、六条,提交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四)对照第七条:
1.有效的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2.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继续教育完成情况或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3.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近3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应填入《申报表》相应栏目。
(五)对照第八条,提交反映专业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
(六)对照第九条,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填入《申报表》相应栏目,并经单位核实确认。
(七)对照第十条,提交主要业绩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与成果相对应的公开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成果鉴定证书等)。
(八)对照第十一条,提交规定数量的著作、论文、译作、专题方案、财务案例、分析报告等等。
以上提交的材料如是复印件,须经单位核实、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核实的年月日)。所有材料须按申报要求的格式进行分类、整理、装订。
二、本条件相关的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一)相关专业:指统计、审计、经济等专业。
(二)重大:指某一区域范围内规模大、影响深的。
(三)疑难:暂不分明,难以确定。
(四)主持:经某一级别部门认可或任命的,在工作中起支配、决定作用的。
(五)精通:理解透彻,应用娴熟。
(六)系统掌握:熟知并能应用自如。
(七)掌握:充分理解,较好地应用。
(八)熟悉:明其意,并能应用。
(九)了解:知其大意。
(十)专业技术工作报告:主要是对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本人专业工作情况的总结。一般应包括: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毕业学校、现专业技术资格、简历等)、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组织架构、资产规模、职工人数、收支情况等)、开展工作情况(如科研、参与学术交流、继续教育等)、取得业绩(按工作内容分述)、专业特长(经验)、今后努力方向等。
(十一)著作:指取得 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财会专业学术专著或译作。著作必须具有“三性”(即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全书字数一般要求在 20万字以上。申报人应为主要编著者,且本人撰写或翻译汉字必须在5万字以上。
(十二)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的财会专业文章,其内容一般包括摘要、关键词、材料与方法、结果、讨论、参考文献等六方面。论文必须具有“三性”(即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全文字数必须不少于2000字。期刊必须有ISSN(国际标准刊号)和(或)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不包括任何单位出版发行的报纸、论文集和期刊、增刊、专辑等所登文章。
三、本条件中若干问题的说明:
(一)凡规定的学历、年限、数量(目)、等级等概念均含标识的学历、年限、数量(目)、等级。“年”均为周年,“以上”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含本科,5年以上含5年,l项以上含1项,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
(二)“市级”均指地级市,不含县级市。
(三)规定的论文或著作的“作者”均指第一作者。
(四)规定的著作、论文、译作等,不论出于何出版社、何专业刊物、何学术会议,其学术水平或价值均由评委会专家评定。
(五)专业工作年限:一般从毕业后参加专业工作起计算至申报评审前一年年底止(以周年计算)。对于后续学历获得者,若为全脱产学习的,应将全脱产学习时间扣除。
(六)资历年限:从现专业技术资格取得之日起至申报前一年年底止(以周年计算)。
(七)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