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会计专业正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1-11
中附 录
一、本条件相关的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一)取得学历(或学位)相关专业:指统计、审计、经济等专业。
(二)与会计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指财务、投资、审计、评估和管理等工作。
(三)重大:某一区域范围内规模大、影响深的。
(四)疑难:暂不分明,难以确定。
(五)主持:经某一级别部门认可或任命的,在工作中起支配、决定作用的。
(六)精通:理解透彻,应用娴熟。
(七)系统掌握:熟知并能应用自如。
(八)掌握:充分理解,较好地应用。
(九)熟悉:明其意,并能应用。
(十)了解:知其大意。
(十一)专业技术工作报告:主要是对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本人专业工作情况的总结。一般应包括: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毕业学校、现专业技术资格、简历等)、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组织架构、资产规模、职工人数、收支情况等)、开展工作情况(如科研、参与学术交流、继续教育等)、取得业绩(按工作内容分述)、专业特长(经验)、今后努力方向等项目。
(十二)著作:指取得 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著作必须具有“三性”(即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全书字数一般要求在 20万字以上。
(十三)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其内容一般包括摘要、关键词、材料与方法、结果、讨论、参考文献等六方面。论文必须具有“三性”(即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全文一般不少于3000字。期刊必须有ISSN(国际标准刊号)和(或)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
报纸、手册、论文集、增刊等不在此列。
二、本条件中若干问题的说明:
(一)凡规定的学历、年限、数量(目)、等级等概念均含标识的学历、年限、数量(目)、等级。“年”均为周年,“以上”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含本科,5年以上含5年,l项以上含1项,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省级以上含省级,市级以上含市级等。
(二) “市级”均指地级市,不含县级市。
(三)规定的论文或著作的“作者”均指第一作者。
(四)规定的著作、论著、论文等,不论出于何出版社、何专业学术期刊、何学术会议,其学术水平或价值均由评委会专家评定。
(五)专业工作年限:一般从毕业后参加专业工作起计算至申报评审前一年年底止(以周年计算)。对于后续学历获得者,若为全脱产学习的,应将全脱产学习时间扣除。
(六)任职资历年限:从现专业技术资格批准之日起至申报前一年年底止(以周年计算)。与会计相关的专业工作年限可以作为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七)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