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17年高级会计职称申报资格评审程序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9-15
中根据《关于印发《山西省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得知,山西2017年高级会计职称申报资格评审程序如下:
(一)个人自主申报。实行职称评聘分离,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报。山西2017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条件>>>
(二)单位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等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并实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评议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逐级审核申报。申报材料由省主管部门或各市人社局审核后报送山西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进行申报。人事档案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报人社部门审核后,报送山西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未办理人事档案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报人社部门审核后,报送山西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
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报送申报材料。今年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17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报送地址:山西省财政厅会计处(太原市迎泽大街345号),联系电话:0351-4133335。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政策规定办理。申报材料中所需表格、论文期刊参考目录等,可登录“会计之星”网站下载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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