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高级会计师《会计实务》频考案例题一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7-15
中甲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矿产资源开发、生产和销售的大型上市集团公司。目前的股本10000万股。因项目开发需要,甲公司需要筹集人民币50000万元的长期资本。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讨论有以下两种筹资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一:平价发行票面年利率为10%、每年末付息的10年期债券50000万元。
方案二:根据现价10元/股发行普通股5000万股。
甲公司财务部门在未考虑上述筹资方案的情况下,预测的2017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如下表:
项目 |
2016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2017年度预测数 |
息税前利润 |
159000 |
176600 |
利息支出 |
9000 |
10000 |
利润总额(税前收益) |
150000 |
166600 |
所得税(25%) |
37500 |
41650 |
净利润(税后收益) |
112500 |
124950 |
此外,为进一步强化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提高集团资金使用效率,甲公司计划在一年内成立财务公司。
要求:
(1)分别计算两个筹资方案下甲公司2017年的预计每股收益;
(2)计算方案一和方案二的EBIT-EPS无差别点的息税前利润水平;
(3)为甲公司财务部门作出筹资决策,并说明理由;
(4)指出甲公司设立财务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
【答案】
(1)2017年估计的每股收益
方案一的每股收益=[124950-50000×10%×(1-25%)]/100000=1.21(元)
方案二的每股收益=(124950)/(100000+5000)=1.19(元)
(2)方案一与方案二EBIT-EPS无差别点下的息税前利润:
(EBIT-10000-50000×10%)×(1-25%)/100000=(EBIT-10000)×(1-25%)/(100000+5000)
EBIT=115000(万元)=11.5(亿元)
(3)甲公司应当选择方案一筹资,即发行债券筹资。
理由:债券筹资方案的每股收益大。
或:预计的息税前利润大于EBIT-EPS无差别点的息税前利润。
(4)按我国相关规定,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②申请前一年,母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③申请前一年,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资产总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率不低于30%;④申请前连续两年,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营业收入总额每年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税前利润总额每年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⑤现金流量稳定并具有较大规模;⑥母公司成立2年以上并且具有企业集团内部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经验;⑦母公司具有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无不良诚信记录;⑧母公司拥有核心主业;⑨母公司无不当关联交易。